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關於不再執行20種商品停止減免稅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不再執行20種商品停止減免稅規定的公告。20種商品包括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和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指調味品、肉禽蛋菜、水產品、水果、飲料、酒、乳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