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每個公司都為員工購買了社保,就是在員工老了之後老有所依,那麼社保繳滿15年人卻死了,怎麼辦?這筆錢充公了嗎?家屬該怎麼辦?
上個月,我們領導遭遇車禍不幸身亡。同事都在討論這個問題領導已經交滿了15年社保,現在人沒了這筆錢是不是充公了?對於這方面的政策,我也並不清楚,於是我專門撥打了社保局諮詢,通過一番諮詢,我了解到社保交滿15年後不幸身亡,家屬是可以繼承的。個人帳戶的養老金有強制儲蓄的功能,家屬可以繼承個人帳戶裡的錢,包括個人帳戶所產生的利息。單位幫我們交的養老保險是直接進入統籌帳戶的,咱們拿不了,會進入養老保險基金。那麼,我們該怎麼去繼承呢?分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養老保險金還沒有開始領就不幸去世了,家屬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帳戶裡的所有錢。第二,如果已經退休了,但是退休不到10年,可以一次性返還個人帳戶的餘額。退休如果超過10年了,都會默認10年期已經拿回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再進行返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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