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三十六歲,是一位農民,村裡的人都知道他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他們村子的環境相當的好,幾乎全年都有點菸雲繚繞的意思,家裡的生活也算充實,白天下地幹活,晚上照顧日子孩子,他很嚮往大城市的生活,一直覺在村子裡不會有出息,就像井底之蛙一樣。
雖說是井底之蛙可也得認命,偶然的一次機會,村裡的希望回鄉了,啥叫村裡的希望?那當然是唯一一個考上大學的了。李某就一路小跑去了找大學生了解城市裡的樣子。可讓李某沒想到的是
大學生竟然說:「叔,城裡的人工作壓力很大,物價也貴,況且就算要去城裡發展,就您那三層小樓換城裡不到百平的房子,咱圖個啥?況且城裡人還羨慕咱們的生活呢。」
李某說:「你叔我也就想多掙點錢嘛,哈哈」
大學生說:「這簡單,現在科技發達了,有種職業叫自媒體,回頭給你創建一個百家號每天以短視頻的形式記錄生活或者分享些咱們的特產,也是一份不錯的副業呢。」
說來這老實人就是肯幹,不到一天的了解,百家號怎麼操作他已經熟練掌握了。每天都很認真的創作視頻,介紹鄉裡的特產,文化,風景……
但有件事讓李某很是堵心,那就是網絡噴子,李某給這些人起了個外號「井底之鴨」,簡單的理解就是啥也不懂,就會嘎嘎嘎亂叫,到處口吐芬芳。這些人就叫「井底之鴨」。
李某第一次接觸網絡,又是個老實人,對這些「井底之鴨」的行為很是生氣。難免會與人發生口舌衝突,可就是因為這個口舌衝突,導致李某的帳號被封停,同時也讓李某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這下李某更生氣了,決定教訓一下這些「井底之鴨」長長記性,即便不能全部收拾了,也要抓住一個最惡劣的政治一下。於是李某動用了很多人力財力,成功的找到了最惡劣的那個「井底之鴨」的住址和工作信息。
當找到那個井底之鴨時,李某一把抓住它,告訴他自己就是他在網絡上謾罵的人,並讓他現在方面繼續噴。那井底之鴨可能還不清楚事態有多嚴重,還囂張的說:「就噴你了怎麼了?犯法了嗎?」李某這下可算是火到了極點,送給了井底之鴨最後一句話,語氣很是平和:「犯不犯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今天活到頭了……」而後李某知道自己犯了大錯,很淡定的點燃一根煙,打電話自首了……
這樣的悲劇是每個人不希望看到的,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力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講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以尋滋事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