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 GB 5024-2002

2020-12-23 建設工程教育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 GB 5024-2002

  1.總則

  1.0.1 為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公共利益,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住宅建築內部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除應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2. 術語

  2.0.1住宅裝飾裝修。為了保護住宅建築的主體結構,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採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住宅內部表面和使用空間環境所進行的處理和美化過程。

  2.0.2室內環境汙染。指室內空氣中混入有害人體建康的氡、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物等氣體的現象。

  2.0.3 基體。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

  2.0.4 基層。直接承受裝飾裝修施工的表面層。

  3. 基本規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應進行設計交底工作,並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核查,了解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3.1.2 各工序,各分項工程應自檢、互檢及交接檢。

  3.1.3施工中,嚴禁損壞房屋原有絕熱設施;嚴禁損壞受力鋼筋;嚴禁超荷載集中堆放物品;嚴禁在預製混凝土空心樓板上打孔安裝埋件。

  3.1.4施工中,嚴禁擅自改動建築主體。承重結構或改變房間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擅自拆改燃氣、暖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3.1.5管道、設備工程的安裝及調試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3.1.6 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

  3.1.7施工現場用電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後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

  ②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

  ③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接。

  ④最先進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⑤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3.1.8 施工現場用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②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③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現場環境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人員應衣著整齊。

  ②施工人員應服從物業管理或治安保衛人員的監督、管理。

  ③應控制粉塵、汙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領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汙染及危害。

  ④施工堆料不得佔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

  ⑤室外堆料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

  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並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⑦不得堵塞、破壞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設施,不得損壞樓內各種公共標識。

  ⑧工程驗收前應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

  3.2 材料、設備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應符合設計的要求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2.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裝飾裝修所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蛀處理。

  3.2.4施工單位應對進場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進行驗收。主要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中文說明書。

  3.2.5現場配製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或產品說明書製作。

  3.2.6 應配備滿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機具設備及檢測儀器。

  3.2.7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應積極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3.3 成品保護3.3.1施工過程中材料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①材料運輸使用電梯時,應對電梯採取保護措施。②材料搬運時要避免損壞樓道內頂、牆、扶手、樓道窗戶及樓道門。

  3.3.2施工過程中應採取下列成品保護措施:①各工種在施工中不得汙染、損壞其他工種的半成品、成品。②材料表面保護膜應在工程竣工時撤除。③對郵箱、消防、供電、報警、網絡等公共設施應採取保護措施。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規定

  4.1.1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4.1.2住宅裝飾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 50222)的規定。

  4.2 材料的防火處理4.2.1 對裝飾織物進行阻燃處理時,應使其被阻燃劑浸透,阻燃劑的幹含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4.2.2對木質裝飾裝修材料進行防火塗料塗布前應對其表面進行清潔。塗布至少分兩次進行,且第二次塗布應在第一次塗布的塗層表幹後進行,塗布量應不小於500g/m2

  4.3 施工現場防火

  4.3.1 易燃物品應相對集中放置在安全區域並應有明顯標識。施工現場不得大量積存可燃材料。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應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現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燈、電動機、電氣開關、應有安全防爆裝置。

  4.3.3使用油漆等揮發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後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且遠離熱源。

  4.3.4施工現場動用氣焊等明火時,必須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

  4.3.5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沙箱或其他滅火工具。

  4.3.6 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4.3.7 嚴禁在運行中的營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4.4 電氣防火

  4.4.1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採用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採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4.4.2 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採用A級材料製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4.3 滷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採用耐熱絕緣材料製成的護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4.4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得裸露。

  4.5 消防設施的保護

  4.5.1住宅裝飾裝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誌及安全出口,並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動防火門。

  4.5.2消火栓門四周的裝飾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門的顏色有明顯區別。

  4.5.3住宅內部火災報警系統的穿線管、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水管線應用獨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裝飾裝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頂上固定。

  4.5.4當裝飾裝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間的平面布局時,應根據有關設計規範針對新的平面調整火災自動報警探測器與自動滅火噴頭的布置。

  4.5.5噴淋管線、報警器線路、接線箱及相關器件宜暗裝處理。

  5. 室內環境汙染控制

  5.0.1本規範中控制的室內環境汙染物為:氡(222Rn)、甲醛、氨、苯和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

  5.0.2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等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設計、施工應選用低毒性、低汙染的裝飾裝修材料。

  5.0.3 對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關規定對5.0.1條的內容全部或部分進行檢測,其汙染物濃度限值應符合表5.0.3的要求。

  表5.0.3住宅裝飾裝修後室內環境汙染濃度限值室內環境汙染物

   濃度限值氡(Bq/m3) ≤200 甲醛(mg/m3) ≤0.08苯(mg/m3) ≤0.09氨(mg/m3) ≤0.20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Bq/m3) ≤0.50

  6.防水工程

  6.1 一般規定

  6.1.1 本章適用於衛生間、廚房、陽臺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 防水施工宜採用塗膜防水。

  6.1.3 防水施工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崗位證書。

  6.1.4防水工程應在地面、牆面隱蔽工程完畢並經檢查驗收後進行。其施工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範的有關規定。6.1.5、施工時應設置安全照明,並保持通風。

  6.1.6 施工環境溫度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技術要求,並宜在5℃以上。

  6.1.7 防水工程應做兩次蓄水試驗。

  6.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6.2.1 防水塗料的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6.3 施工要點

  6.3.1基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鬆動、空鼓、起沙、開裂等缺陷,含水率應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地漏、套管、衛生潔具根部、陰陽角等部位,應先做防水附加層。

  6.3.3防水層應從地面延伸到牆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牆面的防水層不得低於1800mm。

  6.3.4防水砂漿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防水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或產品的要求,防水層應與基層結合牢固,表面應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縫和麻面起砂,陰陽角應做成圓弧形。

  ②保護層水泥砂漿的厚度、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6.3.5塗膜防水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塗膜塗刷應均勻一致,不得漏刷。總厚度應符合產品技術性能要求。

  ②玻纖布的接槎應順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寬度應不小於100mm.兩層以上玻纖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應錯開幅寬的1/2。

  7. 抹灰工程

  7.1 一般規定

  7.1.1 本章適用於住宅內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頂棚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五脫層、空鼓。

  7.1.3 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採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

  7.1.4室內牆面、柱面和門洞口的陽角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採用1:2水泥砂漿做暗護角,其高度不應低於2m,每側寬度不應小於50mm.

