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一號)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按照黑龍江省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工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市一切群體性集會活動。
二、全市所有遊樂場所、娛樂場所、室內運動場所(包括電影院、KTV、網吧等)暫停營業。
三、全市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場所暫時關閉,宗教場所暫停群眾性宗教活動。
四、取消全市農(集)貿市場活禽交易,嚴禁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嚴禁飯店提供野生動物菜餚。
五、全市酒店、賓館無條件接受宴席、房間的退訂退費,確實無法退訂的,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聯合開展防疫提醒。酒店、賓館工作人員發現有來自武漢以及與來自疫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入住應當及時向公安、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報告,採取相應防控措施,妥善處置。
六、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卡點布設和健康檢查工作,全面排查從武漢來牡丹江市人員的身體狀況,並逐一建立臺帳,落實一名基層幹部、一名醫護人員、一名社區或者村屯人員包保一名武漢回返人員的包保責任。
七、近期從武漢及其周邊地區來牡丹江市的人員,請立即通過電話向村居(社區)登記並密切關注自己、同行人和近期密切接觸人員的健康狀況,一旦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請立即向當地村居(社區)電話報告後,按照村居(社區)統一安排到正規醫療機構接受排查。
八、從即日起,全市各旅行社和景區,立即全面停止營業,同時不得外派任何旅行團體或散客;雪鄉旅遊風景區、二浪河旅遊風景區、太平溝原始林旅遊風景區、永安林場以及亞雪公路沿線的風車山莊、大雪谷、亞雪驛棧、冰雪畫廊等景點及民宿全部暫停開放,暫停一切旅遊經營項目。
九、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要主動自行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廣大市民應主動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居委會、村委會反映疑似病源,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廣大市民在疫情傳播期間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若14天內與武漢回返人員有密切接觸,且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在做好防護措施後立即到轄區內發熱門診就診。
十一、商場、醫院、飯店、賓館、車站、機場等公共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計程車、公交車駕駛員一律佩戴口罩上崗。切實做好人員密集場所通風和消毒等防範工作。
十二、廣大市民應當不信謠、不傳謠,儘量減少一切外出,如果出行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規定,另行通知。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指揮部辦公室諮詢電話:0453-6171117
2020年1月26日
【二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二號)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1月25日,我省啟動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關於啟動全省交通運輸行業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一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黑交傳真〔2020〕第5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從2020年1月29日零時起,牡丹江市公路客運總站所有國內國際長短途客運、通村通鄉客運、包車客運全部停運,站內停止售票,並負責對購買預售票的旅客進行全額退款,待客運站開通運營後,旅客憑客票辦理退票手續。若有變動,將會第一時間在微信公眾號及官網予以通知。
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2020年1月28日
【三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三號)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密集,防止交叉傳染、疫情擴散,1月25日省、市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按照《關於全省民政服務機構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防輸入、防輸出、防擴散」工作的通知》(黑民發電〔2020〕4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養老機構實施封閉管理,原則上不接待走訪、慰問、探視老人的外來人員。封閉管理期間,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社區日間照料站等為老人提供服務的機構,參照養老機構管理,禁止開展聚集性活動。
2.兒童福利機構及未成年人保護機構暫時停止送養工作,假期離院孩子暫緩回院;停止一切接待活動,謝絕一切組織和個人到兒童福利院走訪慰問。
3.精神衛生福利機構除接待就診、住院外,實行封閉管理,不接待走訪、慰問和探視病人的外來人員。
4.取消民政部門原定的城區各婚姻登記處2020年2月2日公休日加班辦理婚姻登記工作。其他時間辦理婚姻登記業務,建議通過電話預約方式錯時辦理。
5.暫停各殯儀館遺體守靈、遺體告別、祭祀等活動。
6.暫停各類具有交叉感染風險的經營活動。如所有洗浴、足療、歌舞娛樂、遊戲遊藝、網吧、酒吧、茶館(麻將館)、咖啡廳和大型兒童遊樂設施、球館、健身房、室內遊泳場(館)、農村大集等聚集場所暫停營業。暫時禁止群體性聚餐(含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和餐飲大棚車經營活動。
7、暫停各類具有交叉感染風險的宗教聚集活動。
8、廣大公眾應加強自我防護意識,正確佩戴口罩,自覺將廢棄口罩按有害垃圾正確處理,降低傳染風險。
9、藥品經營企業要守住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紅線,力保供給。應按以往加價率銷售,嚴禁暴利銷售,嚴禁哄抬物價。
10、體彩、福彩市場春節休市時間延長至2020年2月9日24:00。休市期間,停止體彩、福彩的日常銷售、開兌獎、營銷、促銷、宣傳等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規定,另行通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工作電話:6171715、6171616
6171331(夜間)
2020年1月29日
【四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四號)
