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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統計微信號消息:2019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9037元,與2018年74378元相比,增加4659元,同比名義增長6.3%。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2127元,同比名義增長6.4%,扣除物價因素,201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3.5%。
分地區看,2019年年平均工資位居前三位的是合肥、淮南、馬鞍山,分別為90115元、84980元、80348元;位列後三位的是亳州、宿州、安慶,分別為63704元、64791元、69094元。同比名義增長率位居前三位的是蕪湖、池州、淮南,分別增長12.0%、11.7%、9.0%;位列後三位的是滁州、馬鞍山、六安,分別增長1.3%、1.7%、2.0%。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位居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13122元,衛生和社會工作105423元,採礦業101890元,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3倍、1.33倍和1.29倍。年平均工資位列後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5613元,農.林.牧.漁業46917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9472元,分別為全省平均水平的58%、59%和63%,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2.48,與上年相比差距縮小了0.13。
附註: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各類法人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就業人員。
在崗職工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且與本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支付各項工資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人員,以及上述人員中由於學習、病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為準確反映行業用工情況,從2011年起,將在崗職工中的勞務派遣人員進行了單獨統計。
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在崗職工以外,實際參加本單位生產或工作並從本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的人員。具體包括:非全日制人員、聘用的正式離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以及在本單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方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個人所得稅、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範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範圍內。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
2019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勞動工資統計數據解讀
2019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9037元,同比名義增長6.3%,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3.5%。
01
經濟平穩運行為工資穩步增長提供了保障
2019年安徽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持續保持平穩增長,主要得益於: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我省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向好,2019年全省生產總值(GDP)比上年增長7.5%,財政收入比上年增長6.5%,就業形勢保持穩定,城鎮新增就業71.0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20.9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6.3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2.63%,低於年度控制目標1.87個百分點。這些因素支撐和保障了我省工資水平穩步增長。
02
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有所縮小
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居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13122元,衛生和社會工作105423元,採礦業101890元,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3倍、1.33倍和1.29倍。年平均工資列後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5613元,農.林.牧.漁業46917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9472元,分別為全省平均水平的58%、59%和63%,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2.48,比2018年縮小0.13。
03
正確看待和理解「工資數據」
(一)工資統計制度中的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不是「到手收入」
工資總額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
(二)平均工資不等於個人具體工資
平均工資是反映某一個國家(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單位工資總體情況的指標,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它是由統計部門根據每個單位上報的數據匯總計算得來的平均概念,即用各單位全年的就業人員工資總額除以同口徑的就業人員年平均人數,計算出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這一平均工資值具有計算簡單、易於理解的特點,但也有自身不足之處:工資水平一般呈現偏正態分布,平均值往往偏離並高於一般水平,即大多數個體數據低於平均值。由於各單位所處行業、隸屬關係、單位性質、所在地區、經濟效益及個人所在的崗位不同等諸多因素,工資水平客觀上存在較大差異,個體的感受會有不同。
(三)平均工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現金收入和實物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平均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了工資性收入之外,還包括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其中主要是養老金或退休金);
2、平均工資指就業人員工資的平均水平,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對全體社會成員的平均,它是以一個地區所有人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總和除以這個地區的常住人口總人數得出。其「分母」既包括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員,也包括沒有工作的離退休人員,還包括沒有收入的失業人員、未成年人等,這些沒有工作或收入的人員同樣分攤到數額相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