  7.1.5水泥砂漿抹灰層應在抹灰24h後進行養護。抹灰層在凝結前,應防止快幹、水衝、撞擊和震動。7.1.6、冬期施工,抹灰時的作業面溫度不宜低於5℃;抹灰層初凝前不得受凍。

  7.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7.2.1 抹灰用的水泥宜為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其強度等級不應小於32.5。

  7.2.2不同品種不同標號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 水泥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7.2.4 抹灰用砂子宜選用中砂,砂子使用前應過篩,不得含有雜物。

  7.2.5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應少於15d.罩面用磨細石灰粉的熟化期不應少於3d。

  7.3 施工要點7.3.1、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磚砌體,應清除表面雜物、塵土,抹灰前應灑水溼潤。

  ②混凝土,表面應鑿毛或在表面灑水潤溼後塗刷1:l水泥砂漿(加適量膠粘劑)。

  ③加氣混凝土,應在溼潤後邊刷界面劑,邊抹強度不大於M5的水泥混合砂漿。

  7.3.2 抹灰層的平均總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7.3.3大面積抹灰前應設置標筋。抹灰應分層進行,每遍厚度宜為5~7mm。抹石灰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每遍厚度宜為7~9mm.當抹灰總厚度超出35mm時,應採取加強措施。

  7.3.4 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抹灰時,應待前一抹灰層凝結後方可抹後一層;用石灰砂漿抹灰時,應待前一抹灰層七八成幹後方可抹後一層。

  7.3.5 底層的抹灰層強度不得低於面層的抹灰層強度。

  7.3.6 水泥砂漿拌好後,應在初凝前用完,凡結硬砂漿不得繼續使用。

  8. 吊頂工程

  8.1 一般規定

  8.1.1 本章適用於明龍骨和暗龍骨吊頂工程的施工。

  8.1.2吊杆、龍骨的安裝間距、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後置埋件、金屬吊杆、龍骨應進行防腐處理。木吊杆、木龍骨、造型木板和木飾面板應進行防腐、防火、防蛀處理。

  8.1.3 吊頂材料在運輸、搬運、安裝、存放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防止受潮、變形及損壞板材的表面和邊角。

  8.1.4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龍骨上。

  8.1.5 吊頂內填充的吸音、保溫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8.1.6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蓖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交接處應嚴密。

  8.1.7吊頂與牆面、窗簾盒的交接應符合設計要求。

  8.1.8 擱置式輕質飾面板,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壓卡裝置。

  8.1.9膠粘劑的類型應按所用飾面板的品種配套選用。

  8.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8.2.1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飾面板,金屬龍骨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木吊杆、木龍骨的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8.2.2 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緣應整齊、顏色應一致。穿孔板的孔距應排列整齊;膠合板、木質纖維板、大芯板不應脫膠、變色。

  8.2.3 防火塗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及使用說明書。

  8.3 施工要點

  8.3.1 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應根據吊頂的設計標高在四周牆上彈線。彈線應清晰、位置應準確。

  ②主龍骨吊點間距、起拱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吊點間距應小於1.2m,應按房間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龍骨安裝後應及時校正其位置標高。

  ③吊杆應通直,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超過300mm。當吊杆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吊點構造或增設吊杆。

  ④次龍骨應緊貼主龍骨安裝。固定板材的次龍骨間距不得大於600mm,在潮溼地區和場所,間距宜為300~400mm。用沉頭自攻釘安裝飾面板時,接縫處次龍骨寬度不得小於40mm。

  ⑤暗龍骨系列橫撐龍骨應用連接件將其兩端連接在通長次龍骨上。明龍骨系列的橫撐龍骨與通長龍骨搭接處的間隙不得大於1mm。

  ⑥邊龍骨應按設計要求彈線,固定在四周牆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龍的位置及平整度,連接件應錯位安裝。

  8.3.2安裝飾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和驗收。

  8.3.3 飾面板安裝前應按規格、顏色等進行分類選配。

  8.3.4暗龍骨飾面板(包括紙面石膏板、纖維水泥加壓板、膠合板、金屬方塊板、金屬條形板、塑料條形板、石膏板、鈣塑板、礦棉板和格柵等)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沉頭自攻釘固定。

  ②以木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木螺釘固定,膠合板可用鐵釘固定。

  ③金屬飾面板採用吊掛連接件、插接件固定時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放置。

  ④採用複合粘貼法安裝時,膠粘劑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強烈振動。

  8.3.5 紙面石膏板和纖維水泥加壓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板材應在自由狀態下進行安裝,固定時應從板的中間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紙面石膏板螺釘與板邊距離:紙包邊宜為10~15mm,切割邊宜為15~20mm;水泥加壓板螺釘與板邊距離宜為8~15mm.

  ③板周邊釘距宜為150~170mm,板中釘距不得大於200mm。

  ④安裝雙層石膏板時,上下層板的接縫應錯開,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⑤螺釘頭宜略埋人板面,並不得使紙面破損。釘眼應做防鏽處理並用膩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縫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板縫處理。

  8.3.6石膏板、鈣塑板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螺釘與板邊距離不得小於15mm,螺釘問距宜為150~170mm,均勻布置,並應與板面垂直,釘帽應進行防鏽處理,並應用與板面顏色相同塗料塗飾或用石膏膩子抹平。

  ②當採用粘接法安裝時,膠粘劑應塗抹均勻,不得漏塗。

  8.3.7 礦棉裝飾吸聲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房間內溼度過大時不宜安裝。

  ②安裝前應預先排板,保證花樣、圖案的整體性。

  ③安裝時,吸聲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壓變形。

  8.3.8明龍骨飾面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飾面板安裝應確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圖案花紋的吻合。

  ②飾面板與龍骨嵌裝時應防止相互擠壓過緊或脫掛。

  ③採用擱置法安裝時應留有板材安裝縫,每邊縫隙不宜大於1mm。

  ④玻璃吊頂龍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採用軟連接。

  ⑤裝飾吸聲板的安裝如採用擱置法安裝,應有定位措施。

  9. 輕質隔牆工程

  9.1 一般規定

  9.1.1本章適用於板材隔牆、骨架隔牆和玻璃隔牆等非承重輕質隔牆工程的施工。

  9.1.2 輕質隔牆的構造,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9.1.3輕質隔牆材料在運輸和安裝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損壞表面和邊角。應防止受潮變形。

