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36氪經授權發布。
作者 | 黃斌(北京大學研究員,創意者經濟的提出者和研究者)
編輯 | 範佩宏
閱文管理層發生變動,有關合同輿論風波逐漸平息。這是網絡文學領域第一次出現如此大波動。然而波動的背後,又該做哪些思考?文學與商業之間共生共存的生態如何重塑?升級的商業模式能否促進網文活水對數字文化更好的滋養與補給?文化產業評論攜手「創意者經濟」提出者黃斌帶您深度解讀。
近日,閱文集團更換管理層、合同事件以及「斷更節」等成為網絡關注的焦點。隨著閱文集團一系列闢謠、「作家懇談會」等動作,輿論風波已有平息的跡象。但由於閱文在我國網絡文學中極為重要的地位,這一爭論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反思機會,讓我們得以重新審視網絡文學這一獨特的數字文化產業的變化,進而審視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生態的重構。
網絡文學的初心:我喜歡、我可以網絡文學可謂是技術門檻最低的數字文化內容形式。因此,從網際網路開始不久,就已經有網絡文學了。今天來看,連北京都在舉辦網絡文學節,不少網絡文學作家成為各級作協會員、領導,入選四個一批了,甚至連習近平主席在文藝座談會上都點到了網際網路文學創作。但很長一段時間,網絡文學都沒有得到與之影響力相匹配的讚美,是非主流、小眾,甚至是被批判的。有些批評甚至都不是技術的指責,而是道德的誅心,是蔑視甚至是無視。不少「大神」是在終於被當地作協接納之後,才敢告訴家人自己在寫網文。
但就在這樣看起來是荒漠的環境中,在八九百萬人的耕耘下,網絡文學還是成長為了一片茂密的森林,成為了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生態中最重要的IP來源之一,成為了我國在海外影響力最大的,推廣中華文化最為有效的形式之一,甚至可以說是中國在數字內容時代對全世界最大的貢獻之一。
這種貢獻不僅僅在於內容層面,還在於產業生態、產業組織層面。網絡文學最早爆發出蘊含在所有普通人心中的創意夢想,最早爆發出UGC(用戶生產內容)的巨大生命力,最早爆發出「平臺經濟」的新型產業組織方式,最早通過生產者與消費者的互動(學術研究中也將其稱之為「產消者prosumer」、「產用者produser」等)而不斷改進出最貼合市場(而不總是批評市場)的文化產品,從根本上帶來了數字文化內容的大爆炸。
正是看到了網絡文學的獨特價值和巨大潛力,才使得我更有自信提出「創意者經濟」,這一中國數字文化獨特的產業模式。
△創意者經濟模型中創意者的成長路徑,很大程度上是以網絡文學為案例藍本的
而這種驚人能量的來源,在之前研究網絡文學的時候,我願意僅僅把它歸納為三個關鍵詞:
第一個是「喜歡」。很多「大神」都願意講述自己從小以來的文學夢想,也從來不避諱在傳統文學道路上的屢屢碰壁。不是每個人都有「祭壇」、「花圈」的叛逆,只是當他們「不得不」開始在網上寫小說,並發現有人看,真的愛看的時候,都會有「柳暗花明」的歡喜,甚至「天生我才」的豪邁。
第二個是「不服」。更多的大神,其實是從讀者而來的,入行的理由也很單純,「他寫成這樣都能有這麼多粉絲,我也可以」。因為不服,因為不甘,從年輕人的激情,堅守了三五載,變成了中年人的事業。
唯獨很少是直言為了錢的。當然,「大神」們年入過億,肯定會催生創意者們「名利雙收」的夢想,但大家心裡恐怕都很清楚走向大神的一路艱辛。大部分的網絡文學作家,都不是全職的,「暴富」只是心裡小小的期待,真正擋不住的,還是年輕人滿眼的喜愛和滿臉的不服。
而第三個關鍵詞是「堅持」。這次合同風波中,全勤獎赫然在列。我曾打趣問到如何才能成為大神,閱文的人會很認真的和我說,至少一日兩更,最好三更以上。很多大神,幾年不曾在外應酬,走親訪友都要先存夠稿子才敢出門。這份堅持,比起歷史上最勤奮的作家們似乎也不遑多讓。
網絡文學之所以能成浩湯之勢,正是因為這一渠單純、清澈的源頭。
但既然已成大江大河,終究要匯入大海,商業邏輯,終究是避不開的。
