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局)、律師工作處、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律師工作處、法律援助中心:
為做好2020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簡稱「1+1」行動),進一步加大向貧困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地區派遣志願者的力度,滿足中西部地區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現將2020年度「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和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保障和改善民生。貫徹執行中辦、國辦《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提高援助質量,讓符合條件的公民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發揮律師志願者的傳幫帶作用,為服務地培養法律服務人員,切實解決服務地法律服務人才短缺問題。持續發掘、廣泛宣傳典型人物和事跡,提升「1+1」行動的社會影響力,引導全社會關注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二、招募計劃
(一)招募規模
1、計劃招募律師志願者300名。
2、計劃招募法學專業大學畢業生、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30名。各地可商請團委安排參加「西部計劃」法律援助項目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參加「1+1」行動。
(二)志願者招募條件
1、律師志願者:
①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②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並執業三年以上,有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經驗和能力;
③工作敬業,責任心強,善於溝通,理性對待衝突和糾紛;
④無酗酒、嗜賭等不良習慣,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⑤身體健康,年齡在25-55歲之間。(有特殊經歷者可酌情放寬)
2、大學畢業生志願者:
①增強「四個意識」,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②身體健康;
③參加過公益活動或得到相關表彰的優秀學生可優先考慮;
④往屆大學生須是三年以內法學專業畢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經驗;
⑤無不良記錄。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志願者:
①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②屬於項目服務地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持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執業表現良好,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③身體健康,年齡在35歲以下(無律師縣可適當放寬年齡);
(三)志願者招募程序和要求
1、宣傳和動員(3月20日至4月15日)。各省(區、市)司法廳(局)應充分利用多種媒體發布志願者招募信息,動員律師、大學畢業生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報名,及時準確地公布報名地址、時間、方式和聯繫電話,確保2020年度招募計劃落到實處(2020年「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志願者招募計劃分配表見附件1)。
2、審核、集中報名材料(4月16日至4月30日)。律師志願者向所轄司法局律師管理部門報名,往屆大學生志願者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向住所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報名。報名表(見附件2、3、4)由司法局籤署意見並蓋章後,上報司法廳(局)律師管理部門、法律援助管理部門。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律師管理部門、法律援助管理部門嚴格審核報名者提交信息的真實情況後,出具審核意見,於4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志願者報名表、身份證、執業證、參加社會保障的繳費憑證和享受醫療保障憑證等有關證件複印件報 「1+1」項目辦。
3、審核確認志願者名單(5月6日至5月18日)。「1+1」項目辦匯總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志願者報名名單和材料,經審核確認後,通知志願者所在省(區、市)司法廳(局)律師管理部門和法律援助管理部門。
4、體檢和籤訂協議(5月20日至6月1日)。 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律師管理部門和法律援助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經「1+1」項目辦審核確認的志願者進行體檢(體檢標準見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官網)。「1+1」項目辦委託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律師管理部門和法律援助管理部門與體檢合格的志願者籤訂「志願服務協議書」。項目辦收到協議書後向志願者發送《派遣通知書》。《派遣通知書》需註明服務崗位、服務年限、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繫方式。
5、集中培訓和派遣上崗。6月10日前,「1+1」項目辦通知各地律師志願者參加統一培訓。大學生志願者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應屆大學生志願者的報名招募工作,由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法律援助處、法律援助中心)與各地團省(區、市)委西部計劃項目辦溝通。
三、志願者待遇
(一)律師志願者
1、律師志願者各項政策待遇均按《關於組織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通知》(中法援基聯發【2009】2號)文件執行。
2、服務於新疆、青海、甘肅的律師志願者,每人每月補貼辦公、差旅、通訊和文印費用3800元。服務其他地區的律師志願者,每人每月補貼辦公、差旅、通訊和文印費用3300元。
3、服務於新疆、青海、甘肅的律師志願者,增加高原費用補貼分別為:新疆、青海、甘肅每人每年1.5萬元。
4、律師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期間內免交律師協會會費。連續服務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師志願者,結束志願服務後,可按增加的志願服務年限,繼續享受免交律師協會會費的待遇。
(二)往屆大學生、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1、各項政策待遇參照律師志願者所享受的待遇執行。
2、在新疆、青海、甘肅服務的,工作費用補貼每人每月2300元。在其他地區服務的,工作費用補貼每人每月2000元。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所在地有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的,參照律師志願者免交協會會費。