  9.1.4 當輕質隔牆下端用木踢腳覆蓋時,飾面板應與地面留有20~30mm縫隙;當用大理石、瓷磚、水磨石等做踢腳板時,飾面板下端應與踢腳板上口齊平,接縫應嚴密。

  9.1.5 板材隔牆、飾面板安裝前應按品種、規格、顏色等進行分類選配。

  9.1.6 輕質隔牆與頂棚和其他牆體的交接處應採取防開裂措施。

  9.1.7 接觸磚、石、混凝土的龍骨和埋置的木楔應作防腐處理。

  9.1.8 膠粘劑應按飾面板的品種選用。現場配置膠粘劑,其配合比應由試驗決定。

  9.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9.2.1 板材隔牆的牆板、骨架隔牆的飾面板和龍骨、玻璃隔牆的玻璃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9.2.2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沿應整齊,不應有汙垢、裂紋、缺角、翹曲、起皮、色差和圖案不完整等缺陷。膠合板不應有脫膠、變色和腐朽。

  9.2.3複合輕質牆板的板面與基層(骨架)粘接必須牢固。

  9.3 施工要點

  9.3.1牆位放線應按設計要求,沿地、牆、頂彈出隔牆的中心線和寬度線,寬度線應與隔牆厚度一致,彈線應清晰,位置應準確。

  9.3.2 輕鋼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應按彈線位置固定沿地、沿頂龍骨及邊框龍骨,龍骨的邊線應與彈線重合。龍骨的端部應安裝牢固,龍骨與基體的固定點間距應不大於1m。

  ②安裝豎向龍骨應垂直,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潮溼房間和鋼板網抹灰牆,龍骨間距不宜大於400mm。

  ③安裝支撐龍骨時,應先將支撐卡安裝在豎向龍骨的開口方向,卡距宜為400~600mm,距龍骨兩端的距離宜為20~25mm。

  ④安裝貫通系列龍骨時,低於3m的隔牆安裝一道,3~5m隔牆安裝兩道。

  ⑤飾面板橫向接縫處不在沿地、沿頂龍骨上時,應加橫撐龍骨固定。

  ⑥門窗或特殊接點處安裝附加龍骨應符合設計要求。

  9.3.3 木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木龍骨的橫截面積及縱、橫向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②骨架橫、豎龍骨宜採用開半榫、加膠、加釘連接。

  ③安裝飾面板前應對龍骨進行防火處理。

  9.3.4、骨架隔牆在安裝飾面板前應檢查骨架的牢固程度、牆內設備管線及填充材料的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有不符合處應採取措施。

  9.3.5紙面石膏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石膏板宜豎向鋪設,長邊接縫應安裝在豎龍骨上。

  ②龍骨兩側的石膏板及龍骨一側的雙層板的接縫應錯開,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③輕鋼龍骨應用自攻螺釘固定,木龍骨應用木螺釘固定。沿石膏板周邊釘間距不得大於200mm,板中釘間距不得大於300mm,螺釘與板邊距離應為10~15mm。

  ④安裝石膏板時應從板的中部向板的四邊固定。釘頭略埋入板內,但不得損壞紙面,釘眼應進行防鏽處理。

  ⑤石膏板的接縫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板縫處理。石膏板與周圍牆或柱應留有3mm的槽口,以便進行防開裂處理。

  9.3.6 膠合板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膠合板安裝前應對板背面進行防火處理。

  ②輕鋼龍骨應採用自攻螺釘固定。木龍骨採用圓釘固定時,釘距宜為80~150mm,釘帽應砸扁;採用釘槍固定時,釘距宜為80~100mm。

  ③陽角處宜作護角;

  ④膠合板用木壓條固定時,固定點間距不應大於200mm。

  9.3.7 板材隔牆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牆位放線應清晰,位置應準確。隔牆上下基層應平整、牢固。

  ②板材隔牆安裝拼接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構造要求。

  ③安裝板材隔牆時宜使用簡易支架。

  ④安裝板材隔牆所用的金屬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⑤板材隔牆拼接用的芯材應符合防火要求。

  ⑥在板材隔牆上開槽、打孔應用雲石機切割或電鑽鑽孔,不得直接剔鑿和用力敲擊。

  9.3.8 玻璃磚牆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玻璃磚牆宜以1.5m高為一個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膠結材料達到設計強度後再進行上部施工。

  ②當玻璃磚牆面積過大時應增加支撐。玻璃磚牆的骨架應與結構連接牢固。

  ③玻璃磚應排列均勻整齊,表面平整,嵌縫的油灰或密封膏應飽滿密實。

  9.3.9 平板玻璃隔牆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牆位放線應清晰,位置應準確。隔牆基層應平整、牢固。

  ②骨架邊框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產品組合的要求。

  ③壓條應與邊框緊貼,不得彎稜、凸鼓。

  ④安裝玻璃前應對骨架、邊框的牢固程度進行檢查,如有不牢應進行加固。

  ⑤玻璃安裝應符合本規範門窗工程的有關規定。

  10. 門窗工程

  10.1 一般規定

  10.1.1 本章適用於木門窗,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安裝工程的施工。

  10.1.2 門窗安裝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①門窗的品種、規格、開啟方向、平整度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附件應齊全。

  ②門窗洞口應符合設計要求。

  10.1.3 門窗的存放、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木門窗應採取措施防止受潮、碰傷、汙染與暴曬。

  ②塑料門窗貯存的環境溫度應小於50℃;與熱源的距離不應小於lm,當在環境溫度為0℃的環境中存放時,安裝前應在室溫下放置24h。

  ③鋁合金、塑料門窗運輸時應豎立排放並固定牢靠。樘與栓間應用軟質材料隔開,防止相互磨損及壓壞玻璃和五金件。

  10.1.4門窗的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門窗框、扇在安裝過程中,應防止變形和損壞。

  10.1.5、門窗安裝應採用預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採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後砌口的施工方法。

  10.1.6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溶措施,扇與框的搭接且應符合設計要求。

  10.1.7 建築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磚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

  10.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0.2.1 門窗、玻璃、密封膠等應按設計要求選用,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0.2.2門窗的外觀、外形尺寸、裝配質量、力學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塑料門窗中的豎框、中橫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強型鋼,應在產品說明中註明規格、尺寸。門窗表面不應有影響外觀質量的缺陷。

  10.2.3 木門窗採用的木材,其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0.2.4在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五金配件處,均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

  10.2.5 金屬門窗選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鏽鋼外均應經防腐蝕處理。

  10.2.6塑料門窗組合窗及連窗門的拼樘應採用與其內腔緊密吻合的增強型鋼作為內襯,型鋼兩端比拼樘料長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積尺寸及型鋼形狀、壁厚,應能使組合窗承受本地區的瞬間風壓值。