為嚴格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過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傳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對正常使用的賓館、商場、遊泳館、公共運輸工具、候車(機)室、辦公樓等開展預防性衛生防護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禁止任何餐飲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公眾聚餐活動(包括家庭聚餐),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集體聚餐活動。
2.重點做好物體表面、餐(飲)具、衣服、被褥、座椅套等清潔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衛生,每天做好清潔消毒記錄。
3.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儘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過濾網等重要部件應進行清洗消毒。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迴風通道。
4.確保洗手設施運行正常,配備速幹手消毒劑,有條件時可配備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5.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加強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定期對其進行消毒處理。特別是對居家隔離留觀人員生活垃圾進行專業化處理。
6.設立應急區域,當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時,及時到應急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其他相關規範要求進行處理。有條件的單位應設置體溫檢查設施,防控有發熱、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消費者進入。
7.工作人員要佩戴有效防護口罩,注意手衛生。應當加強對來訪人員健康監測和登記等工作。
8.在顯著區域採用視頻滾動播放或張貼宣傳畫等方式開展防控知識教育宣傳。
9.學校、幼兒園、託兒所、補習班等教學場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上課。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規定,另行通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五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五號)
當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傳播模式由外源輸入為主轉向內源擴散為主,病毒感染發生擴散的風險逐漸加大。針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參照其它地市做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貫徹執行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2號公告,麻將館、歌廳、舞廳、遊戲廳、網吧、影劇院、大型兒童遊樂設施等公共娛樂場所,洗浴、足療、飲吧、酒吧、茶莊(社)、咖啡廳、球館、健身房、室內遊泳場(館)等休閒健身場所全部停止營業。
二、下列經營場所不得開門營業,鼓勵具備條件的開展網上經營。
(一)美容美髮場所、按摩院、照相館、圖文社、複印社、洗衣店、洗車行等生活服務行業。
(二)人才市場、勞務市場、人才服務中心、家政服務中心、房屋中介、房屋銷售等中介諮詢行業。
(三)書店、鮮花禮品店、飾品店、文教用品店、菸酒專賣店和服裝、鞋帽、建築裝飾材料、汽車配件等各類商場商店、專業市場、批發市場(不含副食品商店及銷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四)除銷售果蔬、肉蛋奶、主副食品外的早市(早市中禁止現場加工製作),各類夜市。
(五)飯店、小吃店、麵館、粥鋪、燒烤店、麻辣燙、餐飲大棚車等各類餐飲服務單位。
三、城區內2019年經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為A、B級且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的10家賓館(夏威夷大酒店、大福源酒店、東方明珠國際大酒店、世茂假日酒店、羅馬花園商務會館、禧祿達國際酒店、金鼎國際大酒店、明悅酒店、丹江假日酒店、崑崙酒店)正常營業,其他賓館、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一律關停。各縣(市)政府自行確定正常營業的賓館。疫情期間允許營業的賓館內的餐廳不準對外營業,住宿人員不準在餐廳就餐,可訂餐送至房間。
四、與人民群眾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關的超市(含商場商店中的超市)、菜市場、副食品店、便利店、食雜店、果菜店、藥店(含獸藥店)、農貿批發市場以及加油(氣)站等經營場所,要堅持開門營業,保持市場供應穩定,按照要求做好消殺、測溫工作,並根據實際調整營業時間,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
五、嚴格貫徹執行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4號公告,對口罩、消毒液、藥品等防疫用品以及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購銷差價超過30%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六、我省其他地市已出現無症狀或輕微感染者本地人傳人的情況,存在隱性感染者,「行走的傳染源」增加了防控難度,社會公眾應當增強個人防護意識,疫情期間不出門、少出門、不聚餐,不去人員聚集地方。
七、網際網路+配送人員應當身體健康、持證上崗、全面防護,配送車輛和配送工具須經過衛生防疫消毒殺菌。
八、公交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公共運輸工具應當定時清潔通風、消毒殺菌,司乘人員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執行本通告,如有違反,將嚴厲查處。各級行業監管部門實行網格化管理,壓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人員將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六號通告】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主城區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第六號)
為有效阻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經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對主城區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6時起,對在牡丹江市城區行駛的黑C號牌車輛(含9座以下)實施全天24小時單雙號通行管理。號牌尾數為單號的單日通行,雙號的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具體解除時間視疫情情況另行通告。
二、單雙號限行區域為:北起通鄉街南至牡丹江大橋,西起牡海公路卡路村路口東至鐵嶺河大橋東路口。
三、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活保障、應急救援、公交車、計程車等車輛及運送突發重大疾病患者、產婦、殯葬等特殊用車不受單雙號通行限制。
