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1月5日,鎮遠縣公安局青溪派出所聯合鎮安監站(縣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組成員)對轄區各商鋪進行「打非治違」專項整治。
12時許,民警在青溪鎮紅光村楊某軍家中發現75歲男子楊某群在此非法儲存的「發財蕾」、「彩雷王」、「大地紅炮」等品牌煙花爆竹100餘件。
該儲存場所內沒有任何消防設施和通風設備,也不具備儲存煙花爆竹的條件,滿滿一屋子的煙花爆竹就像是一顆能隨時引爆的「定時炸彈」,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楊某群及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
為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在對房屋進行斷電禁菸後,公安民警和安監工作人員立即對該批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進行清點。經清點,共計141件。隨後安監工作人員將該批煙花爆竹安全轉移存放,準備集中銷毀。
經調查了解,該批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是楊某群於2019年8月中旬在楊某軍家中儲存,以便春節期間進行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群處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因楊某群年滿七十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處罰不予執行,批評教育放行。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記者 徐偉
通訊員 龍冠宇
編審 江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