  10.3 施工要點

  10.3.1 木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門窗框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磚等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②門窗框安裝前應校正方正,加釘必要拉條避免變形。安裝門窗框時,每邊固定點不得少於兩處,其間距不得大於1.2m。

  ③門窗框需鑲貼臉時,門窗框應凸出牆面,凸出的厚度應等於抹灰層或裝飾面層的厚度。

  ④木門窗五金配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合頁距門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並應避開上、下冒頭。

  2)五金配件安裝應用木螺釘固定。硬木應鑽2/3深度的孔,孔徑應略小於木螺釘直徑。

  3)門鎖不宜安裝在冒頭與立梃的結合處。

  4)窗拉手距地面宜為1.5~1.6m,門拉手距地面宜為0.9~1.05m。

  10.3.2 鋁合金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門窗裝入洞口應橫平豎直,嚴禁將門窗框直接埋人牆體。

  ②密封條安裝時應留有比門窗的裝配邊長20~30mm的餘量,轉角處應斜面斷開,並用膠粘劑粘貼牢固,避免收縮產生縫隙。

  ③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塞,應採用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用密封膠密封。

  10.3.3 塑料門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門窗安裝五金配件時,應鑽孔後用自攻螺釘擰入,不得直接錘擊釘入。

  ②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必須牢固。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與位置應正確,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點應距窗角、中橫框、中豎框150~100mm,固定點間距應小於或等於600mm。

  ③安裝組合窗時應將兩窗框與拼樘料卡接,卡接後應用緊固件雙向擰緊,其間距應小於或等於600mm,緊固件端頭及拼樘料與窗框間的縫隙應用嵌縫膏進行密封。

  ④門窗框與牆體間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填塞,應採用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用密封膠密封。

  10.3.4 木門窗玻璃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玻璃安裝前應檢查框內尺寸、將裁口內的汙垢清除乾淨。

  ②安裝長邊大於1.5m或短邊大於1m的玻璃,應用橡膠墊並用壓條和螺釘固定。

  ③安裝木框、扇玻璃,可用釘子固定,釘距不得大於300mm,且每邊不少於兩個;用木壓條固定時,應先刷底油後安裝,並不得將玻璃壓得過緊。

  ④安裝玻璃隔牆時,玻璃在上框面應留有適量縫隙,防止木框變形,損壞玻璃。

  ⑤使用密封膏時,接縫處的表面應清潔、乾燥。

  10.3.5鋁合金、塑料門窗玻璃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安裝玻璃前,應清出槽口內的雜物。

  ②使用密封膏前,接縫處的表面應清潔、乾燥。

  ③玻璃不得與玻璃槽直接接觸,並應在玻璃四邊墊上不同厚度的墊塊,邊框上的墊塊應用膠粘劑固定。

  ④鍍膜玻璃應安裝在玻璃的最外層,單面鍍膜玻璃應朝向室內。

  11.細部工程

  11.1一般規定

  11.1.1本章適用木門窗套、窗簾盒、固定櫃櫥、護欄、扶手、花飾等細部工程的製作安裝施工。

  11.1.2 細部工程應在隱蔽工程已完成並經驗收後進行。

  11.1.3 框架結構的固定櫃櫥應用榫連接。板式結構的固定櫃櫥應用專用連接件連接。

  11.1.4 細木飾面板安裝後,應立即刷一遍底漆。

  11.1.5 潮溼部位的固定櫥櫃,木門套應做防潮處理。

  11.1.7扶手高度不應小於0.90m,護欄高度不應小於1.05m,欄杆間距不應大於0.11m。

  11.1.8溼度較大的房間,不得使用未經防水處理的石膏花飾、紙質花飾等。

  11.1.9 花飾安裝完畢後,應採取成品保護措施。

  11.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1.2.1 人造木板、膠粘劑的甲醛含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1.2.2 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1.3 施工要點

  11.3.1 木門窗套的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門窗洞口應方正垂直,預埋木磚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進行防腐處理。

  ②根據洞口尺寸、門窗中心線和位置線,用方木製成擱柵骨架並應做防腐處理,橫撐位置必須與預埋件位置重合。

  ③擱柵骨架應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裝擱柵骨架應方正,除預留出板面厚度外,擱柵骨架與木磚間的間隙應墊以木墊,連接牢固。安裝洞口擱柵骨架時,一般先上端後兩側,洞口上部骨架應與緊固件連接牢固。

  ④與牆體對應的基層板板面應進行防腐處理,基層板安裝應牢固。

  ⑤飾面板顏色、花紋應諧調。板面應略大於擱柵骨架,大面應淨光,小面應刮直。木紋根部應向下,長度方向需要對接時,花紋應通順,其接頭位置應避開視線平視範圍,宜在室內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頭應留在橫撐上。

  ⑥貼臉、線條的品種、顏色、花紋應與飾面板諧調。貼臉接頭應成45°角,貼臉與門窗套板面結合應緊密、平整,貼臉或線條蓋住抹灰牆面應不小於10mm.

  11.3.2 木窗簾盒的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窗簾盒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窗簾盒宜伸出窗口兩側200~300mm,窗簾盒中線應對準窗口中線,並使兩端伸出窗口長度相同。窗簾盒下沿與窗口上沿應平齊或略低。

  ②當採用木龍骨雙包夾板工藝製作窗簾盒時,遮擋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釘帽,底邊應做封邊處理。

  ③窗簾盒底板可採用後置埋木楔或膨脹螺栓固定,遮擋板與頂棚交接處宜用角線收口。窗簾盒靠牆部分應與牆面緊貼。

  ④窗簾軌道安裝應平直,窗簾軌固定點必須在底板的龍骨上,連接必須用木螺釘,嚴禁用圓釘固定。採用電動窗簾軌時,應按產品說明書進行安裝調試。

  11.3.3 固定櫥櫃的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根據設計要求及地面及頂棚標高,確定櫥櫃的平面位置和標高。

  ②製作木框架時,整體立面應垂直、平面應水平,框架交接處應做榫連接,並應塗刷木工乳膠。

  ③側板、底板、面板應用扁頭釘與框架固定牢固,釘帽應做防腐處理。

  ④抽屜應採用燕尾榫連接,安裝時應配置抽屜滑軌。

  ⑤五金件可先安裝就位,油漆之前將其拆除,五金件安裝應整齊、牢固。

  11.3.4 扶手、護欄的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木扶手與彎頭的接頭要在下部連接牢固,木扶手的寬度或厚度超過70mm時,其接頭應粘接加強。

