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都會經歷這樣的階段,一份工作做得不開心了,或者是有了更好的就業平臺,就需要放棄現有的這份工作,放棄容易,但是跟老闆開口說辭職這件事卻成了一個大難題。
若是方法得當,還能讓自己的這段職業生涯有一個圓滿的結束,但萬一沒用對方式,就會弄得很難看,甚至日後都不好相見。
所以這對於很多人來說,確實是一個大難題,那麼在職場中應該怎樣處理辭職這件棘手的事情呢?辭職到底是先跟領導談話還是直接遞交辭職信呢?聰明人這樣做,領導很喜歡,職場路越走越寬。
一、坦誠地跟領導溝通
很多人都不想因為離職的時候跟領導吐露心聲鬧得不愉快,就在網上搜有關離職的理由,比如說家人身體不好要回老家照顧他們,要去給親戚開的店幫忙,準備結婚了想換一個離家近的工作等等,如果這些理由是真的,到也好,但是如果這些理由是編出來的,那謊言總有拆穿的一天。
我就曾經有過這樣的體驗,曾經由於遇到了另一個還不錯的工作機會,所以想要跳槽,但是當時所在的那家公司老闆又特別好,我就不好意思直接說提辭職是為了跳槽去更好的公司,於是就騙老闆說,是為了回老家工作所以辭職。
後來我去了新的公司,新領導覺得我能力還不錯,就讓我負責幾個比較重要的項目,有一天竟然在一個項目對接過程中遇到了老領導,他對我笑了笑說:「怎麼還是決定留在大城市,不回老家了?」當時那個尷尬啊,難以形容。
所以說,能夠真誠溝通的時候,就不要撒謊,人往高處走,誰都想要有更大更好的平臺,領導不會攔著你不讓你走,反而你用謊言去欺騙,會讓彼此更難堪。
二、給領導緩衝的時間
離職的原因要麼就是在這家公司做得不痛快了,要麼就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機會,再要麼就是由於自身原因不想繼續上班了,所以絕大多數人在提出離職後就恨不得馬上就離開公司。雖然說一個公司並不會因為少了一個員工就難以運轉,但是即使是交接工作任務,也是需要時間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離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如果單方面提前離職,可以按照違反公司的相關規定處理。
之前有一位同事,工作了兩年後,突然某一天就向老闆提出了辭職,第二天就不來了,他負責的客戶聯繫不到人,對公司進行了投訴,導致公司名譽上利益上都遭到了嚴重虧損,雖然當時公司領導並沒有追究那位同事的法律責任,但如果要追究起來,還真的是觸犯到法律了。
另外,如果你和領導協商好再繼續工作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的情況之下,不要把自己要離職的想法告訴所有人,這樣不僅會讓你接下來的一個月過得不那麼順暢,還會給公司氛圍帶來不利影響。
上一段職業旅程的完美結束,都是為了下一段旅程更好的開始。
三、不抱怨公司和領導
很多人在跟領導提出辭職的過程中,都會被問及為什麼要離職,這個時候作為員工的你回答就需要稍微斟酌一下了,有人會抱怨工資太低,有人會抱怨領導交代的任務太大,有人會抱怨公司的晉升體制有問題,總而言之,這些都是回答的誤區,搞不好領導只會認為你能力差還屁事多。
如果你實在是沒有更好的說辭,倒不如運用一些通俗的理由圓滑的回答這類的問題,比如說,個人職業規劃,尋求更適合自己的平臺之類的,這樣的回答可能比較官方,但是確實可以規避和領導產生不愉快的情況。
有一個做運營的朋友,因為不滿公司的加班模式,然後就主動跟領導提出離職的事,他當時還帶著對公司的極大不滿情緒,於是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第二天領導就讓他收拾東西走人了,可是離職後他面試了好幾家公司,對方都讓他回家等消息之後就沒信了,後來屢屢碰壁之後才明白,原來他的領導和面試的那幾家公司的老闆都認識,一打聽這個人,就不準備錄用了。
四、交接好自己的工作
有不少人一想到自己接下來不用被這家公司管著,就鬆懈下來了,因此在交接工作的時候,應付了事,不要認為離職就意味著和過去的公司、工作、同事一刀兩斷。
但其實即便提了離職的事,也是需要在離開之前盡好自己的責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僅是關乎職業道德,而且可以給自己留下比較好的口碑,以後有機會和同事合作的時候,也會有比較好的印象。
接下來就是需要進入到工作交接環節。
第一步:不再接手新工作任務。
第二步:跟老闆協商好接手你工作的人。
第三步:跟接手你工作的同事商定好交接計劃,並將計劃通知老闆。
第四步:跟HR確定你的離職日期。
離職難免會帶來折損,但是作為一個職場人,要儘可能地去交接好自己的工作,讓離職給公司帶來的損害降到最低。#辭職#
與舊工作的告別,也是新生活的起點,因為種種原因辭職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沒有必要羞於面對,更沒有必要為此感到虧欠,只要把握好分寸,處理好離職事項,體面的離職,是格局所在,前程光明,咱們江湖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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