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正根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周再奔報導:31日上午,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楊正根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大江大數據研究中心提供的資料表明,楊正根,男,1965年10月出生,江西廣豐人,法學博士,曾任國家民委監督檢查司司長。
楊正根簡歷:
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江西廣豐人,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 1982.09--1986.07,江西師範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本科學習; 1986.09--1988.07,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8.07--1991.07,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其間:1988.07--1989.10,在增城縣人民法院鍛鍊); 1991.07--1994.09,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4.09--1997.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1997.07--2000.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助理調研員; 2000.03--2001.03,廣東省清遠市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1.03--2008.10,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其間:2006.05--2006.08,參加廣東省第8期高級公務員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班學習); 2008.10--2010.12,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廳級); 2010.12--2013.05,國家民委監督檢查司司長; 2013.05--2016.11,國家民委政策法規司司長(其間:2015.09--2015.12,在中央黨校第65期廳局級幹部進修班學習)第九屆、第十屆廣東政協常委,第十屆廣東政協港澳臺委員會副主任; 2016.11--2016.12,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保留正廳級); 2016.12--2018.01,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保留正廳級); 2018.01--2018.05,廣東省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18.05,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