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司法部公布了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
法律職業資格A類、B類、C類三類證書
引起了網友的關注
三類證書有何區別?
適用範圍是什麼?
影響從業嗎?
證書之間如何銜接?
別急
讓我們一一解答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實踐,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將實行法律職業資格分別管理。將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A類、B類、C類三類,並明確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和銜接措施。
那麼
具備何種條件
可以取得A類、B類或者C類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呢?
A類: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9條、第22條規定的條件,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頒發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第9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第22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B類: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23條規定的條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頒發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第23條: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實施,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應試人員,在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標準等方面適當放寬,對其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實行分別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考試。
C類: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9條、第22條、第23條規定的條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考試成績達到放寬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的,頒發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適用範圍是怎樣規定的?
規定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B類和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
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教授張進德表示:
A類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考試成績達到公布的國家統一合格分數線以上,A類證書可在全國範圍內從事法律職業;
B類則是屬於國家規定放寬條件地區,報名學歷為法律專科,當年考試成績需達到國家統一合格分數線以上;
C類同樣屬於國家規定放寬條件地區,報名門檻與A類無差別,考試成績需達到公布的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值得注意的是,C類證書只能在放寬條件地區執業。
「但現如今B證被取消,只有A證和C證。《管理辦法》列明的B證實際上是對過往取得該證書的法律職業從業人員的管理。」張進德表示。
也許有人問了
取得B類或者C類證書以後
還能換成A類嗎?
答案是
當然可以!
《管理辦法》規定,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在獲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的專業學歷條件後,其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也就是說,這些人員不需要再次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其證書即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這就減輕了他們的「考證」負擔。
而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如果想要取得A類或者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則需要重新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後,可以申請授予A類或者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並向司法行政機關交回已取得的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證書自作出授予新的法律職業資格決定之日起自動失效。
所以
為什麼要設置三類證書呢?
張進德表示:「此次出臺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從一個新的角度,對三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規定,此前,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便有對三類證書的取得條件進行說明。」
「為解決艱苦邊遠和民族地區基層法律職業人才短缺問題,一些中西部地區以及沿海貧困地區被列為放寬條件地區。」張進德表示。
「一個實際情況是,在我國一些落後地區,法律人才比較缺乏。降低門檻、本地執業,是一種有效解決此類問題的途徑。」張進德認為, 這是一種培養落後地區法律人才的權宜之計。
記者發現,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便對25個省(區、市)的1000餘個縣(縣級市、區)實施考試放寬政策。
「但近年來,一個整體趨勢是,放寬條件地區越來越少,地區是動態變化的,實際上體現了我國整體法治水平的進步。」張進德介紹道。「現如今,B證已經取消,C證能適用的地區也越來越少;2018年法考改革以後,法考職業群體擴大。可以看出,我國法律職業人才隊伍的建設越來越適應國家依法治國的現代化要求。」
見習記者 | 謝錢錢
編輯 | 謝錢錢
原標題:《法律職業資格A類、B類、C類證有啥區別?影響我就業嗎?專家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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