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妍頔)1月22日晚間,康得新發布公告稱,接江蘇證監局通知,於2019年1月22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若公司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違規行為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的股票交易將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將被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起六個月屆滿後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1月20日,康得新發布公告,因未披露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公司及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康得集團)、實際控制人鍾玉、持股 5%以上股東浙江中泰創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泰創贏)及其股東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泰創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康得新、康得集團、鍾玉、持股 5%以上股東中泰創贏及其股東中泰創展均尚未收到就上述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在證券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同時經公司自查,發現公司存在被大股東佔用資金的情況。
因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康得新股票觸發其他風險警示情形。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二)之規定事項,上述事項觸發了「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相應情形。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風險警示」,尚不排除後續公司其他帳號或資產被凍結的情況發生。 同時,2018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資券已實質違約,出現部分債權人凍結康得新銀行帳戶情況。
自2019年1月23日開市起,康得新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由「康得新」變更為 「ST康得新」,代碼仍為「002450」,日漲跌幅限制為5%,ST康得新於1月23日開市起復牌。
新京報記者 張妍頔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