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丁仲禮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落實情況的調研報告。 攝影/馬增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謀劃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2018年5月,黨中央召開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面系統總結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出部署。2018年7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專門加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今年6月至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決議》貫徹落實情況專題調研。慄戰書委員長,王晨、沈躍躍、丁仲禮副委員長在赴地方開展執法檢查期間,帶領調研組就《決議》落實情況與廣西、江西、福建、河北等12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政府及相關部門、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結合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調研組赴山西、浙江、湖北等7個省(區、市)進行了調研,並委託其他地方提供了書面報告。10月,調研組召開座談會,聽取國務院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16家單位的情況介紹,全面了解《決議》落實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認真貫徹《決議》精神,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
(一)強化思想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於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慄戰書委員長及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帶頭宣講,推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國務院有關部門自覺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司法機關把生態環境司法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謀劃推進,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堅持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思想武器,普遍召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出臺一系列相關文件,部署落實汙染防治攻堅各項任務。各地各部門普遍建立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機制,確保黨中央生態文明建設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地普遍扭轉了過去鋪攤子上項目、追求眼前利益的觀念,摒棄以犧牲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粗放發展方式,汙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
(二)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始終緊跟黨中央部署,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點領域,加快立法步伐,加大監督力度,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職,通過依法行使職權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慄戰書委員長先後4次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3次作執法檢查報告並主持專題詢問。各國家機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原則,指導、推動各級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各地各部門普遍成立了以黨委(黨組)牽頭的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統籌協調處理重大問題。
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各地均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省(自治區、直轄市)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措施》要求,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出臺了《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試行)》,設置了11項有關綠色發展方面的指標。福建、江西、貴州、青海等地出臺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強化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的剛性約束。
(三)強化法治建設,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推進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將16部相關法律列入立法規劃,作出系統安排。在修改完善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等法律基礎上,制定土壤汙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資源稅法,修改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出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長江保護法等草案。在立法中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汙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和各地各部門典型經驗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加強配套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快制定生態環境監測、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等法規,出臺土壤汙染防治基金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發布《農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製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相關標準,生態環境保護配套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
加快構建地方生態環保法規體系。各地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生態環保作為立法的重點領域,地方法規建設取得明顯進步。31個省(區、市)全部完成大氣汙染防治相關條例的制修訂工作。遼寧、江蘇、福建、河南、寧夏、新疆等省(區)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地方立法加快推動,北京、上海及時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依法推動垃圾分類工作深入開展。區域協同立法紮實推進。京津冀三地同步表決通過了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在基本原則、核心條款、關鍵舉措上保持協同一致,為合力治汙提供法治保障。雲貴川三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赤水河流域保護協同立法。山西、廣東、青海等省人大常委會加強指導,支持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加快制定地方生態環保法規。
深入開展法規清理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貫徹落實《決議》要求,推動各地各部門持續開展生態環保領域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督促地方修改814件、廢止127件地方性法規,推動制定機關及時修改、廢止或者重新制定37件部門規章、456件地方政府規章、2件司法解釋以及1.1萬餘件各類規範性文件,基本完成生態環保領域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任務。
(四)強化監督檢查,推動生態環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確有效實施
堅持問題導向,發揚釘釘子精神,人大監督更具剛性、更有實效。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三年開展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法等6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執法檢查;針對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連續三年開展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專題詢問;認真落實法律規定,每年聽取審議國務院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發揚釘釘子精神,圍繞北方地區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等,紮實深入開展調研。執法檢查緊扣法律制度和法律規定,突出問題導向,開展隨機抽查,形成監督壓力;敢於動真碰硬,對存在的問題點名曝光,增強了監督剛性;引入第三方評估,以量化分析的方法,提高人大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權威性;召開座談會,與人大代表、基層執法人員、企業代表、專家學者深入交流,傾聽民意、集中民智;把委託地方人大同步檢查作為重要組成部分,4部法律執法檢查實現了31個省(區、市)全覆蓋,形成人大監督強大合力。各地人大不斷創新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強跟蹤監督,提升人大執法檢查的權威性,增強監督工作實效。吉林、安徽、山東、甘肅等地採取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聯動工作方式,邀請五級人大代表參加執法檢查。黑龍江、天津、湖北、四川等地將法律和地方條例相結合,促進國家法律與地方法規有效銜接。環保年度報告制度落實更加規範,不斷向基層延伸。湖南、重慶等地制定有關辦法,規範報告的內容和程序。雲南在聽取和審議報告後召開聯組會議,開展專項評議和滿意度測評。浙江實現了省市縣三級政府向人大報告全覆蓋,江蘇有66%的鄉鎮(街道)人大開展年度環保報告工作。人大監督重點突出、實效明顯,有力推動各部門改進工作。河北、廣西突出大氣汙染防治重點領域,連續多年深入開展大氣汙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推動重點問題得到根本解決。浙江將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專項審議與立法、專題詢問、代表建議重點督辦結合起來,助力打贏垃圾治理攻堅戰。針對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內蒙古、海南、西藏、陝西等各地人大都在第一時間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全面查找並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汙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
