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丈夫一氣之下將妻子從樓上扔下,故意傷害罪怎麼判?

2020-12-23 法智法律諮詢

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男女之間結為夫妻,緣分來之不易,彼此之間更應該常懷感恩之心、和睦相處。夫妻二人過日子,吵吵鬧鬧本是常有之事,但梅某某在一氣之下竟將妻子從二樓扔下,並因此兩次住院手術。

案情:2017年1月,梅某某與妻子饒某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妻子饒某某情緒激動,遂在自家二樓房間內打砸結婚照、生活用品等,並將房門反鎖。梅某某氣憤之下用腳踹開房門後與妻子饒某某揪扯起來,二人揪扯至客廳沙發旁時,梅某某一氣之下將妻子抱起來從二樓窗戶扔了下去,造成饒某某當場受傷,期間兩次住院手術。後因妻子不予配合,傷情鑑定未果。日前,經依法鑑定,當時饒某某為腰椎骨折、骶骨粉碎性骨折,系輕傷二級。

審判結果:梅某某因家庭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梅某某表示認罪認罰。

對於一些刑事犯罪,因為本身屬於自訴案件,從法律上面來看,要是情節不嚴重的話,其實也是允許當事人之間私了的,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因為如果大量允許私了,就說明只要有錢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而在故意傷害犯罪當中,也有可能僅僅只是給對方造成了輕傷的損害,那此時故意傷害罪可以私了嗎?

故意傷害罪是否可以私了嗎?

故意傷害輕傷及以下的情況可以私了,故意傷害達到重傷結果的,就民事賠償部分可以達成協議,但就刑事部分不能進行私了,司法機關仍要追究刑事責任,不過,達成協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傷害致人輕傷,屬於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的案件。

2、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公安機關會立案偵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般是不能私了的。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目前你可以做的就是和受害人協商解決,如果受害人同意私了,公安機關還沒有以公訴案件立案偵查,這個時段可以私了,公安機關一經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就不能私了。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傷害致死的成立,客觀上要求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對死亡沒有故意,但具有預見可能性。既然是傷害致死,當然應將死亡者限定為傷害的對象,即只有導致傷害的對象死亡時才能認定為傷害致死。但對於傷害的對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應注意事實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

故意傷害罪賠償標準是多少?

民事賠償應當以民法的規定來定,賠償範圍為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如果構成殘疾了,還包括殘疾補助金,殘疾人生活器具費以及受害人所扶養家屬的撫養費,另外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不過這個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可能不會被法院支持。具體的標準如下,至於數額,要參照你們當地的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農村平均收入,如果是城鎮戶口,就按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故意傷害罪怎麼判?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小結

該案中的梅某某隻因家庭瑣事就情緒失控,不顧夫妻昔日情誼,憤怒之下便狠心將妻子從二樓扔下,傷害了妻子身心的同時,也讓自己身陷囹圄。雖然其已真誠悔過,自願認罪認罰,但也終究難逃法律的制裁。當然在民事賠償方面,如果當事人能夠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在就這方面也是可以私了。不過在刑事方面,因為此時已經構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方面是不允許當事人之間討價還價的來私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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