(三)經團省(區、市)委招募的參加「西部計劃」應屆大學生志願者,其費用補貼按國家「西部計劃」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志願者辦理符合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資助範圍的案件,各地必須納入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補貼範圍,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發放辦案補貼(有關規定見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網站www.claf.com.cn)。
四、志願者派遣
(一)各省(區、市)司法廳(局)應確保本轄區的無律師縣納入「1+1」行動項目實施地的申報範圍。申報地司法局應當出具書面材料,說明當地律師資源情況和申報理由,承諾為志願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食宿條件。司法局申報表經省級司法行政單位確認後,報「1+1」行動主辦單位審定。
(二)原則上不安排律師志願者在本省區內服務。有語言和生活習慣特殊要求的,可酌情考慮。
(三)原則上每派遣一名律師志願者,相應派遣一名大學畢業生志願者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共同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
(四)有對口援疆的中東部省(區、市),要積極選派律師志願者到對口扶貧地區進行法律援助志願服務。
(五)沒有完成律師志願者招募派遣計劃的省(區、市)司法廳(局),可通過經濟資助的方式參加「1+1」行動,每名律師志願者的資助費用為6萬元/年,由項目辦調劑派遣。
(六)6月10日前,根據各項目服務地的需求和律師志願者的意願,在平等自願、雙向選擇的基礎上,安排確定志願者的服務崗位和到崗時間。
五、工作分工
(一)各級律師管理部門、各律師協會
1、負責做好律師志願者的招募、報名、遴選和資格審定工作,確保選派出高素質高水平,有奉獻精神、能吃苦耐勞的志願者,完成招募任務。
2、負責做好「1+1」志願者在服務期間的相關管理工作。
3、負責落實律師志願者應享受的有關政策待遇。
(二)項目服務地省(區、市、縣)司法廳(局)法律援助管理部門
1、確保申報項目服務單位信息的真實有效。
2、配合本省(區、市、縣)司法廳(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部門,認真推薦、選拔當地優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為法律援助工作人才的培養對象;完成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志願服務的申報、審核、體檢工作。
3、協助地方團委做好參加「西部計劃」法律援助項目大學生志願者招募、選拔工作。
4、負責做好本地「1+1」行動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志願者的服務工作,協調、落實各服務地為志願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志願者在服務地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
1、負責籌集項目所需的各項經費。
2、負責做好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做好項目的宣傳、總結、交流和評選表彰工作。
4、負責做好項目的年度評估報告工作。
5、負責為志願者辦理人身意外保險,發放志願者工作費用補貼、交通費,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區、市)司法廳(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指導力度,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二)各地要健全「1+1」行動志願者招募選拔機制。嚴把招募質量關,確保選拔出高素質、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願者加入到「1+1」行動中來。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動員,擴大報名基數,以海選和精選相結合的方式,優中選優,精益求精。同時,在選拔志願者時,增加執業履歷、慣常表現、工作能力、同事評價、業餘愛好、經濟條件等參考指標,以加強對報名者綜合素質的考評。各地要及時與項目管理辦公室密切聯繫,及時溝通協調,保障信息通暢,保證招募、派遣等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做好信息審核和體檢工作。信息審核和體檢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環節,關係到「1+1」行動的穩健推進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認真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組織志願者在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避免弄虛作假。
(四)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嚴肅項目紀律,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對違規違紀志願者的批評教育和通報退回機制。對違紀違規者,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對嚴重違紀者,派出單位應當嚴肅處理,以維護「1+1」行動的良好社會形象。
(五)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對「1+1」行動的調查研究,通過科學的調研工作,及時總結和發現「1+1」行動的成效、經驗和不足,不斷推動「1+1」行動持續健康發展。
(六)做好總結表彰工作。各項目實施地司法廳(局)於6月25日前就2019年度「1+1」行動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表彰,對志願者服務期間的工作情況給予評估鑑定,做好迎接2020年度志願者的各項準備工作。6月30日前,「1+1」行動的主辦單位組織開展年度總結表彰和派遣活動。
七、宣傳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提高「1+1」行動的社會知曉度。充分利用多媒體開展長效宣傳和集中宣傳,提升「1+1」行動的社會知曉度和支持率。
(二)進一步發掘、推薦、宣傳推廣「1+1」行動志願者典型人物和事跡。努力打造優秀「1+1」行動志願者群體和塑造項目品牌。
(三)通過「1+1」行動簡報、專報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的傳播功能,向「1+1」行動的捐贈單位和個人,以及各省(區、市)司法廳(局)匯報項目實施和進展情況。
八、項目實施和管理
「1+1」行動的項目實施與日常管理,依據《「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項目實施與管理(2020年)辦法》及「1+1」項目辦有關日常管理規定執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1.「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招募計劃分配表.docx
2.「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志願者報名表(律師).docx
3.「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志願者報名表(往屆大學生志願者).docx
4.「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志願者報名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docx
5.《「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2020年度實施與管理辦法》.docx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項目管理辦公室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10-83139056
聯 系 人:毛亞力 田穠
傳 真:010-83139058
郵 箱:clafzyz @126.com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六裡橋甲1號天程大廈7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