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首部「共享電梯」安裝。
■文、圖/記者 徐正國
代表心聲——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推進緩慢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是近年來的社會熱點、民生重點,也是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焦點。上下樓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後一步」,看似事小,卻與居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密切相關。
隨著城市人口老齡化加劇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長,我市現有老舊居民樓加裝電梯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民生問題。特別是老年人和殘疾人,對這項民心工程充滿期待。
為此,2018年年初,市房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市質監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聯合出臺《十堰城區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引導城區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經驗收合格後每部可獲10萬元定額補助。
此項工作得到全市廣大市民的支持,尤其是年紀大、身體有殘疾或住高樓層的住戶。但是,因補貼很難獲得,此項工程推進十分緩慢。
據了解,我市城區目前約有1500個單元樓棟,城區已有市交通局家屬樓等近200個項目啟動加裝電梯工程。自2018年以來,我市城區老舊住宅共完成加裝電梯41部。其中,2019年共完成加裝電梯12部,8部電梯的補助資金已支付到位,4部電梯的補助資金已完成申報審核手續。
「《十堰城區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落實得太慢了。」市人大代表鍾毓寧向五屆人大四次會議提交意見,建議市政府加強領導,組織力量,開展現場調研,找準問題及原因,下決心落實《意見》,建立問責機制,確保把好事辦好。
部門回復——
建設滯後主要有5個原因
市政府對代表建議高度重視,責成市住建局摸清原因,拿出解決辦法。
市住建局調查認為,十堰城區加裝電梯建設滯後的主因表現在5個方面:
一是部門協調難度大。電梯屬於日常使用頰率最高的機電設施,電梯的安全性關係到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尤其是在既有住宅上加裝的電梯,除了要按照技術規範進行規劃建設外,更應該在施工安全、建設質量、消防安全、電梯使用監管、運營維護等方面監督把關;加裝電梯涉及電力增容、管線改遷、綠地改造等,需規劃、城管、市場監督、住建、消防等多個部門參與,申報、審批、建設是一項情況複雜、涉及面廣的社會系統工程。
二是低樓層業主阻力較大。按照《物權法》規定,需要徵得相關利害關係人同意,因加裝電梯對一樓住戶採光、通風、消防通道的暢通會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多數小區一樓住戶不同意加裝,導致無法實施。
三是受益不均矛盾突出。老樓加裝電梯屬於老舊住宅增設電梯,市內老舊居民樓多數沒有預留電梯位,類似於新建。所以,在制定有關政策初期,就明確了增設電梯的基本原則:「業主自願、政府扶持。」因為增設電梯存在高層業主和低層業主受益不均的矛盾,所以業主自願充分協商是增設電梯的前提和基礎,避免造成後續次生矛盾。
四是居民意見統一難。加裝電梯隨之而來的噪音、採光、出入安全,以及初裝費用和後期維護等具體問題,意見難以一致。
五是工程籌資難。加裝一部申梯費用約需30至70萬元,對不少缺乏維護資金的老舊小區來說,如果沒有財政補貼,依靠業主分攤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最新進展——
新辦法有望破解難題
為推動問題解決,市住建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擬訂了《十堰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待修改完善後,報市政府同意後印發,替代之前的《十堰城區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
與老辦法相比,新辦法針對現實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優化和減少審批流程和審批要件,出臺更加具體、更加便捷、操作性更強的審批流程 ,方便業主加裝電梯。例如,明確了各個環節部門審批蓋章時間。
記者了解到,新辦法最大的亮點是,申請人可自由選擇「業主分攤、政府補貼」出資模式加裝電梯或由專業營銷、電梯生產等企業出資建設的「共享電梯」模式加裝電梯。
「共享電梯」模式最大的好處是,業主不承擔前期電梯安裝建設費用,由投資方投資安裝,政府按標準給予補助。安裝完成後,投資方委託第三方負責後期運營管理,業主按協議約定繳納使用費。「共享電梯」在組織實施前,投資方應當與業主就電梯安裝、後期使用與運營管理等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由受益業主委託的業主代表與投資方籤訂協議。協議中有關業主後期使用費,應當充分考慮政府資金補助因素。
有關人士認為,「共享電梯」模式很可能是此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難題的「破冰」之舉。
目前,這一新模式已在張灣區廣東路39號市公安局原警校家屬樓試水。這裡的兩部「共享電梯」即將建成。投資方的宣傳資料顯示,「共享電梯」具體乘用費價格初定為「2—4樓 0.2元/次、5—6樓 0.25元/次、7—8樓0.3元/次,總體估計每卡每年消費在800—1000元上下。65歲以上老年人和殘障人免費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