  ②扶手與垂直杆件連接牢固,緊固件不得外露。

  ③整體彎頭製作前應做足尺樣板,按樣板劃線。彎頭粘結時,溫度不宜低於5℃。彎頭下部應與欄杆扁鋼結合緊密、牢固。

  ④木扶手彎頭加工成形應刨光,彎曲應自然,表面應磨光。

  ⑤金屬扶手、護欄垂直杆件與預埋件連接應牢固、垂直,如焊接,則表面應打磨拋光。

  ⑥玻璃欄板應使用夾層夾玻璃或安全玻璃。

  11.3.5 花飾的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裝飾線安裝的基層必須平整、堅實,裝飾線不得隨基層起伏。

  ②裝飾線、件的安裝應根據不同基層,採用相應的連接方式。

  ③木(竹)質裝飾線、件的接口應拼對花紋,拐彎接口應齊整無縫,同一種房間的顏色應一致,封口壓邊條與裝飾線、件應連接緊密牢固。

  ④石膏裝飾線、件安裝的基層應乾燥,石膏線與基層連接的水平線和定位線的位置、距離應一致,接縫應45°角拼接。當使用螺釘固定花件時,應用電鑽打孔,螺釘釘頭應沉入孔內,螺釘應做防鏽處理;當使用膠粘劑固定花件時,應選用短時間固化的膠粘材料。

  ⑤金屬類裝飾線、件安裝前應做防腐處理。基層應乾燥、堅實。鉚接、焊接或緊固件連接時,緊固件位置應整齊,焊接點應在隱蔽處、焊接表面應無毛刺。刷漆前應去除氧化層。

  12. 牆面鋪裝工程

  12.1 一般規定

  12.1.1 本章適用於石材、牆面磚、木材、織物、壁紙等材料的住宅牆面鋪貼安裝工程施工。

  12.1.2 牆面鋪裝工程應在牆面隱蔽及抹灰工程、吊頂工程已完成並經驗收後進行。當牆體有防水要求時,應對防水工程進行驗收。

  12.1.3採用溼作業法鋪貼的天然石材應作防鹼處理。

  12.1.4 在防水層上粘貼飾面磚時,粘結材料應與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12.1.5牆面面層應有足夠的強度,其表面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2.1.6溼作業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以上;裱糊時空氣相對溼度不得大於85%,應防止溼度及溫度劇烈變化。

  12.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12.2.1石材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隱傷、風化等缺陷。

  12.2.2 牆面磚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2.2.3 木材的品種、質量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含水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要求。

  12.2.4織物、壁紙、膠粘劑等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性能檢測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12.3 施工要點12.3.1 牆面磚鋪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牆面磚鋪貼前應進行挑選,並應浸水2h以上,晾乾表面水分。

  ②鋪貼前應進行放線定位和排磚,非整磚應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陰角處。每面牆不宜有兩列非整磚,非整磚寬度不宜小於整磚的1/3.

  ③鋪貼前應確定水平及豎向標誌,墊好底尺,掛線鋪貼。牆面磚表面應平整、接縫應平直、縫寬應均勻一致。陰角磚應壓向正確,陽角線宜做成45°角對接,在牆面突出物處,應整磚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磚拼湊鋪貼。

  ④結合砂漿宜採用1:2水泥砂漿,砂漿厚度宜為6~10mm。水泥砂漿應滿鋪在牆磚背面,一面牆不宜一次鋪貼到頂,以防塌落。

  12.3.2牆面石材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牆面磚鋪貼前應進行挑選,並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預拼。

  ②強度較低或較薄的石材應在背面粘貼玻璃纖維網布。

  ③當採用溼作業法施工時,固定石材的鋼筋網應與預埋件連接牢固。每塊石材與鋼筋網拉接點不得少於4個。拉接用金屬絲應具有防鏽性能。灌注砂漿前應將石材背面及基層溼潤,並應用填縫材料臨時封閉石材板縫,避免漏漿。灌注砂漿宜用1:2.5水泥砂漿,灌注時應分層進行,每層灌注高度宜為150~200mm,且不超過板高的1/3,插搗應密實。待其初凝後方可灌註上層水泥砂漿。

  ④當採用粘貼法施工時,基層處理應平整但不應壓光。膠粘劑的配合比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膠液應均勻、飽滿的刷抹在基層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時應準確,並應立即擠緊、找平、找正,進行頂、卡固定。溢出膠液應隨時清除。

  12.3.3 木裝飾裝修牆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製作安裝前應檢查基層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應進行防潮處理。

  ②按設計要求彈出標高、豎向控制線、分格線。打孔安裝木磚或木楔,深度應不小於40mm,木磚或木楔應做防腐處理。

  ③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橫向間距宜為300mm,豎向間距宜為400mm。龍骨與木磚或木楔連接應牢固。龍骨本質基層板應進行防火處理。

  ④飾面板安裝前應進行選配,顏色、木紋對接應自然諧調。

  ⑤飾面板固定應採用射釘或膠粘接,接縫應在龍骨上,接縫應平整。

  ⑥鑲接式木裝飾牆可用射釘從凹樣邊傾斜射入。安裝第一塊時必須校對豎向控制線。

  ⑦安裝封邊收口線條時應用射釘固定,釘的位置應在線條的凹槽處或背視線的一側。

  12.3.4 軟包牆面製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軟包牆面所用填充材料、紡織面料和龍骨、木基層板等均應進行防火處理。

  ②牆面防潮處理應均勻塗刷一層清油或滿鋪油紙。不得用瀝青油氈做防潮層。

  ③木龍骨宜採用凹槽榫工藝預製,可整體或分片安裝,與牆體連接應緊密、牢固。

  ④填充材料製作尺寸應正確,稜角應方正,應與木基層板粘接緊密。

  ⑤織物面料裁剪時經緯應順直。安裝應緊貼牆面,接縫應嚴密,花紋應吻合,無波紋起伏、翹邊和褶皺,表面應清潔。

  ⑥軟包布面與壓線條、貼臉線、踢腳板、電氣盒等交接處應嚴密、順直、無毛邊。電氣盒蓋等開洞處,套割尺寸應準確。

  12.3.5牆面裱糊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基層表面應平整、不得有粉化、起皮、裂縫和突出物,色澤應一致。有防潮要求的應進行防潮處理。