商業模式的改變:該來的總是要來數字文化之所以讓人慾罷不能,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即時獎賞」模式和「排行榜」效應。閱文之所以能執網絡文學之牛耳,最核心的原因是吳文輝先生創立的付費閱讀制度。每一次被點擊、被閱讀,作者不僅有被認可的心裡滿足感,更能直接看到經濟收入。從主動的方面看,「即時獎賞」的滿足不斷推動作者持續更新;從被動的角度看,實時刷新的排行榜也會對作者產生無形的壓力。
這一商業模式不僅成就了產業,更成就了作者。在不被主流文學圈和輿論認可的那段時間,不少網絡文學的創意者能對傳統文學作者建立自信,很重要的一套「心理建設」就是:「我寫的東西是真正有人看的,是有市場價值的」。大神們也確實是賺到了錢的,甚至不乏年入過億的超級大神。
當然,再單純的源頭,也終究是在奔向大海。市場價值貫穿網絡文學始終,影響了網絡文學本身。
比如網絡文學按字閱讀付費制度,使得網絡文學作品往往都很長,文字上自然少了很多精煉之美;
比如網絡文學的用戶反饋機制不總是挑選最好的作品,更多的是挑選在一定認知水平條件中最受歡迎的作品。考慮到這些用戶對網絡文學的需求,公允地說,至少大部分腰部作品質量了了;
又比如網絡文學曾經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借用時髦的話說,可以稱之為「後浪」機制,創意者可以不用引導,甚至不用陪伴用戶成長,只要永遠寫同樣的題材,保持同樣的水準,就可以不斷收割持續湧入的新的、更年輕的讀者,所以很多從業者本身也認為網絡文學天花板不高,甚至不少「大神」在成名後,主動轉向傳統文學圈,以追求內心中認為更好的文字。
這些都還是網絡文學本身的問題。發展至今,網絡文學本身已經成為數字文化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就更不可能獨立於生態之外成為伊甸園了。從閱文被納入騰訊「泛娛樂」,後來升級為「新文創」的體系後,閱文就越來越成為數字文化產業最重要的IP來源。比如早年的《花千骨》等,尤其是近期改變上映的貓膩大神的《慶餘年》,馬親王親自操刀的《長安十二時辰》這樣的超級爆款。但也有不少沒有能力打造核心IP的數字文化企業,將網文做成了引流工具,成為了網上的牛皮癬小廣告。網絡文學的問題,最終會反映到數字文化的問題中去。
從閱文的年報上,或許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這種商業模式的變化。閱文的收入結構本質上只有兩部分,一是在線業務收入,二是版權運營收入。2017年-2019年三年中,閱文的版權運營收入佔比從9%升至19.8%,再升至52.9%,已經成為近年來閱文業績的主要支撐;而在線業務收入佔比則從83.4%下降至76.0%,再降至44.4%,而這還不全是付費閱讀的收入,還包含了線上廣告等收入。
△經作者整理,閱文集團年報中的收入構成
(縱軸為收入,單位:億元)
這其中一個標誌性事件是,2018年10月,閱文集團收購了新麗傳媒,從財務數據上看,版權運營收入大增是合併了新麗傳媒的報表。但以2018年為例,減去新麗傳媒的併入報表的2.7億元,全年的版權運營收入也有7.3億元,遠高於2017年的3,7億元。而收購新麗傳媒這一動作,本身已經揭示了騰訊、閱文集團戰略思路的調整。
這次事件影響中,股市不跌反升,看起來資本市場是歡迎改革的。
△閱文事件前後其股價波動
新生態重構:如何用網絡文學的活水灌溉更大的數字文化森林文學和商業可能不需要這麼近。
但網絡文學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和商業關係緊密;發展至今,更是已經「人到中年,回不去了」。稍微危言聳聽一點就是,如果網絡文學的商業模式不改革,在短視頻、直播等新業態的衝擊下,網絡文學這一種數字文化形式是否還能好好活著,都將會成為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
因此,在不可避免的商業模式變革中,如何調整合同、付費閱讀還是免費閱讀等問題,都只是眼前的問題。長期來看,如果閱文在面對上遊的作家和面對下遊的版權運營和內容生產商採用兩種商業模式,而不是融合在「新文創」的整個體系中,更大的概率不是兩者兼顧,而是是顧此失彼。
