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託董事長閆桂軍:踐行社會責任是央企擔當
提莫
「光大信託作為央企,一直以來都是以無私的善心回饋社會,不遺餘力地踐行社會責任,積極運用金融的力量,踐行光大信託的擔當精神。」
8月27日,以「全球視野 責任共享」為主題的201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高峰論壇在京舉行。光大信託董事長閆桂軍在接受專訪中談到,為響應國家號召,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光大信託順應監管導向,將慈善信託作為轉型發展、回歸業務本源的重要抓手,加快創新發展,持續打造慈善信託的專業水平、品牌影響力。
據閆桂軍介紹,2017年2月,公司在甘肅設立了首隻慈善信託——「光大·隴善行1號」慈善信託成功備案。這是《慈善法》頒布後落地的首批慈善信託,也是公司「定點扶貧」的首個重點成果,業務規模109.7萬元,信託財產無償捐給甘肅省迭部、和政、臨洮等三個民族地區貧困縣進行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慈善信託實踐走在行業前列。
截至2019年7月,公司共向民政部門完成備案的慈善信託產品16個,規模合計7219.7萬元。新增慈善信託備案數量位居行業首位,新增規模也排名前列,慈善信託發展取得了較突出的成效。目前已完成撥付並使用資金5400餘萬元,項目善款撥付給甘肅省和政縣、臨洮縣、迭部縣,湖南省新化縣、新田縣和古丈縣以及廣東省粵北等貧困山區縣鄉,用於助老助殘、扶貧濟困及教育、衛生公益事業等方面,預計將使20萬貧困家庭和人群持續受益。
在積極推進公益實踐的過程中,慈善信託還有瓶頸待解。「最大障礙就是稅收優惠無法落實問題」,閆桂軍表示,「按照監管政策,慈善信託應該享受稅收優惠,但是該項政策仍難以落地。未來幫助委託人獲得抵稅發票,公司採取同基金會合作等形式來解決此問題。公司在慈善信託業務不斷取得佳績的同時,籌劃出資發起設立「北京光信公益基金會」(暫定名),目前正在向北京市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有關事項的預審批。」
基金會和慈善信託在服務社會公益事業方面各具優勢,光大信託發揮金融企業的專業優勢,積極探索「公益基金會+慈善信託」的雙平臺運營模式,打造出具有光大特色的慈善事業發展平臺。閆桂軍向記者介紹,「具體操作方面,公司將會融合兩種平臺,加強雙受託人模式、受託人+執行人、基金會+慈善信託+家族信託等慈善信託模式探索,實現1+1>2的良好效應,為委託人提供更加個性化的參與慈善事業的服務方案,為慈善信託的創新發展做出新探索。」
「但是,仍需要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儘快落實慈善信託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捐助方式,擴大資金來源,促進慈善信託更好地發展。」閆桂軍說。
在積極開展公益項目的同時,光大信託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服務和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消費升級、住房金融、健康醫療、節能環保、先進裝備製造等領域的發展。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服務的民營企業超過500家,信託業務存量規模中交易對手為民營企業的規模逾4500億元,佔全部信託存量規模的70.82%。
光大信託是如何做到超4500億元這個數字的?
閆桂軍表示,公司始終將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作為天職,始終認為支持民營企業就是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在服務模式上面,充分發揮出信託制度的優勢和光大集團金融全牌照綜合服務的優勢,通過股債一體、投貸聯動和產融結合的模式,以信託+保險、信託+銀行、信託+資產管理、信託+科技等生態構建的方式,為民企提供投融資全產業鏈的金融服務,同時通過置換、併購重組上市等方式,提升民營企業的經營水平和資產價值,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
在規模擴大的同時,光大信託同時注重業務發展和風險管控的平衡,目前已形成一套獨特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而言,公司設立風險管理部全面負責推進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重大項目公司領導實地調研製度;項目立項——評審——決策——風險定價,全流程參與機制;風險經理現場走訪核查制度;關聯方參與創建的內生企業徵信系統,對資信不良的交易對手實行風險預警和市場禁入;全流程針對項目風險的多輪一票否決制。
下一步,公司將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民營企業的服務痛點,精準施策、創新服務、主動作為,不斷實現「三提升、一下降」,即服務質量、融資規模、審批效率逐年明顯提升,綜合融資成本合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