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入職年薪30萬工作哈工大學生,因考試作弊被開除,作弊理由讓人哭笑不得:因為在深圳實習,心疼來回機票錢,因此找人替考了「只是為了修學分」的選修課。你覺得這個處分合理不?
先不說處分是否合理,從學生角度看,有可能他的人生直接被改寫。還沒真正進入社會,社會先給他上了一課。
規則就是用來遵守的,作弊,開除,從原則上看,一點問題都沒有。
不要提什麼選修課,選修課怎麼了,又不是免修課。總覺得這種學生在大是大非面前更容易搖擺不定。
為了省錢就可以替考?今天為了省錢觸犯校規,明天為了利益是不是可以觸犯國法?都是成年人了,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有人反問:難道在座的各位沒作弊過?這有點像你行你上啊的邏輯。其他人是否作弊,一點不影響這兩位同學的處分。
據悉,哈工大每年期末掛科率高達25%,意味著有四分之一的考生會考試不及格。在哈工大,不存在捷徑。
為保證畢業生的學業水平,哈工大一直踐行著"規格嚴格,功夫到家"的校訓。哈工大的畢業生在就業等層面也有著普通院校無法比擬的優勢。
可以說,年薪30萬的offer與哈工大的嚴謹密不可分。因為作弊,受到開除的處分,失去年薪30萬的工作機會,把一手好牌打的稀爛,則完全是咎由自取。
幾乎同時,浙江大學發布了一份處分決定。處分決定中顯示,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校學生努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隨後,學校決定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到期後可以申請解除。
浙江大學發布了一份處分決定。處分決定中顯示,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校學生努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隨後,浙大決定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到期後可以申請解除。
是不是很荒謬?哈工大的學生因為作弊被開除,浙大的學生作為強姦犯竟然是留校察看。這處分,到底是哈工大重了,還是浙大輕了?
孰輕孰重先不提,兩個學生的優劣自然高下立判。哈工大作弊生,人非常優秀,只是因為心疼機票錢鋌而走險,而浙大的強姦犯,竟然是個慣犯,抽菸喝酒玩攝影,常常夜不歸宿。
即使事發之後,努某某依然無所謂,他一直很活躍,絲毫看不出來有『強烈悔改』之意,是否值得寬大處理?
一個嚴謹,一個搞笑,哈工大與浙大,誰優誰劣,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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