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公開學院華南理工專本連讀班讀幾年專轉本即統招專升本。統招專升本(全稱: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考試)簡稱普通專升本,3+2專升本,普通全日制專升本,正式文件中表述為普通高校專升本/專轉本/專插本/專接本。接受「普通專升本」的學生在本科學習期滿並達到普通本科畢業所需學分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一年一次,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普通專升本列入當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考)四年制統招本科生同等待遇,有別於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網絡教育,電大)等成人教育類學歷。
統招專升本教育始於2001年,根據《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教育部有關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以及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了構建與市場經濟體制和高等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不同類型高等教育相互銜接的教育體制,使部分高職高專畢業生能夠進入普通本科階段學習。
統招專升本(全稱: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考試)也就是普通專升本,3+2專升本,全日制專升本,正式文件中表述為普通高校專升本/專轉本/專插本/專接本。個別省份如河北省稱之普通高校專接本,廣州省稱之普通高校專轉本,廣東省稱之普通高校專插本,其餘省份皆稱之為普通高校專升本。由各省級行政部門(省教育廳或其下屬的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的一項標準化選拔性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對象為應屆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實質是高職高專(專科)階段教育與本科階段的專業教育的銜接,實行的是3+2(或2+2)模式,即:在高職高專(專科)學習二年(或三年),再進入本科高校學習二年的模式。
接受「普通專升本」的學生在本科學習期滿並達到普通本科畢業所需學分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一年一次,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普通專升本列入當年國家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考)四年制統招本科生同等待遇,有別於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遠程教育專升本、廣播電視大學專升本等非統招學歷。
普通專升本是指普通院校的專科學生結束專科階段的課程學習之後,根據當年國家教育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委)編報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人數控制在各省當年普通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5%及以內),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數、各省級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考試,選拔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之前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考試(部分省份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專業或相關專業升入本科院校繼續進行正規本科教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