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卡」行動啟動後,市北公安聞令而動,聽令而行,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部署,對獲取的線索主動工作,縝密偵查,行動至今的一個半月時間內,先後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30餘名。近日,市北反詐中心會同多個派出所,進一步拓寬偵查範圍,深入經營,集中收網,在市北區某居民小區內搗毀一個為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轉帳「洗錢」服務的團夥,抓獲涉嫌幫信罪嫌疑人14名,為「斷卡」行動再添豐碩戰果。
臺東派出所
抓獲涉嫌幫信罪嫌疑人
11月中旬,市北反詐中心根據上級派發線索,會同水清溝派出所和寧夏路派出所抓獲兩名涉嫌幫信罪嫌疑人齊某某(男,33歲,菏澤人)和趙某某(男,34歲,菏澤人),該二人名下各有10餘張銀行卡和網際網路支付帳戶涉及多起電信詐騙案,犯罪行為惡劣,涉案金額巨大。根據該二人犯罪軌跡和其他線索,反詐中心民警會同臺東派出所順線抓獲了涉嫌幫信罪嫌疑人常某(男,32歲,煙臺人)。民警審查中發現,這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提及:在市北區某居民小區內曾與其他多人共同「辦公」,在「業務經理」的指揮下進行轉帳「洗錢」操作,轉帳成功後,「經理」當場支付「報酬」。至此,一個人數多達10餘人、有固定「辦公」地點的有組織的犯罪團夥慢慢浮出水面。
市北反詐中心會同臺東、瑞昌路、阜新路等派出所聯合偵查,搜集固定證據,待時機成熟後,於11月24日迅速行動,集中收網,抓獲了以胡某某為首、馮某、張某某、傅某為骨幹成員的14名犯罪嫌疑人。
經審查,該團夥分工較為明確,胡某某挑頭組織,馮某、張某某、傅某負責監督,常某某等10人負責具體轉帳操作。犯罪嫌疑人每人都有3張以上甚至10餘張之多的銀行卡,轉帳的資金來源都是詐騙團夥的贓款。該團夥利用銀行卡、網絡支付帳戶進行轉帳「洗錢」,並從中提成。團夥所有成員都明知所參與轉帳的這些資金都是涉及違法犯罪,但為了獲取不法利益,仍參與其中助紂為虐。根據目前查證情況,預計該團夥轉帳涉電信詐騙贓款達人民幣1千萬元以上。
近日,該1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市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買賣銀行卡、電話卡等「兩卡」和網絡支付帳戶是滋生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根源,公安部聯合工信部、人民銀行、最高法、最高檢部署全國開展「斷卡」行動,嚴厲打擊整治開販兩卡團夥。
相關行為涉及的罪名較多,包含詐騙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等。對於未達到刑事處罰標準的,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斷卡」行動中的「卡」
是指哪些卡?
為什麼實施「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
要打擊哪幾類人?
看過來!
一圖讀懂「斷卡」行動!
市北警方再次提示
(一)嚴禁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銀行卡,此行為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或詐騙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二)具有出租、出售、出借電話卡、銀行卡情形的個人(單位),請主動到銀行、通信運營商網點註銷開戶。情節輕微的,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在規定期限內,不註銷開戶的個人(單位),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三)多地已採取措施:對查獲的開辦「兩卡」人員信息通報屬地金融機構和電信運營商,可上報列入懲戒名單。公安機關和金融、通訊管理部門一旦認定為涉嫌電信網絡犯罪和不良信用電話用戶,其名下登記的所有電話號碼將被關停,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電話卡新入網、過戶等業務。
對被認定為出售、租借銀行卡或對公帳戶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自然人及法人,對其名下所有銀行帳戶在5年內將被暫停一切非櫃面業務,不能開立新銀行卡和企業對公帳戶,不能註冊支付寶帳戶,不能開通微信收發紅包和轉帳功能。
每一名守法公民應保護個人信息,堅決不觸碰買賣銀行卡、電話卡及支付帳戶等違法犯罪行為,從而斬斷為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提供服務的黑灰產業鏈,逐步壓縮此類違法犯罪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