  ②裱糊前應按壁紙、牆布的品種、花色、規格進行選配。拼花、裁切、編號、裱糊時應按編號順序粘貼。

  ③牆面應採用整幅裱糊,先垂直面後水平面,先細部後大面,先保證垂直後對花拼逢,垂直面是先上後下,先長牆面後短牆面,水平面是先高后低。,陰角處接縫應搭接,陽角處應包角不得有接縫。

  ④聚氯乙烯塑料壁紙裱糊前應先將壁紙用水潤溼數分鐘,牆面裱糊時應在基層表面塗刷膠粘劑,頂棚裱糊時,基層和壁紙背面均應塗刷膠粘劑。

  ⑤複合壁紙不得浸水,裱糊前應先在壁紙背面塗刷膠粘劑,放置數分鐘,裱糊時,基層表面應塗刷膠粘劑。

  ⑥紡織纖維壁紙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溼布清潔背面。

  ⑦帶背膠的壁紙裱糊前應在水中浸泡數分鐘。裱糊頂棚時應塗刷一層稀釋的膠粘劑。

  ⑧金屬壁紙裱糊前應浸水1~2min,陰乾5~8min後在其背面刷膠。刷膠應使用專用的壁紙粉膠,一邊刷膠,一邊將刷過膠的部分,向上卷在發泡壁紙卷上。

  ⑨玻璃纖維基材壁紙、無紡牆布無需進行浸潤。應選用粘接強度較高的膠粘劑,裱糊前應在基層表面塗膠,牆布背面不塗膠。玻璃纖維牆布裱糊對花時不得橫拉斜扯避免變形脫落。

  10、開關、插座等突出牆面的電氣盒,裱糊前應先卸去盒蓋。

  13. 塗飾工程

  13.1 一般規定

  13.1.1本章適用於住宅內部水性塗料、溶劑型塗料和美術塗飾的塗飾工程施工。

  13.1.2塗飾工程應在抹灰、吊頂、細部、地面及電氣工程等已完成並驗收合格後進行。

  13.1.3 塗飾工程應優先採用綠色環保產品。

  13.1.4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塗刷溶劑型塗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8%;塗刷水性塗料時,含水率不得大於10%;木質基層含水率不得大於12%。

  13.1.5塗料在使用前應攪拌均勻,並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完。

  13.1.6 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35℃之間,並應注意通風換氣和防塵。

  13.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3.2.1 塗料的品種、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13.2.2塗飾工程所用膩子的粘結強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13.3 施工要點13.3.1 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混凝土及水泥砂漿抹灰基層:應滿刮膩子、砂紙打光,表面應平整光滑、線角順直。

  ②紙面石膏板基層:應按設計要求對板縫、釘眼進行處理後,滿刮膩子、砂紙打光。

  ③清漆木質基層:表面應平整光滑、顏色諧調一致、表面無汙染、裂縫、殘缺等缺陷。

  ④調和漆本質基層:表面應平整、無嚴重汙染。

  ⑤金屬基層:表面應進行除鏽和防鏽處理。

  13.3.2 塗飾施工一般方法:

  ①滾塗法:將蘸取漆液的毛輥先按W方式運動將塗料大致塗在基層上,然後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輥緊貼基層上下、左右來回滾動,使漆液在基層上均勻展開,最後用蘸取漆液的毛輥按一定方向滿滾一遍。陰角及上下口宜採用排筆刷塗找齊。

  ②噴塗法:噴槍壓力宜控制在0.4~0.8MPa範圍內。噴塗時噴槍與牆面應保持垂直,距離宜在500mm左右,勻速平行移動。兩行重疊寬度宜控制在噴塗寬度的1/3。

  ③刷塗法:直按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先難後易、先邊後面的順序進行。

  13.3.3木質基層塗刷清漆:本質基層上的節疤、松脂部位應用蟲膠漆封閉,釘眼處應用油性膩於嵌補。在刮膩子、上色前,應塗刷一遍封閉底漆,然後反覆對局部進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層漆,幹後打磨,直至色調諧調統一,再做飾面漆。

  13.3.4 木質基層塗刷調和漆:先滿刷清油一遍,待其幹後用油膩子將釘孔、裂縫、殘缺處嵌刮平整,幹後打磨光滑,再刷中層和面層油漆。

  13.3.5對泛鹼、析鹽的基層應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後用清水衝刷乾淨或在基層上滿刷一遍耐鹼底漆,待其幹後刮膩子,再塗刷面層塗料。

  13.3.6浮雕塗飾的中層塗料應顆粒均勻,用專用塑料輥蘸煤油或水均勻滾壓,厚薄一致,待完全乾燥固化後,才可進行面層塗飾,面層為水性塗料應採用噴塗,溶劑型塗料應採用刷塗。間隔時間宜在4h以上。

  13.3.7 塗料、油漆打磨應待塗膜完全於透後進行,打磨應用力均勻,不得磨透露底。

  14.地面鋪裝工程

  14.1 一般規定

  14.1.1 本章適用於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磚、實木地板、竹地板、實木複合地板、強化複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層的鋪貼安裝工程施工。

  14.1.2 地面鋪裝宜在地面隱蔽工程、吊頂工程、牆面抹灰工程完成並驗收後進行。

  14.1.3地面面層應有足夠的強度,其表面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範的有關規定。

  14.1.4 地面鋪裝圖案及固定方法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14.1.5天然石材在鋪裝前應採取防護措施,防止出現汙損、泛鹼等現象。

  14.1.6 溼作業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5℃以上。

  14.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4.2.1 地面鋪裝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等均勻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4.2.2地面鋪裝時所用龍骨、墊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處理等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範的有關規定。

  14.3 施工要點

  14.3.1 石材、地面磚鋪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石材、地面磚鋪貼前應浸水溼潤。天然石材鋪貼前應進行對色、拼花並試拼、編號。

  ②鋪貼前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結合層砂漿厚度,拉十字線控制其厚度和石材、地面磚表面平整度。

  ③結合層砂漿宜採用體積比為1:3的幹硬性水泥砂漿,厚度宜高出實鋪厚度2~3rnm。鋪貼前應在水泥砂漿上刷一道水灰比為1:、2的素水泥漿或幹鋪水泥1~2mm後灑水。

  ④石材、地面磚鋪貼時應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錘輕擊使其與砂漿粘結緊密,同時調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縫寬。

