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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長沙市計程車計價結構調整方案正式對外公布,新的方案自2015年3月25日起執行。)
紅網長沙3月18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肖懿)今天下午,長沙市計程車計價結構調整方案正式對外公布,新的方案自2015年3月25日起執行,白天起步2公裡內8元,夜間起步2公裡內10元。
據長沙市物價局副局長熊景業介紹,本次方案是在原聽證方案二的基礎上,根據聽證參加人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結合長沙市的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確定的。
其方案內容如下:
起步價:白天起步2公裡內8元,夜間(22:00—次日5:30)2公裡內10元;
車公裡價:白天2公裡以上續程單價每公裡為2.0元,夜間2公裡以上續程單價每公裡為2.40元。
低速計時收費:在時速12公裡/小時(含12公裡/小時)以下,累計每滿2分鐘計費1元,停車等候計費納入低速計時收費;
空駛費:以乘客乘車地點為起點,凡單程載客13公裡以上,從13公裡開始,車公裡價按公裡運價的50%加收空駛費,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輛車返回時,不得收取空駛費;
即時電召服務費:3元/次,即時電召是指乘客從約車到用車在1小時內完成的電話召車業務。
熊景業還表示,本次計價結構調整中的起步價中不再含有0.5元燃油附加費,今後如天然氣價格上漲到一定水平時,採取運價表外加收天然氣附加費的方式緩解燃料價格上漲,具體辦法將另行制定。計價器將按化零為整的等價計費方式跳表,即每計滿1元跳表一次。
此次調整後所產生的收益原則上主要用於駕駛員,主管部門將嚴格監管計程車企業擅自或變相提高計程車租賃金標準的行為。所有客運出租汽車須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對於計價器計費結構已作調整的計程車按照本次出臺的計費方式執行;計價器計費結構未作調整的計程車暫按原有計費方式執行,計價器計費結構調整工作於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
鑑於長沙縣計程車已由長沙市客運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因此,按照有關要求,長沙縣將與長沙市計程車執行同一計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