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趙藝慧
前段時間《以家人之名》中,譚某某扮演的李尖尖流著眼淚對著流星喊媽媽的場景想必感動了很多觀眾,是的這個年紀輕輕的女孩不僅僅是在電視劇中如此,現實中對於逝去母親的思念可能更加深刻。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譚某某的媽媽在一場車禍中離開人世,這種打擊可能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感同身受,這個女孩除了堅強外,更加懂得用理性的方法為母親維權。
醉駕入刑
2020年9月19日,備受關注的譚某某母親被撞身亡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馬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賠償譚某某家92萬。
案件要回歸到2018年12月31日20時許,被告人馬某某與張某等人一起在敘永城區某KTV唱歌、喝酒。23時許,被告人馬某某與張某等人又到一夜宵店吃夜宵、喝酒。馬某某離開夜宵店後,駕駛小型汽車往西外街方向行駛,欲購買鞭炮燃放。23時50分許,當車輛行駛至敘永鎮中環路與西大街交叉路口時,從後面撞上道路右側同向行走的被害人黃某、楊某、陳某後逃逸,躲藏到張某位於瀘州市江陽區的家中(張某因本案犯窩藏罪已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事故發生後,現場路人隨即撥打120、110,三名被害人被送醫救治。2019年1月2日,被告人馬某某在其家屬規勸和陪同下投案,並供述了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
2019年1月23日,被害人黃某因搶救無效死亡。本次事故造成被害人黃某死亡、楊某重傷、陳某輕傷。經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被告人馬某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黃某、楊某、陳某無責任。
本案一經公布,有些網友認為判輕了,紛紛表示不滿,那麼究竟是處罰得當還是過輕?
在本案中,被告人馬某某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事故,致黃某一人死亡,楊某、陳某二人受傷的結果,負事故全部責任。在事故發生後,被告人馬某某逃離現場後,雖然事後具有自首情節,但是並沒有積極履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的法定義務,同時由於沒有及時投案,造成對於乙醇檢測無法測量。事故發生後,被告人馬某某也未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並且悔罪態度較差。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終,被告人馬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賠償譚某某家92萬元。
根據法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被告人馬某某屬於該種情節,法院結合馬某某自首及其認罪認罰的態度等綜合情況,所以判處其有期徒刑是適當的。
該案件其實是每年交通肇事眾多案件中的一起案件而已,通過該案件熱度我們更加清楚看到交通肇事發生帶給受害家庭的傷害並不僅僅是通過金錢可以彌補的,正如譚某某的律師提到了的,委託人明確表示不管賠多賠少都不會留下,而是全部捐給慈善機構,這不僅是一筆錢更是一種態度和選擇。
常錚律師
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很多,裡面不乏有酒後駕車、醉酒駕駛、違規駕駛等原因,不管是哪一種原因的背後多少都有些粗心大意和僥倖心理。而一起起事故的發生結果往往是兩敗俱傷,所以希望每一個在道路上駕駛的人保持一份靠譜,在內心上保持一份責任。平安駕駛,安全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