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劉先生(化名)開車從陵城區到德州東站,然後乘坐高鐵回家。原本想將車停到停車場,春節過後返回復工。
但是因年後趕上特殊時期,單位無法復工只能在家隔離。3月4日,劉先生因復工乘坐高鐵又回到了德州。
這樣以來,愛車在東站停車場滯留了43天,按照停車場最高20元/天封頂,取車時收了860元。
「是因為特殊時期的緣故,希望管理方能減免些費用。」劉先生說。
但是,東站停車場在此期間並沒有出臺減免政策,已出場車輛只能按正常繳費。
有律師認為,「這個沒有法律條文,是根據客觀情況予以酌情考慮,和現在減免租金類似,屬於自願行為。」 如果能提供相關證明,證明是受特殊時期影響,才導致車主被迫將車輛長時間地滯留在停車場的,停車場應適量減免停車費。
本站檢索發現,在國內一些交通要點停車場,如果提供往返票信息、接觸隔離觀察證明等相關憑證,即可減免車輛延期停放產生的費用。
而省內的濟南長途汽車總站自1月27日起暫停省際、市際班線運營當天,為進一步給廣大旅客提供方便,1月27日前在總站停車場停放車輛,待返濟時可憑停放當日購買的總站客票享受停車費全部減免政策。
(編輯:騰訊德州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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