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房產的城市打工人注意!
重磅利好!國家已經官宣!
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
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自然資源部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國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農業農村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作出答覆。就該建議中提到的「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問題」,答覆明確: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
這政策簡單點說就是農村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都可以繼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房子破爛不抗了,建議你維修,加固,否則,房子塌了,一切權利將清零;以前擔心的從農村遷出戶口後,不能再繼承農村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現在終於不用擔心了,城鎮戶口也是有資格繼承的。
對於農村有房的兄弟集美們來說真的確實是好政策啊~
關於此政策,網友怎麼看——
超級多網友點讚國家此政策——
還有一波網友要回去繼承一個,以後養老用;將來老了回家種田養魚可還行?城市打工人終於不用為退休以後的生活煩惱了~
但是也有網友不懂就問,大聲說出疑問?宅基地的房屋也是70年產權嗎?有人敢問就有人敢回答:一般要不遇到市政建設,就看房子的堅固程度~
這個網友的後代有福了——抗8級地震,房屋使用壽命達100年以上~
還有網友拋出更難的問題,遇到生兩個孩子的,這使用權怎麼分呢?要麼一人住半年?
可能還有一部分網友不知道宅基地的意思,居兄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關於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需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村民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市或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註銷其土地使用證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1)為實施村莊集鎮規划進行舊村改造或國家建設徵用等原因需要調整或遷建住宅,新房建成後,逾期無正當理由不拆除舊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佔用的宅基地;
(3)因繼承房屋等原因造成農村村民一戶一處之外的宅基地;
(4)因遷移、病故等原因銷戶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怎樣認定村民「一戶一宅」的問題?
對村民「一戶」認定,原則是根據公安部門管理的戶籍來認定。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是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獨立作為特殊村民「戶」對待:
(1)已婚且已分家單獨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齡已滿二十周歲且已單獨居住生活的;
(3)依法繼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的未成年人;
(4)通過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進行登記。
目前,國家「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所以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和農民住宅。
宅基地和農村住宅未來會很珍貴,如果在農村有宅基地繼承權的可重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