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與倫交所的互聯互通進入最後的倒計時。
據第一財經報導,12月14日將在倫敦舉辦滬倫通揭牌儀式,屆時上交所相關人士會出席,並將公布入選的中、英企業名單,預計分別在10家左右,而正式「通車」、交易或將等到1月後。
截至界面新聞發稿,上交所方面尚未正式回應該消息的真實性。但有接近交易所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透露,滬倫通大概率會於年內啟動,最早將在本月中旬。
多家機構在近期的研報中也表示,滬倫通作為互聯互通機制下的第三款產品,其推出速度遠超市場預期。浙商證券認為,預計年底前將會推出「滬倫通」首款產品,光大證券也預測,滬倫通有望於12月中旬上線。
自2015年底首次提出,三年來中英雙方對滬倫通持續推進。進入2018年,相關監管規定的業務規則也加速落地。
4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6月證監會發布實施《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8月證監會起草發布《上海交易所和倫敦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10月正式發布《上海交易所和倫敦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規定(試行)》;上交所及中證登在10月及11月密集出臺配套業務規則,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跨境轉換業務指引》、《做市業務指引》等及《滬倫通臨時公告格式指引適用指南》、《滬倫通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等。
界面新聞從多家券商處也了解到,近期公司已密集安排員工培訓,抓緊篩選符合要求的客戶,同時配合交易所進行系統測試。
「測試從兩個月前就已經開始,這周六(12月8日)還會有一次全網通關測試。」滬上某大型券商營業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每次測試我們需要拿出部分客戶樣本,去做不同的場景委託,查看成交回報、行情顯示、清算資金等各環節是否運轉正常。」
上交所國際發展部總監傅浩此前在接受界面採訪時表示,滬倫通主要面臨時區問題,以及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實現「互通」。
「滬倫通因為時差太大,如果加班做夜盤,不僅會影響交易活躍度,成本也過於高昂,比較現實的方式就是通過DR(存託憑證)來實現。」他說道,「但滬倫通的特點並不僅僅如此,滬倫通之所以能被稱為『通』,不光是因為它實現了中英兩地企業的雙向掛牌上市,更重要的是在DR和基礎證券之間建立了非常流暢的雙向轉換機制,這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DR價格和股票價格的基本一致,資金也可以實現雙向流動。」
此外,在傅浩看來,滬倫通的到來也將給中資機構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
他舉例稱,譬如英國企業要來中國發行CDR,需要用到中資券商擔任帳簿管理人、分銷商、做市商等,會帶來不少業務增量。他鼓勵中資機構積極參與滬倫通,認為「滬倫通作為一個全新的事物,剛開始敢於吃螃蟹的企業不會太多,但長遠來看,在滬倫通機制下,無論是CDR還是GDR的數目都會會逐步增加,一定有中資機構走出去的機會。」
興業證券王德倫團隊也指出,此次滬倫通制度設計中,明確了CDR的發行雖然不需要發審委審核,但仍需要保薦人保薦,做市和跨境轉換業務都可以由合格券商來承擔。由於做市業務和跨境轉換業務要求承做券商具有境外市場交易基礎證券的能力、相應的外匯及投資風險的承擔能力、境內證券市場做市能力等相關的綜合能力,對券商本身的資質會有較高的要求,因此未來券商龍頭有望持續受益。
對於「滬倫通」初期DR相關標的,長城證券分析師汪毅指出,考慮到市場容量、流動性和穩定性,雙方優質企業將是「滬倫通」實施後首批「試水」企業的首選,率先發行存託憑證的將大概率是中英雙方交易所中市值較大、基本面較好的「藍籌股」。根據《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平均市值達200億以及在主板上市滿3年、高級板至少上市1年」的要求,在倫交所交易的富時100指數將大概率成為倫交所發行東向CDR的核心股票池。而根據「滬港通」的交易標的來看,滬市將大概率選取上證50、上證180的公司作為核心股票池。
從目前的進程來看,滬倫通開通後首家掛牌企業有望「花落」華泰證券。11月22日晚間,華泰證券(601688.SH)發布公告稱,已向中國證監會遞交關於擬發行不超過8251.5萬份全球存託憑證(GDR)並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材料,並已獲證監會受理,公司也在當天於倫敦證券交易所正式披露了上市意向函。
此外,有媒體報導稱滙豐和巴寶莉也有意向參與滬倫通。對此,滙豐方面表示,「正在研究滬倫通項下存託憑證發行的相關規定,目前不便提供更多評論。」而巴寶莉也尚無發行CDR的具體時間表。
光大證券認為,發行DR需要兩地監管機構及交易所審批,故發行的節奏、上市時間、審批規模均比較可控,預計不會形成短期對流動性的衝擊。
興業證券也指出,從兩地企業市值、估值和業績上的對比可以看出,兩地市場的企業存在較大的差異性。相比而言,上交所A股企業在金融、地產等行業估值較低,業績表現情況要好於倫交所主板上市企業。而倫交所企業在能源、材料、以及偏成長的領域的估值或業績情況比上交所A股企業要好。兩地市場的企業差異有望為兩地市場帶來新的增量資金。
但由於證監會明確了現階段滬倫通制度下倫交所企業發行CDR以及發行後的配股,都是以非新增股票為基礎證券的。這也就意味著倫交所企業來華發行CDR時,不是一種企業融資行為,而僅僅是一種存量證券在新市場上的掛牌交易行為。因此,倫交所企業發行CDR不會產生類似於IPO形式的融資抽血效應。此外滬倫通對個人投資者有日均300萬元資產的開戶限額的要求,加上滬倫通引入了做市商形式、對投資者專業要求度較高,因此對A股分流資金的影響也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