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電熱水壺,外觀如圖1所示。銘牌內容如圖2所示。電熱水壺帶有電壓轉換開關,可以轉換110-120V、220-240V電壓適應不同國家電網電壓,如圖3所示。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335-1 Ed4.1)標準
7.3 具有一個額定值範圍,而且不用調節就能在整個範圍內進行工作的器具,應採用由一個連字符分開的範圍的上限值和下限值來標示。
注1:舉例:115V~230V:表示器具適用於標出範圍內的任何值(如一個帶有PTC電熱元件的燙髮器)。
具有不同的額定值並且必須由用戶或安裝者將其調到一個特定值時才能使用的器具,應標出這些不同的值,並且用斜線將它們分開。
注2:舉例:115V/230V:表示器具只適用於標出的值(如帶選擇開關的剃鬚刀)。
注3:此要求也適用於準備與單相電源和多相電源都能連接的器具。
舉例:230V/400V :表示器具只適用於給出的電壓值,230V是用於單相交流工作,400V是三相工作(如帶有用於兩種電源的接線端子的洗碟機)。
通過視檢檢查其符合性。
IEC 60335-1:2004 ED4.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標準
7.3 …
NOTE 1 Example: 115-230 V: The appliance is suitable for any value within the marked range (a curling iron with a PTC heating element).
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標準
8.9 尺寸和公差
尺寸應以無歧義的方法表示(見示例1)。
示例1:80 mm×25 mm×50 mm[不寫80×25×50 mm作或(80×25×50)mm]
案例分析
首先值得指出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標準7.3條款注1有印刷錯誤,對照正文內容和等同採用的IEC 60335-1:2004標準原文可知:
錯誤的:115V~230V;
正確的應為:115V-230V,是用連字符號不是波浪符號。
根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335-1 Ed4.1)標準7.3條款的規定,案例問題的電熱水壺不符合要求,有以下錯誤:
錯誤1:
「不用調節就能在整個範圍內正常工作」的額定頻率錯標為50/60 Hz,應為50-60 Hz。
錯誤2:
「必須由用戶調到一個特定值才能使用」的額定電壓、功率範圍錯誤地分為兩行沒有任何符號分開,應用「/」分開。
案例問題的電熱水壺符合GB 4706.1-2005標準的銘牌內容為:
如果進一步考慮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8.9條款「尺寸和公差」的要求,更準確的、沒有歧義的銘牌內容應為:
• 嘉興威凱日電工程部部長
• 世界認證地圖APP特約專家
• wumin@cvc.org.cn
• 威凱家電技術領域首席技術官
• 世界認證地圖APP特約專家
• chenck@cv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