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對象(客戶端)不能或者不想直接引用另一個對象(目標對象),這時可以應用代理模式在這兩者之間構建一個橋梁--代理對象。
按照代理對象的創建時期不同,可以分為兩種:
靜態代理:事先寫好代理對象類,在程序發布前就已經存在了;
動態代理:應用程式發布後,通過動態創建代理對象。
靜態代理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代理模式實現,在代理類中包裝一個被代理對象,然後影響被代理對象的行為,比較簡單,代碼就不放了。
其中動態代理又可分為:JDK動態代理和CGLIB代理。
此時代理對象和目標對象實現了相同的接口,目標對象作為代理對象的一個屬性,具體接口實現中,可以在調用目標對象相應方法前後加上其他業務處理邏輯。
代理模式在實際使用時需要指定具體的目標對象,如果為每個類都添加一個代理類的話,會導致類很多,同時如果不知道具體類的話,怎樣實現代理模式呢?這就引出動態代理。
JDK動態代理只能針對實現了接口的類生成代理。
CGLIB(CODE GENERLIZE LIBRARY)代理是針對類實現代理,
主要是對指定的類生成一個子類,覆蓋其中的所有方法,所以該類或方法不能聲明稱final的。
JDK動態代理只能對實現了接口的類生成代理,而不能針對類 。
CGLIB是針對類實現代理,主要是對指定的類生成一個子類,覆蓋其中的方法 。
因為是繼承,所以該類或方法最好不要聲明成final ,final可以阻止繼承和多態。
PS:final 所修飾的數據具有「終態」的特徵,表示「最終的」意思:
CGLIB:
public Object createProxyObject(Object obj) { this.targetObject = obj; Enhancer enhancer = new Enhancer(); enhancer.setSuperclass(obj.getClass()); enhancer.setCallback(this); Object proxyObj = enhancer.create(); return proxyObj;// 返回代理對象,返回的對象其實就是一個封裝了「實現類」的代理類,是實現類的實例。 }
JDK:
public Object newProxy(Object targetObject) {// 將目標對象傳入進行代理 this.targetObject = targetObject; <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注意這個方法的參數,後面是類實現的接口 return Proxy.newProxyInstance(targetObject.getClass().getClassLoader(), targetObject.getClass().getInterfaces(), this);// 返回代理對象 }
在代碼中可以看到,在生成代理類時,傳遞的是實現類所實現的接口 targetObject.getClass().getInterfaces(),所以JDK只能對於接口進行做代理。如果換成類的話,則會拋java.lang.ClassCastException異常。
在Spring的源碼中,可以看到很多生成代理類的代碼。
AOP(Aspect-OrientedProgramming,面向切面編程),AOP包括切面(aspect)、通知(advice)、連接點(joinpoint),實現方式就是通過對目標對象的代理在連接點前後加入通知,完成統一的切面操作。
實現AOP的技術,主要分為兩大類:
一是採用動態代理技術,利用截取消息的方式,對該消息進行裝飾,以取代原有對象行為的執行;
二是採用靜態織入的方式,引入特定的語法創建「方面」,從而使得編譯器可以在編譯期間織入有關「方面」的代碼。
Spring提供了兩種方式來生成代理對象: JDKProxy和Cglib,具體使用哪種方式生成由AopProxyFactory根據AdvisedSupport對象的配置來決定。
默認的策略是如果目標類是接口,則使用JDK動態代理技術,如果目標對象沒有實現接口,則默認會採用CGLIB代理。
如果目標對象實現了接口,可以強制使用CGLIB實現代理(添加CGLIB庫,並在spring配置中加入<aop:aspectj-autoproxy proxy-target-clas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