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金良書記主持集中學習
楊建臣校長總結髮言
認真記錄
參會人員認真聽會
2018年11月1日,鄭州十四中黨委中心組組織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馬金良書記主持學習,中心組成員參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於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憲法》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章總綱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性質、根本制度、最本質的特徵、權力等進行闡述;第二章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是國家機構;第四章是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等。
馬金良書記利用PPT,對《憲法》全文進行了領學。
隨後中心組成員分別作了發言,交流學習體會,中心組對學習宣傳《憲法》工作進行了研究。最後,楊建臣校長進行了總結髮言。
通過學習,大家認識到: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其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們在制定政策舉措,開展一切工作中,都應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進行。學好憲法有助於對其他法律制度的學習,明晰自身的權利與義務,推進憲法的實施,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所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提供法治保障。只有學習好憲法,才能更好地遵守好憲法、維護好憲法,促進全社會尊崇憲法氛圍的形成。
大家表示,我們要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學習憲法的示範作用,推動全體教職工的憲法學習,增強全體教職工的憲法意識,營造全校師生學習憲法的濃厚氛圍。並結合自己工作實際,活學活用,將憲法精神用以約束行為規範,指導教育教學工作實踐,發揮憲法的法治保障作用,為教育事業做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