四、外地號牌車輛禁止在牡丹江市區行駛,確有需要到機場、火車站的,須在以下道路通行:光華街、牡丹江大街(原八面通街)。
五、對違反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通過非現場電子抓拍、現場檢查等方式依法查處。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關於部分解除六號通告中主城區道路臨時交通管制的通告
2月4日,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六號通告,對主城區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為有效阻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起到了積極作用。根據我市疫情防控總體工作部署,經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月8日24時起,解除牡丹江市黑C車輛號牌的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具體措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外公布)。
特此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關於部分解除六號通告中主城區道路臨時交通管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2月4日,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六號通告,對市區行駛的機動車進行了單雙號限行,對我市防疫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滿足人民群眾通行需求,恢復市民的生產生活,經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部分解除六號通告中主城區道路臨時交通管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8日24時起,解除牡丹江市黑C車輛號牌的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
二、為防止人員流動引發疫情輸入風險,長期在牡丹江市區使用的非牡丹江市號牌車輛報備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其他非牡丹江市號牌車輛禁止在牡丹江市區行駛。
三、因接送飛機、火車的非牡丹江市號牌車輛(含新能源車輛)在進行車輛登記、人員測溫後,進入市區僅限於在地明街、富江路、光華街、牡丹江大街、蓮花湖路、西十一條路、興中路通行(牡丹江環路)。
四、各疫情防控檢查站要嚴格檢查進入牡丹江市區的車輛,持續開展疫情風險排查、檢查工作,請過往通行機動車駕駛人予以配合。
諮詢電話:6339829,13069828207。
報備登記郵箱:mdjjjzd@126.com。
附:《非牡丹江市號牌車輛報備登記表》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2月8日
【七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七號)
按照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相關要求,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傳播蔓延,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地返牡人員應第一時間到所在社區、村委會進行報告,由社區、村委會進行人員登記,統一管理,逐級上報至轄區指揮部。由外省返牡的無症狀人員要進行居家隔離觀察14天,由省內其他市(地)返牡的無症狀人員要進行居家隔離觀察48小時;有發燒等症狀的要主動到當地醫院發熱門診檢查,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
二、疫情期間正常營業的賓館入口要設立體溫監測崗,對賓客進行體溫測量,並進行隔離觀察。有發燒、乾咳等急性呼吸道症狀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並引導到就近醫院發熱門診就醫。賓客辦理入住手續時應當登記近期出行情況。賓館應當每日向公安部門和疾控部門報告入住賓客來源及健康狀況。
三、房屋出租人應當落實出租房屋管理責任,做好承租人員疫情防控信息登記並及時報告,如出租房屋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責任。
四、超市、便利店、副食品店等銷售的散裝食品要有防塵隔離設施,而且要專人銷售,建標立卡,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同時,還要設置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
五、超市要安排專人做好人流管控和疏散工作,合理設置結帳通道,防止人員聚集。
以上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八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八號)
為切實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密集,防止交叉感染、疫情擴散,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乘坐公交車、計程車等公共運輸工具出行的乘客必須佩戴口罩,如不佩戴口罩乘車,駕駛員有權拒載;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乘客可以依法舉報。乘客因不佩戴口罩被拒載與駕駛員或者其他乘客發生衝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公共運輸工具營運前,必須對交通工具進行全面消毒。營運過程中,司乘人員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早晚尖峰時段加密公交車發車頻次,控制每車乘坐人數。
二、進入各類經營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對未佩戴口罩者經營場所管理人員有權禁止入內,對已進入者有權勸離;因不佩戴口罩禁止入內或被勸離與經營場所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各類經營場所應當定時進行衛生清潔、通風、消毒。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外地返牡人員的行程和旅居史檔案,重點排查有疫情重點地區居留史的人員。要排查職工是否屬於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輕症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對密切接觸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地疾控部門,併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四、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在辦公場所入口處設體溫檢測點,在內部設置防疫隔離區,每日上班前對職工進行體溫檢測,工作中定期對職工進行體溫監測,隨時掌握職工身體狀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隔離觀察併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五、機關、企事業單位要降低工作區域內人員密度,職工的工位間隔要保持一定距離。集體住宿要儘量降低人員密度。按照《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要求,每日對辦公場所、通道、電梯間、衛生間等進行全面消毒,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和空氣暢通。