  ⑤鋪貼後應及時清理表面,24h後應用1:1水泥漿灌縫,選擇與地面顏色一致的顏料與白水泥拌和均勻後嵌縫。

  14.3.2竹、實木地板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基層平整度誤差不得大於5mm。

  ②鋪裝前應對基層進行防潮處理,防潮層宜塗刷防水塗料或鋪設塑料薄膜。

  ③鋪裝前應對地板進行選配,宜將紋理、顏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於一個房間或部位。

  ④木龍骨應與基層連接牢固,固定點間距不得大於600mm。

  ⑤毛地板應與龍骨成30°或45°鋪釘,板縫應為2~3mm,相鄰板的接縫應錯開。

  ⑥在龍骨上直接鋪裝地板時,主次龍骨的間距應根據地板的長寬模數計算確定,地板接縫應在龍骨的中線上。

  ⑦地板釘長度宜為板厚的2.5倍,釘帽應砸扁。固定時應從凹榫邊30°角傾斜釘入。硬木地板應先鑽孔,孔徑應略小於地板釘直徑。

  ⑧毛地板及地板與牆之間應留有8~10mm的縫隙。

  ⑨地板磨光應先刨後磨,磨削應順木紋方向,磨削總量應控制在0.3~0.8mm內。

  ⑩單層直鋪地板的基層必須平整、無油汙。鋪貼前應在基層刷一層薄而勻的底膠以提高粘結力。鋪貼時基層和地板背面均應刷膠,待不粘手後再進行鋪貼。拼板時應用榔頭墊木塊敲打緊密,板縫不得大於0.3mm。溢出的膠液應及時清理乾淨。

  14.3.3 強化複合地板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防潮墊層應滿鋪平整,接縫處不得疊壓。

  ②安裝第一排時應凹槽面靠牆。地板與牆之間應留有8~10mm的縫隙。

  ③房間長度或寬度超過8m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伸縮縫。

  14.3.4地毯鋪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地毯對花拼接應按毯面絨毛和織紋走向的同一方向拼接。

  ②當使用張緊器伸展地毯時,用力方向應呈V字形,應由地毯中心向四周展開。

  ③當使用倒刺板固定地毯時,應沿房間四周將倒刺板與基層固定牢固。

  ④地毯鋪裝方向,應是毯面絨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⑤滿鋪地毯,應用扁鏟將毯邊塞入卡條和牆壁間的間隙中或塞入踢腳下面。

  ⑥裁剪樓梯地毯時,長度應留有一定餘量,以便在使用中可挪動常磨損的位置。

  15. 衛生器具及管道安裝工程

  15.1 一般規定

  15.1.1 本章適用於廚房、衛生間的洗滌、潔身等衛生器具的安裝以及分戶進水閥後給水管段、戶內排水管段的管道施工。

  15.1.2衛生器具、各種閥門等應積極採用節水型器具。

  15.1設備及。3 各種衛生管道安裝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規範的有關規定。

  15.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5.2.1 衛生器具的品種、規格、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5.2.2給排水管材、件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15.3 施工要點

  15.3.1各種衛生設備與地面或牆體的連接應用金屬固定件安裝牢固。金屬固定件應進行防腐處理。當牆體為多孔磚牆時,應鑿孔填實水泥砂漿後再進行固定件安裝。當牆體為輕質隔牆時,應在牆體內設後置埋件,後置埋件應與牆體連接牢固。

  15.3.2各種衛生器具安裝的管道連接件應易於拆卸、維修。排水管道連接應採用有橡膠墊片排水栓。衛生器具與金屬固定件的連接表面應安置鉛質或橡膠墊片。各種衛生陶瓷類器具不得採用水泥砂漿窩嵌。

  15.3.3 各種衛生器具與臺面、牆面、地面等接觸部位均應採用矽酮膠或防水密封條密封。

  15.3.4各種衛生器具安裝驗收合格後應採取適當的成品保護措施。

  15.3.5管道敷設應橫平豎直,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應符合規範要求。各類閥門安裝應位置正確且平正,便於使用和維修。

  15.3.6嵌入牆體、地面的管道應進行防腐處理並用水泥砂漿保護,其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牆內冷水管不小於10mm、熱水管不小於15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於10mm。嵌入牆體、地面或暗敷的管道應作隱蔽工程驗收。

  15.3.7 冷熱水管安裝應左熱右冷,平行間距應不小於200mm。當冷熱水供水系統採用分水器供水時,應採用半柔性管材連接。

  15.3.8、各種新型管材的安裝應按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說明書進行施工。

  16. 電氣安裝工程

  16.1 一般規定

  16.1.1本章適用於住宅單相人戶配電箱戶表後的室內電路布線及電器、燈具安裝。

  16.1.2 電氣安裝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

  16.1.3配電箱戶表後應根據室內用電設備的不同功率分別配線供電;大功率家電設備應獨立配線安裝插座。

  16.1.4配線時,相線與零線的顏色應不同;同一住宅相線(L)顏色應統一,零線(N)宜用藍色,保護線(PE)必須用黃綠雙色線。

  16.1.5電路配管、配線施工及電器、燈具安裝除遵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16.1.6 工程竣工時應向業主提供電氣工程竣工圖。

  16.2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6.2.1 電器、電料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電器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16.2.2電器、電料的包裝應完好,材料外觀不應有破損,附件、備件應齊全。

  16.2.3 塑料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必須是阻燃型產品,外觀不應有破損及變形。

  16.2.4 金屬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外觀不應有折扁和裂縫,管內應無毛刺,管口應平整。

  16.2.5通信系統使用的終端盒、接線盒與配電系統的開關、插座,宜選用同一系列產品。

  16.3 施工要點

  16.3.1應根據用電設備位置,確定管線走向、標高及開關、插座的位置。

  16.3.2 電源線配線時,所用導線截面積應滿足用電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

  16.3.3 暗線敷設必須配管。當管線長度超過15m或有兩個直角彎時,應增設拉線盒。

  16.3.4同一迴路電線應穿入同一根管內,但管內總根數不應超過8根,電線總截面積(包括絕緣外皮)不應超過管內截面積的40%。

  16.3.5電源線與通訊線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內。

  16.3.6 電源線及插座與電視線及插座的水平間距不應小於500mm。

  16.3.7電線與暖氣、熱水、煤氣管之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於300mm,交叉距離不應小於100mm。

