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2月28日訊(記者 李丹)2月28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房管局獲悉,成都中心城區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單身居民年收入準入標準為5萬元以內(含5萬元)即可申請公租房補貼。而從3月1日起,補貼將正式接受申請。28日,成都市房管局發布了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政策十三問答。
一、中心城區和郊區新城分別是指哪些行政區域?
中心城區包括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及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郊區新城包括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
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適用範圍指哪些?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適用於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審核、發放及管理工作。中心城區統一按照《實施意見》規定組織開展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相關工作,郊區新城除須自行制定收入準入線及補貼發放比例外,其餘均按照《實施意見》規定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三、公共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可以同時申請嗎?
公共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只能選擇申請一種保障方式。只有符合廉租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在輪候期間才可申領租賃補貼,租賃補貼發放至辦理公共租賃住房入住手續之日止。其他保障對象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間不享受租賃補貼。
四、家庭成員如何認定?
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滿18周歲的子女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已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願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已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願選擇作為申請人或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家庭成員關係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
五、曾轉讓過房產的,可以申領租賃補貼嗎?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含出售、贈與、被徵收、離婚析產或自行委託拍賣等)的,所轉讓房產面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統一進行住房審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特別困難,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轉讓房產的(不含轉讓給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的情況),應提供二級及以上專科醫院醫生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屬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所轉讓房產面積不計入自有住房面積。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戶成都市且不滿3年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須提供戶籍遷出地的個人房屋信息證明,其原戶籍地的住房情況納入自有住房審核。
六、租賃補貼如何發放?
租賃補貼協議期限為1年。房屋租賃剩餘期限不足1年的,協議期限同房屋租賃剩餘期限。房屋月租金低於月補貼標準的,按房屋月租金標準發放。租賃補貼從取得保障資格的次月起開始計發,自補貼協議覆核通過後次月起開始發放,由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銀行直接劃入個人資金帳戶,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七、在領取租賃補貼期間,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租賃補貼保障對象在領取租賃補貼期間,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須調整租賃補貼標準的,須在發生變化後的30日內主動向申請領取租賃補貼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報變化情況,各部門按審核程序對保障對象情況進行核查。對不再符合租賃補貼保障條件的對象停發租賃補貼。對須調整租賃補貼標準的,重新籤訂租賃補貼發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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