六、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督促職工參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執行手衛生措施,做好個人防護。要按標準設置帶有明顯標識的廢棄口罩專用箱,設專人管理並加強消毒。
七、機關、企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集中開會,必要的會議可選擇視頻會議。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組織防控知識培訓,增強職工的防疫意識。
八、各窗口服務單位要加強對服務對象的體溫檢測和秩序管理,提倡預約辦事服務,防止扎堆辦事。
九、機關、企事業單位要保證食堂安全衛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環境整潔,確保食材不受汙染。要採取分餐制,錯峰、間隔、分散用餐。
以上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9日
【九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九號)
為切實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經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通告如下:
從即日起,市區居民到藥店購買「退燒藥」或因發熱、呼吸道症狀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診前,需到現住址所在社區開具《購藥或就診登記單》,憑單購藥就診。急診及特殊情況,由藥店或醫療機構登記患者詳細信息並推送所在社區備案。外地來牡在賓館(酒店)居住的人員因發熱、呼吸道症狀需要購買「退燒藥」或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診時,應由賓館(酒店)開具《購藥或就診登記單》,賓館(酒店)負責向所在社區備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將對此項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依法監督。市民或外地來牡人員因不憑單購藥就診與藥店或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此規定解除時間按疫情變化另行通知(具體措施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外公布)。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附:1、《購藥或就診登記單》
2、《賓館(酒店)住宿人員購藥或就診登記單》
3、牡丹江市四城區各社區聯繫電話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十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號)
為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防止疫情蔓延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我市進一步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疫情防控責任,嚴格做到住宅小區「關住門、管住人」,切實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制定並落實相應應急預案,主動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街道和社區的協調配合,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封閉式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立即實施封閉管理。正在實施物業管理但未封閉式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街道和社區的統一部署,積極配合街道、社區採取封門、上鎖、沙袋堵牆、安裝柵欄、圍擋、封閉小區道路、派人值守等方式進行封閉管理。
三、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街道、社區全面排摸區域內業主外出情況(包括旅遊度假、探親訪友、就醫等),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特別對省外返回人員,要建立登記制度,詳細了解其旅行史、就餐史、社會交往史等,認真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及時向所在地相關部門和社區上報,確保住宅小區人員排查全覆蓋、無死角。
四、物業服務企業要對小區進出人員嚴格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要對服務的住宅小區實行封閉管理,禁止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持有通行證或出入證、運送防疫及生活物資車輛除外)。及時將街道或社區統一製作的「小區出入通行證(卡)」發放給居民、業主,並嚴格落實小區居民持證進出制度。要加強值班值守,對出入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登記。協助社區監督做好重點人員實施居家隔離。勸阻和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人員聚集活動。督促快遞、外賣人員將配送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保證與業主無接觸式配送。
五、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針對疫情防控的消毒工作。每日不少於兩次對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內的樓梯間、電梯間、出入單元口等重點部位及垃圾箱(桶)、廢棄口罩專用收集箱等重點設施進行消毒、通風,做到無盲區、無死角。所有小區內的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合理設置廢棄防護用品收集點(桶、箱),指定專人妥善處置,防止二次傳染。
六、物業服務企業要全面摸排住宅小區內出租房情況。對所有房屋承租方和出租方進行登記。加強對出租房源的登記備案,督促房屋出租方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了解、掌握和報告承租人員情況,特別是對重點公寓小區內的短租房源加大排查力度。對尚未出租的房源,勸阻房屋出租方暫時停止招租行為。
七、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強化對住宅小區內各類活動場所、經營場所的管理。準確掌握住宅小區內的業主活動室、社區活動室、餐飲、短租公寓等活動場所和經營場所使用情況,對違反省市禁令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住宅小區內業主暫停裝飾裝修、非必要急需的水電煤氣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對違反省市禁令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九、對已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住宅小區或單元,嚴格落實「三道防線」要求,在住宅小區或單元顯著位置掛牌,實行掛牌管理,組織人員進行消毒。對住宅小區內有隔離觀察人員的,嚴格落實管控措施,對拒不配合或違反隔離相關規定的人員,向公安、疾控等執法部門進行報告,由其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十、物業服務企業要全面掌握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及各級工作部署要求,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及時完成街道和社區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物業服務人員要佩戴口罩上崗,做好自我安全防護。