執法監管不斷強化。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不斷加強。2019年,全國共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6.28萬份,罰沒款數額總計118.78億元。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犯罪的高壓打擊態勢。2018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汙染環境案件1.2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近3.3萬名,打掉團夥3048個,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的執法保障。
司法保障更加有力。各級司法機關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作用。2018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刑事案件8.9萬件,民事案件近51萬件,行政案件12.3萬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依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18年8月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3.5萬人,立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17.2萬件,發出公告及訴前檢察建議14.8萬件,提起訴訟8550件,依法加大對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
資金保障和科技支撐能力明顯增強。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將汙染防治攻堅戰放在重要位置優先保障,投入力度持續加大。2019年全國財政生態環保資金支出超過1萬億元,比2018年增長11.9%。科技部印發《關於科技創新支撐生態環境保護和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實施10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開展汙染治理關鍵核心技術攻關,10%的環保技術實現了國際領跑,環保技術裝備專利數位列全球第一。
(五)引導公眾參與,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明顯提高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執法檢查中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組織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和企業負責人800多人參加法律知識問卷調查,5700多萬人次通過「學習強國」平臺參加法律知識專項答題,推動從領導幹部做起,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生態環境部、司法部等部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教育,相關部門積極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成為開展環境教育和科普工作的新陣地。各地結合世界環境日、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廣泛宣傳生態環保法律法規,加強汙染防治科普教育,積極宣傳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法治觀念不斷提升,主動運用法律武器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作鬥爭的意識明顯增強。
建立健全全民共治機制。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發揮代表主體作用,高質量辦理議案建議,把代表的「金點子」轉化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力舉措。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持續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引導公眾自覺踐行綠色生活。啟動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垃圾分類逐漸深入人心、成為習慣。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營造良好節水氛圍。提倡綠色出行,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全國新能源汽車推廣量達480多萬輛,超過全球市場保有量的50%。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訴求和關切。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環境信息依法公開機制不斷健全。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支持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案件進行曝光。優化公眾監督機制,建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鼓勵群眾用法律的武器保護生態環境。2019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平臺共接到群眾舉報53.1萬件,基本做到按時辦結,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得到根本緩解。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主要汙染物排放量仍然處於高位,不少地區環境承載能力已達到或接近上限。部分地區生態環境依然脆弱、治理任務重、修復成本高。生態環境質量從量變到質變的拐點尚未到來,與黨中央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待、美麗中國建設目標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生態環保任重道遠。
一是新發展理念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各地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發展理念還需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有的地方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理解不夠、認識不深,「上熱、中溫、下冷」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不夠,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減弱、治汙意願下降、工作要求放鬆,存在「停一停、歇一歇」,為經濟發展「讓步」「留空間」的思想。有的地方對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畏難情緒,強調困難因素多,查找自身問題少。
二是法律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推動綠色發展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健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黃河保護治理、溼地保護、國家公園、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等法律需要加快制定。有的法律不適應當前需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礦產資源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有待修改。部分法律間銜接不夠、制度規定不協調,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等關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規定缺少銜接。部分配套法規和標準制定工作滯後,土壤汙染責任人認定等配套法規仍未出臺,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修訂滯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汙染物排放標準未體現區域差異,土壤汙染防治標準體系亟待健全。地方性法規特色不夠突出,區域流域協同立法有待加強,環境公益訴訟法律制度還不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鑑定機制有待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經濟措施有待加強。生態環保資金仍以各級財政投入為主,地方可用財力與生態環保投入需求矛盾突出,多元化投入模式尚未真正建立。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省級土壤汙染防治基金制度落實還不到位,生態環保資金使用績效有待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不足。
三是法律責任落實還有待加強。汙染環境犯罪案件普遍存在立案難、鑑定難等問題,行政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數量佔比偏低。司法與執法協調聯動機制有待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平臺作用發揮不充分,大多數省份沒有建成全面覆蓋生態環境相關部門的綜合信息平臺,一些建成的信息平臺應用不充分。一些企業履行防治汙染主體責任的自覺性不夠,超標排汙問題突出。一些地方環境保護目標考核不嚴格、責任落實不到位,汙染治理壓力和責任逐級遞減。
