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星航空裡程積分被盜刷事件備受關注。繼吳磊之後,又有江映蓉、李晨等多位明星自曝航空裡程積分被盜刷,並且有人已經報警。9月10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查詢發現,已有多人因盜竊他人航空飛行裡程積分、出售給他人用於兌換機票,構成盜竊罪或詐騙罪而獲刑。
繼吳磊之後江映蓉、李晨等明星自曝航空裡程積分被盜 有明星已報警
9月7日,一則私生飯盜刷吳磊航空裡程積分的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視頻中,經向航空公司諮詢,航空公司確認,吳磊的航空裡程積分被他人盜用。從2017年至2020年,沈某跟隨吳磊等明星的行程,盜刷吳磊的航空裡程積分兌換了多張機票,包括經濟艙和頭等艙,累計盜刷積分23萬分。
9月8日,江映蓉也發文稱其航空裡程被盜,2019年7月9日就有兩人的身份證信息綁定了其裡程卡,「飛一次頭等艙積2000分,她盜我30萬積分,我得飛多少次?」江映蓉已將此事向航空公司反映,並提醒大家自查是否有航空裡程被盜刷的情況。對此,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回應她稱,已關注到其反映的情況,將反饋給相關部門儘快處理。與江映蓉同屆的快樂女聲黃英轉發江映蓉的微博稱,她原來也被盜刷過,向航空公司致電諮詢後被告知有好幾個人盜用了其裡程,換了好幾張票,但當時諮詢完還是不了解具體情況,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9月9日,李晨也發文稱他查詢發現自己的航空裡程卡也被盜刷了,從2018年6月開始就被盜刷大量積分,兌換了很多機票,有十來人通過盜刷他的裡程卡享受了免費行程。在李晨的微博評論區,江映蓉評論稱「維權吧,我們已經報警了」。
盜竊他人航空裡程積分出售給他人兌換機票 有人因此犯盜竊罪獲刑9個月
9月10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查詢發現,早在2011年6月,四川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就曾審過一起盜竊他人航空飛行裡程積分出售獲利的案件。被告人代某曾從事機票代售點工作,並掌握了航空公司黑屏、電子票務系統的使用方法,2010年5月,其通過該系統取得一航空公司會員旅客的相關信息,並冒用該信息辦理了一張航空公司會員卡,之後,其將該旅客所獲得的航空裡程積分2.7萬分累積到自己辦理的「會員卡」上,並將該積分出售給他人,後來該積分被兌換成2張機票,經認定價值共2880元。
2010年10月,代某被抓獲,並在案件審理中向法院退出違法所得2880元。最後,法院認為,代某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冒用他人名義辦理航空公司會員卡的方式,秘密竊取他人的航空裡程積分並出售,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鑑於其如實供述並退出贓款,法院判處代某有期徒刑9個月,並判處罰金1000元,同時將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
盜竊他人航空裡程積分出售給他人兌換機票 有人因此犯詐騙罪獲刑6個月
2019年6月,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也審判了一起類似案件。經法院查明,被告人陳某受僱於聶某禹,在四川成都從事機票銷售工作。2012年,陳某發現航空裡程數可以兌換機票轉讓給他人,並告知聶某禹。之後,該二人通過網絡、媒體等途徑掌握深圳市民陳易(化名)經常乘坐國航的航班,於是,陳某冒用陳易的身份信息在國航公司官方網站註冊會員,並根據陳易的航空裡程積分情況兌換轉賣給他人,以此謀取非法利益。經查實,被告人聶某禹以前述方式共兌換了66張機票,其中47張有價格記錄的機票的總金額為人民幣81540元(全價),另19張機票沒有價格記錄。
法院認為,聶某禹、陳某竊取他人積分換取機票,出售獲利,造成航空公司損失,兩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聶某禹屬於主犯,陳某屬於從犯。聶某禹家屬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動退贓81540元。最終,法院判處聶某禹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判處陳某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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