十一、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做好對疫情防控工作宣傳和講解。充分利用微信群、小區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標語橫幅等方式,廣泛宣傳並勸導居民少出門、不串門、不聚會。引導小區居民「不信謠、不傳播」。對拒不聽從物業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及時報送當地公安部門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責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檢查,對物業服務企業不服從安排、不認真履職盡責的,責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嚴肅處理。
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十一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
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輸入蔓延,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我市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入牡人員信息採集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我市在民航、鐵路、交通客運、各公路入城檢測點,通過「牡丹江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統一採集入牡人員信息數據。各檢測點張貼二維碼,入牡人員(域外來牡人員、返牡的本市居民、學生及企業員工等)須用手機微信搜索【牡丹江衛生健康】公眾號或掃二維碼,關注後進入公眾號。點擊「入牡填報」,填寫信息並提交,收到提交成功簡訊後,到站口出示簡訊,工作人員進行查驗。未攜帶手機或使用手機不便的,由工作人員協助掃描登記或進行手工登記。
二、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防控排查組、交通組要切實加強登記組織工作。要加強工作人員配備,有序組織入牡人員掃碼登記,避免造成人員擁堵。
三、要嚴格信息管理,實名登記有關信息應使用專用伺服器予以保存,僅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堅決杜絕個人敏感信息外洩。
四、所有入牡人員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對全市人民負責的精神,積極主動的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牡信息登記,有序排隊進行掃碼登記,確保登記的信息準確、聯繫方式暢通,風雨同舟、眾志成城,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五、對不聽勸阻,不如實登記,拒不配合,甚至惡意阻撓、衝闖卡點、威脅、恐嚇、傷害工作人員,擾亂登記現場秩序的入牡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對涉嫌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十二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二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輸入蔓延,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牡來牡人員有關要求,現通告如下:
1、從即日起,所有牡丹江行政區域外返牡來牡人員(來牡短暫中轉、就醫、應急保障、運輸物資等人員除外,但需出具相關證明手續)到牡後,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原規定與現規定不一致的,以現規定為準)。拒絕接受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2、嚴格執行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一號),返牡來牡人員,須通過手機微信搜索「牡丹江衛生健康」公眾號或掃描二維碼登錄,按要求如實登記信息並提交,收到提交成功簡訊後,到站口出示簡訊,工作人員進行查驗。對拒絕、不配合、不如實登記信息的,按照「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予以處罰。
3、返牡前,須提前向在牡所在單位、學校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並接受返牡提示指導。
4、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行業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各高校要切實擔負起本校返校師生的監管責任。
5、所在縣(市)區要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所在社區(村)要安排專人對居家觀察人員進行巡控。對不具備居家觀察條件或不選擇居家觀察的,由所在縣(市)區指定場所集中觀察,費用合理確定,由相關人員自理。
6、對違反疫情防控的行為實行有獎舉報,舉報可撥打市長熱線12345或公安熱線110。
以上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十三號通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我市部分服務行業復工復業的通告(第十三號)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同時加快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的部署要求,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科學有序推動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努力保持生產生活平穩有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交通物流、金融保險、糧食收儲;美髮店(不包括美容美體)、打字複印圖文社、洗車行、洗衣店、照相館、鮮花店、五金水暖店;工程監理、評估認證類企業;會計(審計、稅務)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家政服務中心和房屋中介等非聚集性且符合疫情防控標準的中介工商業戶有序恢復經營。
二、所有擬復工復業企業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業方案。復工復業方案應當包括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等內容。
(二)備齊疫情防控物資。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配備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並建立庫存和使用臺帳。
