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多萬的廣州人要關注一個大喜事了 享受的福利標準在提高!
1400多萬的常住人口的廣州人要關注了,廣州住建局9月25日發布了一個政策,指出,廣州戶籍家庭公租房實行「三調整一完善」 。從下面的標準來看,是在提高,如租房補貼,還有租金下降等,都是好福利一件。
那什麼是三調整一完善?
按照這個官方通知指出,「三調整一完善」,即調整公共租賃住房收入線準入標準,調整住房租賃補貼標準,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繳交標準,完善住房困難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退出機制等。
就是調整收入準入的標準,是否代表一些人群可以加入了,還在租賃補貼,還有租金等。
怎麼具體調整?
按照通知也是明確指出,調整收入線準入標準:將現行收入線準入標準限額從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調整為35660元/年(約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漲幅21%,並按照收入線調整幅度同步調整資產限額。
簡單點是,現行收入線準入標準限額從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調整為35660元/年,就是隨著人民的收入增高,這個是否能公租房,看一個家庭的年收入,可支配的收入從2.9萬一年提高到3.5萬一年基本。
從上面可以看到公租房多數是戶籍人口為主。
而這個標準,也調整過很多次,住房保障收入線準入標準調整情況如,自2010年以來,9年間我市已5次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收入線準入標準,從2007年的7680元/年調整到2010年9600元/年、2012年15600元/年、2013年20663元/年、2015年29434元/年、2018年35660元/年,增幅達364.32%。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而調整住房租賃補貼標準是:結合市場租金狀況,將租賃補貼標準從25元/平方米調整為30元/平方米;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區4個區的區域補貼係數從1.1調整至1.2。按此調整後,戶均補貼額將從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約28%。
就是租賃補貼增多了,調整後,戶均補貼額將從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以經民政部門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3人家庭為例,戶籍地為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區,住房租賃補貼為2106元/月;戶籍地為白雲區,住房租賃補貼為1755元/月;戶籍地為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區,住房租賃補貼為1579.5元/月;戶籍地為增城區,住房租賃補貼為1228.5元/月;戶籍地為從化區,住房租賃補貼為1053元/月。
人均保障建築面積標準: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 家庭人口計算標準:1人戶按1.5人計算,2人及以上戶按實際人數計算。 補貼標準:根據實施保障建築面積按每月30元/平方米補貼。
這麼一看,廣州的租賃補貼不錯,一個租賃補貼都1000-2000多一個月。
調整實物配租計租標準是:下調租金繳交比例,從目前按公租房項目租金標準的20%-70%繳交調整為按10%-60%繳交,擴面後的新增人群按照70%繳交。按此調整後,租金下調幅度為14.29%—50%,收入越低,下調幅度越大,同時採取租金封頂制度,租金按該家庭經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頂,超出15%的租金予以免交。
這麼一看,公租房租金標準下降,代表少交。收入越低,下調幅度越大。按規定免交租金和按優惠租金標準(1元/m2)計租的保障對象繼續按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以租住聚德花苑50平方米公租房項目為例, 聚德花苑電梯樓租金標準為33元/月平方米,原月租金為330元至1155元的家庭,調整後月租金為165元至990元。
我看完之後,都覺得廣州人實在是福利太好了。
那麼完善退出機制是怎樣的?
按照文件,給予所有經審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後,按收入、資產、住房情況分類處置: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資產在公租房準入限額標準1.5倍以內的,可以選擇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計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計租;在1.5倍至3倍之間的,按照公租房項目租金的1.5倍計租;超出3倍的,必須騰退現住房。
簡單就是,給予所有經審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6個月的過渡期。
而且要求,如果超出3倍的收入標準,必須騰退現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