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淄博市政府下發《淄博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將在全市範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全面清理規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審批,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斷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為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注入新活力。
全市範圍內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自12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除需調整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實施的,以及由國家部委、省級部門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外,對全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統一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編制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事項清單。將市級以下(含市級)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中列明改革事項、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內容,分類推進改革。對清單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各部門結合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以及取消下放、許可職能劃轉等工作要求,及時更新和動態調整清單,並向社會公示。
分類推進審批改革,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有效規範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審批後,企業不再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任何部門不得變相許可,政府採購不得將已取消審批的許可證件(事項)作為必要條件或評分事項。
審批改為備案
下放審批權限
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要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納入「多證合一」管理,與企業登記信息一併採集,當場辦結。確需到有關主管部門現場辦理備案的,要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方便企業辦事。實行告知承諾,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業務監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範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
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行政審批部門要提供告知承諾書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許可條件、行業監管規則和承擔的法律後果,對企業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行政審批部門應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領證後即可開展經營。對企業尚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但承諾領證後一定期限內具備的,企業達到經營許可條件並按要求提交材料後,方可開展經營。
優化審批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備取消審批或實行告知承諾條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行政審批部門應採取網上辦理、下放審批權限等措施,切實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助推企業加快辦理相關經營許可,企業在依法取得許可證後,即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將下放審批權限。結合「市縣同權」改革,對由下級行政審批部門實施更為便捷高效、能夠有效承接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做到「能放盡放」,最大程度實現企業就近辦事。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精簡審批材料,採取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主動壓減審批時限,並向社會公開承諾。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對有數量限制的事項,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布局規劃、企業存量、申請企業排序等情況,方便企業自主決策。
為全省「證照分離」
提供「淄博方案」
規範企業登記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企業登記機關做好經營範圍登記規範化工作,明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範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企業登記機關和行政審批機關通過省、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加強登記和許可信息雙向推送,實現登記註冊、準營許可有效銜接。
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依託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推動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省市政務服務平臺、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之間的互聯互通,加強涉企經營信息歸集,暢通涉企信息歸集、共享渠道,實現涉企經營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加大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服務改革力度,不斷創新改革舉措。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推動審批流程「一鏈辦理」「證照聯辦」。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由企業評判服務績效。全面評估總結改革在釋放市場活力、支持就業增長、激發創業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成效,提煉改革經驗,為全省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淄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