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民法典》之27: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起算

2020-12-21 法官解疑

什麼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實踐中,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的分類

一、一般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特別訴訟時效

特別訴訟時效,是指由《民法通則》或民事特別法所規定的、短於或長於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的時效。有特別訴訟時效規定的,應適用特別訴訟時效。

(1)、時效期間不同。有的期間比較長,例如合同法第129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還有短於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條規定,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在時效期間內或者時效期屆滿後,被認定為負有責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為90日。

(2)、時效期間起算不同。如海商法第258條第1項規定: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3)此外,還有《產品質量法》45條:最長保護期間10年;《環境保護法》42條:3年;《民法通則》 第136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專指違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4)勞動仲裁時效:一年

三、最長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適用訴訟時效】

1、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概念: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意思就是某個請求維權的事件不會因為時間推移而喪失勝訴權。

2、適用訴訟時效的範圍:一般而言,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包括:

(1)債權請求權;

(2)物權請求權中的財產返還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3、哪些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起算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訴訟時效起 算有不同的情況:

(1) 附條件的或附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 約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從清償期屆滿之日起算。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 未約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的請求權,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 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 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 曰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 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4)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 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5)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18周歲 之日起計算。

(6) 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權利人知道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7)國家賠償的訴訟時效的起算,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 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相關焦點

  • 民法典學習之13: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計算?哪些情形不適用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編 第九章訴訟時效一、什麼是訴訟時效?2、長期訴訟時效。3、最長訴訟時效。1、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三年的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規定規定的四種情形,因《民法典》中已無短期時效的規定。所以適用《民法典》中三年訴訟時效的規定。2、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 學習民法典之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又稱消滅時效,即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法律幫助勤勉人,不幫助睡眠人」。設立訴訟時效的目的是客觀地促進法律關係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民法典》對訴訟時效制度作出了一些新規定。
  • ​【學習宣傳民法典專欄】值得珍藏!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每日一「典」:訴訟時效:三年|學習《民法典》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百八十八條。民事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充分保護權利人訴訟權利!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效力及計算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普法宣傳】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效力及計算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實務丨​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效力及計算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效力及計算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學習《民法典》|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設置特別訴訟時效!
    學習《民法典》|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設置特別訴訟時效!補課期間,鄒某某多次在自己家中或王某某家中,趁無人之機,強行親吻、撫摸王某某,多次強行與王某某發生性關係。王某某曾多次向父母提出更換家教老師的要求,父母卻簡單地認為這是王某某不想繼續補課、逃避學習的藉口,沒有對王某某的各種異常反應加以重視,始終未同意王某某的要求。
  • 擔保人出具利息欠條並不導致訴訟時效起算
    在庭審中,徐×又將訴訟請求變更為僅要求蔣×償還借款本金190萬元。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擔保人出具的利息欠條是否能導致訴訟時效的起算。>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及擔保人主張借款事實的情況下,原告主張債權的期限仍應按未約定還款期限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二十年)計算。
  • 《民法典》|借條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民法典,人民之典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發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規定包含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社會活動社會關係的每一個細節,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 微市中·法課堂:如何理解民法典上保證期間的效力及計算
    《民法典》第692條第2款關於「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的文義,至為明顯。如此,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即具有重大意義。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理解和運用
    訴訟時效是被告慣用的抗辯理由,甚至被某些當事人濫用,其訴訟策略主要針對訴訟時效起算時間、中斷問題、中止問題。訴訟時效中止條件,一般很少碰到。 (1)合同雙方對權利義務作明確約定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 《民法典》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從2021年1月1日施行
    歡迎購買本專欄,購買專欄後您可以完整地學習、深入地學習;本專欄「乾貨」很多、用處很大,不僅可以隨查隨用,還值得反覆學習、時常複習,「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每學一遍都有不同的收穫)。時效,是一定的事實狀態持續地達到一定期間而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實。
  •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確定為三年
    由東莞市司法局、市普法辦、市律師協會等聯合推出的「身邊的民法典」欄目第二期,邀請資深法律界人士,為大家解讀《民法典》。解讀民法典中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和期間計算的問題,在《民法典》第九章及第十章。訴訟時效制度的根本目的在於制裁怠於行使權利之人,不能讓自己的權利一直處於睡眠的狀態。法律賦予義務人行使超過訴訟時效抗辯權,也是從另一方面敦促權利人及時行使自身的權利。法律這樣規定是要求大家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能讓權利躺著睡覺。訴訟時效為多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 逾期交房違約責任訴訟時效何時起算?
    那麼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逾期交房違約責任訴訟時效何時起算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一、逾期交房違約責任訴訟時效何時起算從實際交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對於沒有支付期限的債務,債權人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只有當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時,才能認定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才可依法起算。第三,要求購房者在房屋不確定交房時間的情況下,每隔一段時間就只就違約金單獨提起訴訟,不符合社會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公序良俗。
  • 民法總則關於訴訟時效法律規定
    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關於民事訴訟中的訴訟時效的法律制度規定 。希望各位讀者朋友閱讀到本文的的時候轉發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法律,了解法律,更好的維護好我們的合法權益。①根據《民法總則》192條2款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自願履行的,視為放棄時效利益,不得反悔,債權人受領給付的,不構成不當得利。
  • 每日一「典」|訴訟時效:三年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百八十八條。民事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充分保護權利人訴訟權利!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2021山東事業單位考試法律知識:簡析民法的訴訟時效
    那麼具體訴訟時效要進以下的區分:一、不適用訴訟時效之請求權:(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3年。最長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20年。
  • 《民法典》訴訟時效告訴你:該出手時就出手,打官司有時間限制!
    因為老劉知道有訴訟時效,但是老王不知道!全民學法的新紀元已經到來,毫無法律觀念註定要吃虧。法律是定紛止爭的標準,法律意識的薄弱會造成實際權益的損害今年無疑是全民學法的一年。《民法典》正式實施,各種司法解釋重新進行修訂,社會各界都在普及基礎的法律知識。為什麼各界都要普及《民法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