四是執法監管能力水平需進一步提高。生態環保全面有效監管能力不足,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層層遞減,基層生態環境執法裝備、監督管理水平與工作任務還不相適應。排汙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問題突出,違法排汙現象屢禁不絕。有的地方執法不到位、不及時、不規範的情況仍然存在,對違法行為懲處不到位,執法監管還存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情況,法律的權威性、震懾力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五是法律宣傳普及有待進一步強化。有些地方法律宣傳教育學用脫節,重形式、輕實效。有的政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對法律認知度不高、掌握度不夠、執行力不強,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汙染、保護環境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地方領導不檢查不學法,臨時抱佛腳的思想還一定程度存在。有的部門對法定職責認識模糊,部門間協調聯動不夠。有的地方法院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與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有差距。全社會辦事依法、遇問題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會氛圍尚未真正形成。
三、有關意見建議
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中國,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黨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實現美麗中國的奮鬥目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的新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會議確立的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決議》精神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以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持續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推動建設美麗中國。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增強責任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辯證統一關係,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高質量發展新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守護好良好生態環境這個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要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二是保持戰略定力,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和根本好轉作出新的戰略部署。各地各部門要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不動搖,堅持依法治汙、科學治汙、精準治汙,繼續攻堅克難,推動汙染防治和生態環保工作深入開展。要繼續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化解淘汰過剩和落後產能,積極培育新動能,大幅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不斷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能源使用比例;大力調整運輸結構,增加鐵路貨運比例;調整農業投入結構,提高農業廢棄物處理和利用率,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和土壤汙染防治,加強白色汙染治理。要強化多汙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突出抓好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推進城鎮汙水管網全覆蓋,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加強近岸海域汙染治理,加快建立陸海統籌的海洋環境汙染綜合防治機制。強化大氣、水、土壤與固體廢物汙染防治統籌部署、綜合施策、整體推進。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汙染防治協調聯動,攜手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三是不斷織密法治網,用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要以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領域立法,強化綠色發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及時研究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相關法律,適時啟動黃河保護治理等立法項目。對經黨中央批准、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項目,按照職責分工,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立法計劃要求,加快立法步伐,深入開展研究論證,抓緊起草相關法律。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跨界流域立法的指導和支持,及時研究解決相關立法問題,推進區域、流域汙染協同治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立法法》關於制定配套法規的規定要求,嚴格對照法律規定,認真梳理配套法規制定情況,加快制定、修改配套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時出臺並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地方性法規要更有特色,通過「小切口」解決實際問題,不斷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要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持續開展生態環保法規備案審查,定期進行「回頭看」,確保地方性法規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協調一致、有效銜接。
四是充分運用法律手段,推動汙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各國家機關都要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追究。各地各部門要提高運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推動改進工作的自覺性。執法部門、司法機關要嚴格落實法律職責,堅持「嚴」字當頭,依法加大監管力度,嚴懲重處汙染違法犯罪行為,讓生態環保法律制度的牙齒有力「咬合」。要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監管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認真履行防治汙染的主體責任,讓法律法規制度更具剛性、更有權威。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的起訴力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健全環境司法鑑定制度,完善檢驗鑑定工作規範,建立鑑定、評估費用追償制度。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處理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法等執法檢查報告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不斷推動相關問題得到解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各級人大要切實擔負起法定監督職責,加強跟蹤監督,督促和支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切實把法律制度規定變為實際行動,把法律的各項措施要求落到實處。
五是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出了新要求。要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不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深入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佔用,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要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斷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將區域發展戰略和國土空間布局相結合,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加快構建多元化生態環保投入機制。健全支持綠色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健全生態環保領域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科技研發投入力度,支持科研機構和有關企業加強基礎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應用,為科學治汙、精準治汙提供有力支撐。及時總結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成熟技術,發揮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加快技術推廣應用。
六是加強宣傳教育,凝聚全民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強大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把全民共治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廣泛動員各方力量,群力群策,群防群治,打一場防治汙染、保護生態環境的人民戰爭。要依法承擔法律宣傳普及責任,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使法律法規為人民群眾所了解、所熟知、所掌握,為執法、司法、守法提供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帶頭學法用法守法,推動法律法規進入執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要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加強宣傳引導,依法保障公眾對生態環保工作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群眾用法律的武器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切身利益。要廣泛普及生態環保科學知識,引導全社會增強生態意識、環保意識、節約意識,引導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定義務,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養成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積極培育崇尚生態文明、保護生態環境的社會風尚。
以上報告,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