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我,是不一樣的煙火」
絢麗的煙火最能增添節日氣氛
然而今年
想要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夥伴
可得注意了
因為禁放區域擴大了!
禁放工作是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是建設美麗無錫的必然要求,根據「依法合理、逐步擴大」的原則,結合無錫市區行政區劃、居民密集程度、大氣環境監測等因素,2021年1月1日起,在下列區域內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環湖路–山水東路–震澤路–蠡湖大道–太湖–望虞河–運河西路–高浪路–312國道–錢威路–錢榮路構成的環線範圍。(具體情況見下圖所示)
法律連結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製品,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託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團團在此發出倡議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廣大青少年朋友們:
歲末年初,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人民群眾表達節日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然而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環境汙染和安全隱患等負面效應不斷顯現,更威脅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為了進一步倡導文明新風、減少環境汙染,營造更安全、更健康、更宜居的城市生活環境,我們倡議:
一、當好「踐行者」,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廣大青少年朋友要自覺遵守禁放規定,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違規運輸、存儲、銷售、攜帶煙花爆竹,爭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實際行動展示無錫青年的良好風貌。
二、當好「監督者」,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對於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廣大青少年朋友要共同抵制、規勸,用環保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習慣引領新風正氣,共同愛護市容環境。
三、當好「宣傳者」,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廣大青少年朋友要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態,主動參與禁放宣傳,自覺爭當環保倡導者,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環保生活的新理念,共同營造移風易俗、文明過節的濃厚氛圍。
廣大青少年朋友們,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身邊的點滴做起,用新風尚、新習俗、新氣象擁抱新年。
共青團無錫市委員會
2021年1月7日
部分素材來源:平安無錫
編輯:高理雯
校審:楊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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