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方式代碼新增9710、9810 跨境電商代碼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2020-11-21 美翻網

關注跨境電商這塊的人,應該知道,海關總署在6月13日,對外發布2020年第75號公告,決定在北京、天津、廣州等10個地方海關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2020年7月1日起實行。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

這對跨境電商行業,無疑是一個利好。不過今天不談跨境電商趨勢問題,而是為大家講一講跨境電商代碼那些事。

新入跨境電商領域的人,或者購買過跨境電商產品的人,可能見過或聽過1210和9610這樣子的數字,但具體代表著什麼?想必不是很清楚。

而近期的新規中又增列了2個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9810,這又分別代表什麼意思呢?

一起跟著我來了解下!

代碼「9610」

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12號公告,增列代碼「9610」海關監管方式。該監管方式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說的簡單一點,9610就是我們日常所熟知的跨境電商直郵模式。

代碼「1210」

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57號公告,增列代碼「1210」海關監管方式。該監管方式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這個應該好理解,就是我們購買海外產品時,選擇了保稅的發貨模式,就是1210。

代碼「9710」

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代碼「9810」

9810,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明眼的人應該能發現,「9710」「9810」是專門監管出口的,意味著我國跨境電商領域優進優出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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