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特別的緣分,才能一路走來變成了一家人,你多愛她幾分,她多愛你幾分........」,緣分使戀人相識、相知、相愛,然後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這都是被祝福的,但是想要成為合法的夫妻,是需要去領結婚證的。
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不知道領結婚證需要走什麼程序,而且對於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表示很疑惑,這證件要是帶多了,還無所謂,本來就是高高興興的去領結婚證,要是這證件帶少了沒有領導結婚證,這心情可就是一落千丈了,那麼接下來就一起來看看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5、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6、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如果是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籤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籤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辦理結婚證的程序有哪些?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籤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溫馨提示:
以上就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了,希望對要去領證的新人有所幫助。在登記結婚的時候要記得帶好相關的證件哦,以免影響結婚的喜悅心情。在登記的時候,還要進行檢查,男女雙方,不過檢查的項目很簡單。領好證後別忘了曬曬結婚證,給單身汪餵一大把狗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