(三)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做好員工排查登記,對域外返牡員工必須隔離14天,堅持體溫篩查,做好健康防護,杜絕聚集性活動。
(四)執行公共場所防疫措施。按照《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要求,每日對辦公場所、公共用具、通道、電梯間、衛生間等進行全面消毒,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和空氣暢通。
(五)督促職工參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執行手衛生措施,做好個人防護。要按標準設置帶有明顯標識的廢棄口罩專用箱,設專人管理並加強消毒。
(六)銀行等窗口服務單位要加強對服務對象的體溫檢測和秩序管理,提倡預約辦事服務、優先使用線上金融服務和非接觸式辦理業務,防止扎堆辦事。
(七)企業要保證食堂安全衛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環境整潔,確保食材不受汙染。要採取分餐制,錯峰、間隔、分散用餐。
三、美髮店要加強內部人員管控,從業人員必須身體狀況良好,配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崗,嚴格執行手衛生措施。實行顧客預約理髮,不得形成人員聚集。對預約理髮的顧客詢問健康狀況,發現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顧客不予提供理髮服務,並及時報告所在社區或當地疾控部門。
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防疫監督指導,嚴厲查處防控措施不到位、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對不滿足復工復業防疫條件的企業,責令其停工停業。對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復工復業過程中出現的懶政怠政、失職瀆職等行為,由指揮部責成有關機關依照規定嚴肅查處。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十四號通告】
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第十四號)
為進一步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擴散,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徹底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全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到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人員(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異地居住人員除外);出租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於他人居住的房屋。
二、從即日起,牡丹江市域內所有流動人口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近期已通過「牡丹江衛生健康」公眾號進行登記並已在社區(村)報告的入牡人員,由社區(村)負責登記。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的,在醫院住院就醫的,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學或者培訓的,以及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相關個人信息由提供居住場所的單位負責登記。
三、按照「誰出租、誰負責」原則,房屋出租人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與承租人籤訂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須攜帶房屋租賃合同及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向公安派出所備案,籤訂出租房屋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發生變化時,房屋出租人應主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變更登記。
四、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原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流動人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從即日起,招用流動人口的用人單位,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工作,並配合當地社區(村),對本單位近期外地返牡員工嚴格實行14天隔離觀察(自到達之日開始計算)。隔離期內一律不得外出,並每天記錄體溫和身體狀況。14天隔離期滿無發熱等症狀的,須到社區開具解除隔離證明後方可復工上班。
五、街道(鄉鎮)、社區(村)負責組織網格長、樓道長(村幹部)會同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共同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網格化管理和地毯式排查工作。同時,要加大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工作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
六、對於流動人口、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為流動人口提供居住場所單位拒不配合社區(村)、公安機關開展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管理工作,不履行登記責任,隱瞞不報、漏報、弄虛作假,或因未按上述規定執行導致疫情擴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黑龍江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全市廣大居民如發現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可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
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實行。本通告實行前,應申報登記的在牡流動人口和單位務於3月15日前完成申報登記;本通告實行後,應申報登記的返牡來牡流動人口、用人單位或提供居住場所的單位應當按照《黑龍江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間完成申報登記。居住在具有現居住地戶籍的親屬家中且擬居住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或其它特殊原因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申報登記的,可提前向當地公安派出所電話諮詢、預約辦理。
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料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2日
附件:牡丹江市公安局城區派出所辦公地點及諮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