數字文化的生命在於IP認同和共建。每一個作品,生產出來,交給用戶,最多只走完了價值歷程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是用戶的轉發、評論、吐槽、彈幕、甚至同人、再創作。因此,在更大的數字文化生態中,網絡文學的價值,也必然會從作者和讀者的共建,變成作者、讀者和影視文娛生產者、消費者的共建。同時,更多元的建構會促進多角度的闡述,也是數字文化能夠誕生出真正精品的重要方式之一。「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首先,需要一千個讀者。
另一方面,網絡降低了交易成本,天然促進了集聚,推動了強者愈強。頭部網文的商業價值,現在已經不是,未來更不會僅僅依賴於付費閱讀,而會更多地依賴於多渠道的轉化和變現。可以想見,在新的商業體系裡面,頂級作家會比以前有更大的創作空間和議價能力,也會有更好的經濟收益。
在新生態中,真正需要討論的,是如何幫助那些仍然懷有夢想的創意者邁入網絡文學這個最容易進入的創意產業大門,如何保持源頭活水不枯竭,更踴躍,從而能夠滋養數字文化這一更廣闊的森林。
這涉及到很多經濟和管理學的問題,有些甚至是無解的。比如上市並對投資者負責的這種制度安排中,企業如何更好的與自己的客戶、合作夥伴、員工共生;比如在閱文這樣的大生態中,一個IP的價值究竟有多少是來源於創意者本身的高水平創作,還是閱文的渠道或推廣?這其實才是合同的本質,反過來也可以說,不同的合同,平臺方一定會匹配不同的資源,從而必然會影響作品和IP本身的價值。
這些問題,都是對閱文新管理層的挑戰。而再難的問題,也只有去闖去試去改革。
從眼前看,這主要涉及到兩個問題:
一是如何保持源頭活水。在一個更注重版權運營的生態體系中,在一個越來越不依靠於付費閱讀收入的模式中,怎麼給與新人足夠的激勵?是否要從付費閱讀、打賞等市場邏輯,轉變為籤約作家、扶持獎勵的運營邏輯?對於一個企業來說,這或許並沒有好壞之分。在市場邏輯中,現在很多網文已經套路化了,閱讀量高的並非是最好的,而且很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是運營邏輯就和編輯的品味、偏好密切相關,編輯可能更有經驗看出什麼作者,什麼文章會有潛力,但是市場未必認可;早期認可的,未必後期會成為大神,或者就算網文大神也不是都適合改編的。
二是如何穩住現有的核心合作夥伴,尤其是那些與平臺患難與共、共同成長的「大神」們。在商業模式的深刻變革中,不是所有的老人都能適應新的生態,適應了讀者,未必適應版權商。可能會有「大神」從神壇跌落。幫助這些具有穩定創作能力和創意水平的「大神」轉型,既是閱文能持續賺錢的天理,也是網絡文學這一大家庭中的人情。
在這兩個問題之下,平臺和創意者的關係,才是所有問題的根本;如何在數字文化生態這個大生態中,更好的構建網絡文學小生態,並讓兩者能夠共同成長,才是通過改革、通過發展來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在這個大邏輯和大體系下,閱文可以選擇成為版權商,成為經紀人;但以閱文在網絡文學中的核心地位,閱文也可以選擇成為網絡文學生態本身。
生態就必然是多元的、開放的,而不是機械的,唯一的。其實從最近閱文CEO程武的回應中已經可以看出他對生態的期許。他明確表示了,關於包括改編版權等各種衍生權利在內的著作財產權,閱文會在作者與平臺雙方自願的前提下,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為作者授權匹配對應的權益,把選擇權交給作家。更通俗的說,中國改革開放的經驗「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一直都沒有過時。
從我個人來看,我希望閱文成為森林,而不僅僅是一個大樹!成為大江大河,而不僅僅是一艘巨輪!
我更希望,網絡文學,這個為無數創意者開啟數字文化夢想,為數字文化繁榮提供源頭滋養,為數字文化走向世界打開窗口的文化形式,能夠源源不斷、奔流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