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掌上長沙7月20日訊(全媒體記者 鄧豔紅 通訊員 覃亞林 餘但丁)微信號,幾乎每人都有,假如你在網上,無意間發現一條信息:「只要把你的微信號賣給我們,就能賺到80元、100元……」你心動嗎?千萬別打這小算盤,不然就攤上大事了。
今日,記者從望城公安分局獲悉,望城警方近日抓獲一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嫌疑人肖某。經查,肖某自2018年12月以來,通過網絡販賣微信號3000餘個非法獲利2萬餘元。
25元到150元不等,他賣出3000餘個微信號
居住在望城、今年32歲的益陽男子肖某曾經是一名程式設計師,2018年12月,他在瀏覽百度貼吧時發現有人在出售、購買微信號,便萌生了以此方式「輕鬆賺錢」的想法。於是,他開始在網上尋求賣家和買家,通過網絡收購、倒賣微信號賺取差價。
肖某利用自己對網絡的了解,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買家和賣家,隨著買家和賣家越來越多,他分別建幾個微信群,將買家和賣家分別拉入不同的群中。肖某的「業務」越做越大,不久便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望城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居民肖某涉嫌收購、倒賣微信號給他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民警隨即展開偵查工作。近日,望城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刑偵大隊、月亮島派出所和星城派出所聯合出動,成功破獲這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案件,抓獲嫌疑人肖某,並在其住處發現手機、電腦等涉案物品。
星城派出所辦案民警黎春城告訴記者,從2018年12月份至今,肖某共屯了數千個微信號,賣出去3000餘個。「他將這些微信分成三六九等,有實名認證的、綁定了銀行卡的、使用時間長且發過朋友圈的,不同類型的微信按不同的價格出售。」3000餘個微信,他以每個25元至150元不等的價格售出,獲取違法收益2萬餘元。
售出的微信號成為不法分子詐騙的工具
為什麼賣微信號也會被抓?據肖某自己交代,買家從他這裡購買微信號主要用於網絡賭博、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這些微信號到了不法分子手中,不僅是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工具」,同樣還是他們逃避警方打擊強有力的「保護傘」。
騙子們都不會用自己的實名微信號去詐騙,很多炒股詐騙群、投資理財詐騙群裡,騙子往往一人分飾多角,這些微信號都是買來的。一部分微信號被用於詐騙,一部分經過實名認證的、綁定了銀行卡的微信號還會被騙子用來進行轉帳。因此,在肖某售賣的3000餘個微信號中,那些剛申請的新號價格比較低,而那些經過實名認證、發過朋友圈、綁定了銀行卡的微信號售價可達上百元。此外,肖某自己用來和買家及賣家聯繫的微信號也是買來的。
目前,肖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望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勿圖一時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支付二維碼、銀行對公帳戶、POS機等。切記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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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在明知對方利用購買的微信號從事網絡信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還向他人出售微信帳號,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什麼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該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