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1 18:3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FM98.0
閩清法院龐法官走進閩清縣廣播電視臺《梅溪說法》欄目,當起「法治主播」,為聽眾朋友們解答身邊的法律問題,這期節目龐法官要為大家解答什麼法律問題呢?快快跟隨龐法官學法律知識!
主持人:龐法官好!
龐法官:主持人好!聽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張女士撥打欄目熱線諮詢,早前,張女士的物流公司與王先生訂立了貨物運輸合同,合同約定物流公司要將貨物從福建運往重慶,受到疫情防控工作影響,員工延遲到崗,不能按照合同原先約定送達貨物,張女士想諮詢這種情況可以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嗎?
龐法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於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期間所採取的延遲復工等情況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存在,性質上是屬於不可抗力。但是並不意味著所有合同都能適用不可抗力來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主持人:構成不可抗力有什麼條件嗎?
龐法官:首先時間節點很重要,疫情等影響作為一種不可抗力,必須是合同訂立之後還未履行這個過程發生的事情。其次疫情影響與合同履行有因果關係,疫情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則具有因果關係。
主持人:張女士訂立的合同可以適用不可抗力嗎?
龐法官:是否構成不可抗力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首先,我們要看張女士訂立的合同中有沒有不可抗力條款的相關約定,若有,則按照合同約定;若沒有,則要看張女士不能履行合同是不是因為疫情事件導致的。
主持人:不可抗力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呢?
龐法官: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責事由,如果確實因為是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則免除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範圍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假如張小姐應運輸10噸貨物給王先生,已運輸5噸,剩餘5噸因疫情防護未能及時運輸,那麼,張小姐可以主張不可抗力,來免除這5噸貨物未運輸的違約責任。
主持人:受到疫情影響的無法按約定履行的合同,是否都可以解除合同呢?
龐法官:這個不是絕對的。要看訂立的合同還能不能繼續履行。張女士訂立的是貨物運輸合同,如果貨物是木材等,可以保存一段時間的,待疫情影響結束,工人陸續復工,合同是可以繼續履行的,那麼建議張女士可以與王先生協商溝通,延遲履行合同。如果運輸的貨物是海鮮等鮮活易腐類產品,影響到合同履行,合同雙方應基於誠實信用採取積極措施,及時止損,避免因不可抗力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擴大。
主持人:好的,感謝龐法官為我們解答法律問題。
節目收聽方式
如果聽眾朋友有法律方面的疑問
歡迎來電來函詢問
郵箱:mqgbdt123@126.com
諮詢電話:62300311,22326222
01
調頻頻率:閩清人民廣播電臺FM98.0
播出時段:8:00、12:00、15:00、18:00、21:00
02
喜馬拉雅FM
(點擊圖片或連結即可跳轉)
原標題:《【龐法官信箱】什麼是不可抗力?》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