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凌青 審丨易桉
導讀:飲酒要適度,醉酒可能會帶來很不好的影響。部分人在醉酒後滋事,甚至發生傷害他人的情況,這樣的行為不可取。積極配合人民警察的工作是每個人都必須做到的,公安機關對襲警行為是零容忍的態度。
2020年12月,杭州蕭山區新塘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被一名女子毆打,究竟發生了什麼,一切都與醉酒有關。最終,王某英因毆打他人,被蕭山警方行政拘留12日,並罰款200元。
女子酒後坐錯車
2020年12月的一天晚上,董先生開車將自己的朋友送回住處。不料,一名陌生女子打開車門就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上,並讓董先生送她到某個地方去,從女子說話的態度不難判斷她是喝了酒的。
董先生以為這名女子是坐錯了車,說讓她自己去打車。女子聽完後並對董先生拳腳腳踢,董先生的脖子也被這名女子抓傷。隨後,董先生選擇報警。
在接到董先生的報案後,杭州蕭山新塘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民警正在對事情進行調查時,這名女子用力推開車門,前後2次撞向民警。女子還問知不知道自己是誰,態度十分囂張,不僅如此,隨後,用自己所穿的高跟鞋踢民警的膝蓋。
醉酒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控制住了這名女子,女子的情緒還不穩定,為了讓她冷靜下來,將她送往了醫院中。經民警調查後發現,原來這名醉酒女子是一家服裝店的店主,今年43歲。
事發當天晚上她和自己的幾位朋友一起聚餐喝酒,因為自己的酒量不是很好,最後就喝醉了。之後,就發生了接下來的一系列的事情。
酒醒之後的女子,表示因為最近店內的生意不好,心中有些煩躁,就喝醉了。對於自己酒後做的事情完全不記得了,並對董先生和民警所做出的事情表示歉意,審訊室內的她表示十分後悔。
做錯事情是要付出代價的,醉酒不是傷害他人的理由,法律將嚴懲違法犯罪之人。目前,醉酒女子已經被派出所拘留並處以罰款。在拘留所的女子應該也意識到自己所犯下的錯,日後想必也會更加小心。醉酒易誤事,酒喝太多不僅傷身體,而且還有可能會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這也提醒我們平時要適當飲酒,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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