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監獄監區
壁上掛著羅蔭國的星語心願和親情寄語
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所住的監舍,他的床上有幾本平時打發時間看的書
「打招呼」「找關係」的情況少了
記者探訪職務犯罪人員集中關押試點—陽江監獄
新快報訊 曾經身居要職、呼風喚雨的官員,落馬後要經歷怎樣的高牆生活?去年底,廣東監獄在陽江監獄等6所監獄試點集中關押職務犯罪服刑人員(下稱「職務犯」),具體情形如何?昨日,新快報記者來到廣東陽江監獄探訪,發現職務犯的監倉幾乎都是10人以上的上下鋪,和所有普通犯一樣要按時起床勞動生產……茂名市人大原副主任朱育英甚至稱:「職務犯集中關押反而比以前管得更嚴了。」
服刑者集中50歲年齡段
去年12月,陽江監獄與番禺監獄、清遠監獄、梅州監獄、惠州監獄、女子監獄成為6所集中關押職務犯的監獄。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表示,由於職務犯資源多,人脈廣,監獄經常會遇到「打招呼」、「找關係」的執法風險,職務犯也更容易享受特殊處遇。為規避這些執法風險,廣東監獄開始對職務罪犯實行集中關押,包括縣處級以上幹部和縣處級以下的部門一把手。
陽江監獄監獄長林映坤介紹,該監獄共集中關押了100多名職務犯,多數為40歲以上,50歲佔主體,最大為68歲,上至正廳級,他們中多數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老年慢性病。
規避了「老鄉情」隱患
林映坤告訴記者,由於六監區關押的多為粵西地區的職務犯,監獄特別規避了「老鄉情」可能帶來的隱患,現在的15名警察都不是來自於粵西片區。此外,監獄還綜合考慮挑選業餘生活比較單純、人脈不算廣的警察,從源頭上規避執法風險。
除專管警察外,監獄領導或業務部室人員因業務關係找職務犯個別談話教育,需有專管警察在場且談話人員和談話內容要在《探視本》上進行登記備案,其他警察一律不得私自找職務犯談話。
同等待遇但管理更嚴格
六監區的副監區長溫警官說,職務犯一入監服刑,由於身份落差比較大,都有強烈的心理落差,刑期長的心理壓力尤其大。監獄會根據每個人的情況制定改造計劃,心理、身體狀況分別有針對性輔導。
此外,對於職務犯沒有任何特殊。住是一視同仁,有的職務犯還和普通犯同倉;勞動改造也是按照統一標準進行,除了有些老弱病殘,其他的都和普通犯的勞動級別相同。
唯一不同的,或許就是在從嚴管理上:職務犯在申請減刑時,其檔案中的表揚、積極分子等表彰項目均要重新進行進一步審查,而對於普通犯,則是按照正常程序的複查、抽查等。
職務犯放平心態更好管
為徹底去除特權,保證執法公平,監獄取消了非隔離會見場所,所以罪犯一視同仁,在有警察現場監視的情況下電話會見。林映坤接到的「打招呼」電話隨之少了許多。為讓家屬放心,六監區每個季度舉辦一次開放日活動,服刑人員可主動向監獄申請邀請家屬來監獄參觀。
「職務犯的工作挺好做的。」林映坤告訴新快報記者,職務犯普遍素質比較高,很多規定一說就懂,很快能接受。也因此,他們對應的投訴也不多,「基本能做好自己的事」。他表示,職務犯的心態能放好的話,一般都能很好地工作。
不過,也會有人攀比有多少人來探望自己,有多少人關心自己。
現場
羅蔭國和13獄友共住一室
他說在監獄裡最喜歡看書,尤愛古詩詞
陽江監獄六監區二樓監舍201房,由於監獄押犯數量增加,關押條件有限,大約15平方米的房間關押了14名服刑人員,房間兩邊各擺了3張上下鋪,中間還加了一張上下鋪。天花板上有兩臺搖頭風扇嗡嗡作響,陽臺上有大約5個水龍頭,這是他們洗漱、衝涼的地方。相比剛剛修整過的一監區,這裡顯得有些破舊。
靠近鐵門的下鋪床位,「羅蔭國」三個字工整地印在床卡上,他就是因「茂名官場地震」中下馬的前市委書記。
牆上的心靈園地上是一首手書王維的詩: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遍插茱萸少一人。落款是2014年夏。旁邊是他寫下的心願:深深祝願親人身康體健……盼早日歸家,與你們相聚。後來,羅蔭國告訴記者,這是他在幾天前寫下的。
床底下的個人收納箱裡,放著幾套囚服和一條紅雙喜,裡面還有好幾本書,《唐詩三百首》、《品國學》、《貨幣戰爭》……旁邊有三個本子,整齊地抄滿了唐詩宋詞,其中還夾了不少剪裁的小紙片,上面也是密密麻麻的水調歌頭等,細心的他甚至還在首頁做了目錄。
甚至,還有他自創的小詩:高牆一小草,寂寞迎風雨,唯有羈人疾,惆悵獨自知。
其後,羅蔭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在監獄裡最喜歡看書,尤其是古詩詞。
至於抽菸,根據監獄規定,可以在指定地點限時抽菸,羅蔭國會有所節制地購買一些菸草,也就是雙喜、七匹狼、黃金葉這些。他告訴記者,以前自己抽的是雲煙白盒,也不算什麼高檔煙,其實沒什麼落差,只是「以前都每天抽一包以上,現在控制在8支以內」。
記者在獄內公示的零花錢目錄上看到,他上月獲得勞動報酬50餘元,收到匯款1萬餘元,花了500多元。管教幹警告訴記者,按管理級別他目前處於考察期(剛入監不到半年),其每月花費不能超過500元,但因他大部分用於購書,購買書籍等學習用品是可以超出額度的。
監獄多次組織職務犯學習5號文
今年初,中央政法委出臺了5號文《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要求職務犯罪等三類罪犯的減刑間隔和幅度等要從嚴把握。如無期徒刑的減刑間隔,由過去「執行二年以上」延長到現在「執行三年以上」等。5號文在陽江監獄的職務犯統一關押監區,引起了不小的波動。
茂名石化原總經理姚志方因受賄被判無期,於2009年4月入監,此前已經有兩次減刑,餘刑16年3個月。而身患糖尿病的茂名市人大原副主任朱育英,因受賄、行賄獲刑無期,2012年9月入監,尚未減刑。
就此,陽江監獄多次組織職務犯學習5號文,召開座談會等,終於慢慢讓大家接受了。其中,羅蔭國轉變得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