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王某本是一家門窗公司的老闆,2015年開始,王某沉迷於賭博,身陷其中的他輸掉巨款。為了彌補資金虧空,他只能向好友老宋求助,借款還債。
「有輸必有贏,最近點兒背,總是輸,但我不會一直這麼輸下去的,總有一天我能贏得盆滿缽滿。」
就這樣,王某在賭博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欠老宋的錢也是越來越多,竟然高達60餘萬元。
眼看著借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催了王某多次,可是他卻沒有還錢的想法,這可把老宋急壞了,老宋只能每天跟著王某,希望他早日還錢。被老宋逼得無計可施的王某萌生了一個歪念頭——偽造假支票,先「應付」一下老宋,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拖延還款期限。
王某為什麼會產生製作假支票的念頭呢?原來,多年經商的王某對支票非常了解,他知道支票等於錢,只要在支票上填寫相應的欠款金額,並將支票承兌日期延後,基於信任,老宋會相信他偽造的支票是真的。王某想自己在承兌日期到來之前努力籌錢還清欠款,再將假支票換回來,就不會有人知道自己製作假支票的事了。
2019年8月的一天,王某偽造了曾經與他合作過的某公司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後又到銀行以其門窗公司的名義申請了5張空白轉帳支票,由於「做賊心虛」,王某隻填寫了其中兩張支票,票面金額分別為33萬元和31萬元,並將承兌日期寫在十日後。
一切準備妥當後,王某將兩張假支票交給了老宋。「我現在手裡沒有現金,這支票是一直和我合作的公司給我的貨款,不過還有十天才能承兌,我把這兩張支票給你。」果然,老宋未對支票的真偽產生質疑。
60多萬元的錢款怎麼可能是短短十日就能湊到的呢,在承兌日到來的早晨,王某不得不撥通了老宋的電話,主動向老宋坦白假支票的事實。老宋十分氣憤,撥打了報警電話。到案後,王某對自己偽造假支票的事實供認不諱。
「我以為只是做了張假支票,誰知竟是這麼重的罪。」
說起自己做的糊塗事,王某悔不當初。原以為只是撒了一個謊,然而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要知道王某口中的「應付」,在法律上可是一項重罪。
法院審理
日前,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對王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判決王某犯偽造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法條連結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來源:天津政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