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楊映月
前任,不僅僅是一段感情的代名詞,更是曾經的自己的愛的痕跡。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些前任給我們留下了一生難以忘記的溫暖,而有些前任則成為了我們婚姻的「絆腳石」。結婚以後,該與初戀保持一種什麼樣的關係,成為了我們婚姻的必修課!
本以為可以留住一份感情的美好記憶,本以為可以讓這份感情成為一種溫暖的回憶,然而,沒想到,自己的這種重情重義的行為恰恰成為了導致對方婚姻不和諧的原因。
在我的身邊,有這樣一個朋友。她因為無法忍受前夫對婚姻的不忠誠,所以走出了自己的第一次婚姻。
兩年後,她第二次走進婚姻的殿堂。
應該說她的第二次婚姻還是不錯的,並不像我們大家說的二婚夫妻不一條心。夫妻兩個人很恩愛,他的丈夫對她也是百依百順。
然而,生活從來就沒有那麼一帆風順,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完美。由於她跟前任丈夫兩個人有一個孩子,在她第二次結婚以後,她的前任丈夫一直找各種理由打擾她,並且當著她現任丈夫的面說「想她」。
我的這個朋友,由於在家最小,從小嬌生慣養,所以做事情有時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對錯的人。為了擺脫前任丈夫的糾纏,她主動找了前任丈夫,並且答應了前任丈夫的「最後一次」的無理要求!
然而,前任丈夫並沒有真的「最後一次」,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約她。她也一次次地赴約……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有一天,她和前任丈夫的事情被現在的老公知道了。於是,她又走出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
還有前兩天我寫過的這樣的一件事情:一個90歲的老爺子,一生等待自己的初戀。然而,因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老太太在年輕的時候就已經出嫁了,現在兒孫滿堂。在老爺子病危的時候只說了一句話「希望可以再看她一眼」……
老太太接到電話趕到了醫院,摟著老爺子,老爺子幸福的在老太太的懷裡走了……
結婚以後,我們該與前任保持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已經成為了我們該好好思考的一個問題。因為有些前任是我們放不下的思念和牽掛,並不是我們不愛了,而是因為現實生活不允許我們在一起。而有些前任,則是我們一生再也不願有任何關聯的人,甚至連那個人的名字,我們都覺得應該繞著走。
那麼,結婚以後,我們到底該與前任保持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通常,曾經的愛人,前任,我們都是以一種「最熟悉的陌生人」的方式作為與前任的分界線,因為既然已經過去,那麼就各安天涯的好。當然,也有人與前任是一種扯不清理還亂的各種「糾纏」。
「前任」,一個曾經真心愛過的人,在這個人的身上有我們曾經的愛,有兩個人在一起時的溫暖的記憶和回憶。如果僅僅簡單地把這個人作為「最熟悉的陌生人」,未免有點對不起自己曾經付出的那份感情;如果走得太近,又有可能惹出不必要的麻煩。
「前任」,兩個人之間有一份曾經的真摯的愛,有些人之間可能還有孩子的問題分不徹底,所以,做一個比普通朋友近一些的特殊的朋友,不要走得太近糾纏不清,因為有可能引起現任的不滿。也不要走得太遠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因為畢竟這個人自己曾經想一生不離不棄的。「前任」,做一個特殊的朋友,比普通朋友近,比愛人元「遠」,這樣既可以不讓曾經的那份愛在自己的生命中成為一種遺憾,也可以很好地保持距離,保持這樣的一種相處關係,我覺得是一種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