  16.3.8穿入配管導線的接頭應設在接線盒內,接頭搭接應牢固,絕緣帶包纏應均勻緊密。

  16.3.9安裝電源插座時,面向插座的左側應接零線(N),右側應接相線(L),中間上方應接保護地線(PE)。

  16.3.10當吊燈自重在3kg及以上時,應先在頂板上安裝後置埋件,然後將燈具固定在後置埋件上。嚴禁安裝在木楔、木磚上。

  16.3.11連接開關、螺口燈具導線時,相線應先接開關,開關引出的相線應接在。

  16.3.12 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電阻必須大於0.5MΩ。

  16.3.13同一室內的電源、電話、電視等插座面板應在同一水平標高上,高差應小於5mm。

  16.3.14 廚房、衛生間應安裝防濺插座,開關宜安裝在門外開啟側的牆體上。

  16.3.15 電源插座底邊距地宜為300mm,平開關板底邊距地宜為1400mm。

  總結:以上是《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 5024-2002

  小編推薦:地下室內怎樣設置燃氣空調機組

相關焦點

  •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方案
    (一)裝飾裝修工程  1.編制依據  1.1北京××工程施工圖紙;  1.2北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  1.4《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01)  1.4《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 江蘇住宅裝飾裝修質量有參照標準啦
    來源: 現代快報、現代快報網、現代畫報、快報官方微博群、快報官方微信群、以往市民在裝修、裝飾住宅時,常常會出現裝修不合規、驗收程序不規範等問題。而且業主通常並非專業人士,也沒有統一的裝修標準可以參照,即使出現問題也很難定責。
  • 積木家榮獲《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參編單位授牌
    12月3日,由中國建築裝飾協會主辦,中國建築裝飾協會住宅裝飾裝修和部品產業分會承辦的「2019中國住宅產業年會——中國好家裝促進行動」在合肥香格裡拉酒店圓滿舉行。  胡亞楠秘書長發表演講年會上,積木家被授予CBDA標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參編單位,並接受獎牌。
  • 浙江省台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官方範本)
    使  用  說  明  一、本市範圍內的家庭住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可採用本示範合同文本。為體現協議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本合同條款的內容進行增補或刪減。
  • 大廈室內裝修工程施工招標書
    我單位擬新建**大廈室內裝修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提高經濟效益,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9號、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規定,並報經市計委批准,該工程項目擬採用公開招標形式招標,擇優選定施工隊伍。
  • 今年起,銀川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
    《實施方案》提出,在全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試點工作,以銀川市市轄三區(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城市規劃區域內新出讓或劃撥國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項目(拆遷安置房除外)為重點推進區域,其他縣(市)結合當地實際,劃定住宅全裝修實施範圍。 《實施方案》明確,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要求,並作為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
  • 牆磚鋪貼標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
    圖9牆磚鋪貼驗收按照《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要求進行。 #裝修#
  • 北京某酒店裝飾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範本
    1.3招標範圍  1.4施工承包範圍的說明  1、牆體工程:施工單位負責實施並完成圖紙中標明的以及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中規定的,除牆體二次結構以外的所有輕鋼龍骨隔牆以及輕質隔牆的施工。  2、裝飾裝修工程:  2.1牆、柱面:施工單位負責實施並完成圖紙中標明的以及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中規定的,除牆體二次結構以外的所有輕鋼龍骨隔牆以及輕質隔牆的施工。
  • 東大成賢學院主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設計深度圖樣》將於7月1日起...
    中國江蘇網3月26日訊(通訊員 邵葉鑫 記者 郭蓓)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編號蘇J55-2020《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設計深度圖樣》於2020年3月23日公告,該標準設計由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站組織出版、發行,並於2020年7月1日起在江蘇正式實施。
  • 現行建築施工規範目錄大全,2020版,收藏
    GB50327-2001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54-2005 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範-2010 鋁合金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6-2012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10 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
  • 酒店裝飾工程預算 酒店裝飾施工方案
    在開酒店之前,首先要對酒店進行裝飾一番,因此就需要了解清楚酒店裝飾工程預算和酒店裝飾施工方案,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文中了解一下關於酒店裝飾的相關問題。一、酒店裝飾工程預算酒店裝飾工程預算是酒店的自身定位有著密切的關係,不同級別的酒店,裝飾預算差距是很大的,例如普通酒店與五星級酒店自然會有著非常大的差距。
  • 《現行建築施工規範大全300本目錄》2020版,收藏
    Part 4裝飾裝修GB50327-2001 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54-2005 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345-2012 屋面工程技術規範GB50693-2011 坡屋面工程技術規範JGJ155-2013 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程JGJ230-2010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術規程JGJ 237-2011 建築遮陽工程技術規範JGJ 255
  •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2-2002
    規範摘要:  4地基  4.1.5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頂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應有1點,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 銀行裝飾施工組織設計(一)
    第一章編制說明  第一節編制依據  1、根據**分行杭州城北支行裝飾工程施工圖;  2、根據有關本次招標答疑紀要;  3、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操作規程及國家質量評定標準;  4、工程配合交叉施工的要求
  • 北京住建委:疫情等級下調後,全面放開住宅小區室內裝修活動
    7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於放開我市住宅小區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通告》稱,為進一步滿足居民群眾生活需求,疫情防控等級下調後,全面放開住宅小區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相關工作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和《北京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進入住宅小區的裝飾裝修人員,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於社區、小區出入管理的要求執行。
  • 室內裝飾裝修合同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xx公社905室、906室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工程概況1.1工程地點: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1.3工程戶型:
  •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歸檔文件目錄(住宅工程)
    二、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該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內容與保修期為:1、屋面牆面、地下室和廚房、廁所及衛生間地面、管道等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2、牆面、頂棚抹灰面脫落、地面找平基層或水泥砂漿面層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等及門窗翹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衛生潔具不符合標準規定要求等引起的損壞,其保修期均為2年;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2個採暖期、
  •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中隊裝飾裝修改造工程施工中標公告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中隊裝飾裝修改造工程施工中標公告    慧聰消防網訊    2016中國消防安全產業大會(CFIC2016)網絡直播>    消防十大品牌和傑出領袖頒獎現場直擊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中隊裝飾裝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標中標公示
  • 允知研習|初探成品住宅裝修爭議
    成品住宅作為一種集土建和裝修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的房屋,採用項目總體承包、整體施工、一體驗收的模式,能夠達到合理利用資源和節約能源,促進建築節能減排,帶動建築業和房地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目的
  • 住宅樓裝修施工方案
    (一)裝飾裝修工程  1.編制依據  1.1北京××工程施工圖紙;  1.2北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  1.4《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01)  1.5《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