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消防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石獅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揮部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進一步推進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規範提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根據指揮部印發的《關於加強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的通知》,此次整治工作在前期全市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礎上,對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屋、重點對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屋開展排查整治,摸清底數,整治和消除群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改善石獅市群租房消防安全條件;對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疏散條件、電動自行車管理、消防設施配置、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平面布置和內部裝修、火災警示和逃生演練等方面進行整治,重點整治「三合一」、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數量不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使用「三合板」、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裝修裝飾等突出風險。
根據部署,各鎮(街道)、公安派出所要切實加強對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宣傳,廣泛對全市群租房出租人進行動員,明確出租人是群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確保群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對照規定及前期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逐條逐項認真自查整改;消防部門將組織鎮(街道)、公安派出所、第三方消防專家等按照一定比例對居住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出租屋進行隨機抽查,對居住30人以上出租房屋全數進行抽查。同時,對群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實行分級分類處置機制。
《通知》要求,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適時組織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聯合督導,切實形成整治合力;要針對出租屋監管缺乏執法手段的現狀,探索將出租屋安全情況與誠信體系建設掛鈎,將消防安全隱患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出租屋,納入當地信用管理體系,記入出租人的個人徵信,讓出租屋業主真正感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寸步難行」的壓力,提升整治工作的整體質效。(記者 洪詩桂 通訊員 溫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