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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12月11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印發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四大目的,公衛信息化時代到來
1、全面規範推進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建設方面的短板一直是制約我國公共衛生項目的因素之一,要想讓公共衛生發揮真正作用,信息化建設必須跟上腳步。
《通知》為全面規範推進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提高公共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與應用能力,針對公共衛生信息化的短板和不足,開展「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加快信息技術與公共衛生融合應用,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各司局公共衛生的工作職能,在梳理我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現狀的基礎上,明確了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建設內容和要求。
2、提升公共衛生信息化「平戰結合」能力
日常公衛工作運行和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公共衛生信息化都需要做出不同的反應機制和運行規範。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在疫情防控中,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等方面暴露出不少薄弱環節,群眾還有一些意見和建議應予重視。
《通知》要求,要依託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開展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有效支撐國家和地方衛生健康委的管理與決策,一方面滿足「平時」國家對公共衛生機構的宏觀管理、政策制定、資源配置、績效評價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
一方面滿足「戰時」對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機制的有效支撐,提升公共衛生信息化「平戰結合」能力。
3、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和基本公衛融合服務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基本公衛服務的執行機構,同時基層醫療機構也需要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二級醫院以上的指導和支持,如何讓三者能夠更好的在公衛服務中融合,《通知》提出了要求。
《通知》明確目的,要促進醫防融合,健全重大疫情應急響應機制,推動公共衛生服務與醫療服務高效協同、無縫銜接,健全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機制,健全科學研究、疾病控制、臨床治療的有效協同機制。
依託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積極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間的信息系統互通共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融合服務,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與上級醫院的聯動機制,全面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對新發傳染病的預警、預測、治療和康復能力。
4、鼓勵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探索創新模式
鼓勵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自身情況,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新興信息技術與公共衛生領域的應用融合,探索創新發展模式,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更好發揮支撐作用。
兩大部分,421項具體指標
文件針對目前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現狀,著眼未來5-10年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發展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建設要求。
圖片來源:國家衛健委
文件稿明確了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二級及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公共衛生機構等機構的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業務,業務範圍覆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主要業務服務和管理要求,包括管理服務業務、信息技術業務等2個部分,其中一級指標21項、二級指標125項、三級指標421項,全面規範了我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服務業務
一級指標18項、二級指標105項、三級指標365項,主要包括傳染病、寄生蟲病、免疫規劃、慢性病、地方病、精神衛生、老年人健康、婦幼健康、健康教育、傷害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環境衛生、監督執法、食品安全、職業病等業務領域。
其中一級指標分別為傳染病防控、寄生蟲病防控、免疫規劃、慢性病防控、地方病防控、精神衛生防治、癲癇防治、老年人健康服務管理、婦幼健康服務管理、健康教育、營養健康服務管理、健康檔案管理服務、傷害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監督執法服務管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職業病防控等18項內容。
第二部分信息技術業務
一級指標3項、二級指標20項、三級指標56項,主要包括信息平臺、信息安全、新興技術應用等內容。
其中一級指標分別為信息平臺管理、網絡安全管理、新興技術應用等3項。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要求,針對網絡信息安全,從身份認證、桌面終端安全、移動終端安全、計算安全、通信安全、數據防洩露、可信組網、數據備份與恢復、應用容災、安全運維等方面提出建設要求;針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方面,對新興技術應用提出了具體的建設和應用建議。
2020年無疑是值得反思的一年,我國乃至全世界公共衛生事業更是經歷了一次嚴峻重大的考驗,將挑戰變成機遇,將教訓變成經驗,可能就是制定這份文件的意義。
來源|基層醫師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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