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北京昌平法院,「新東方教室姦殺案」民訴第二次開庭,受害者母親李潔索賠187萬,法院將擇期宣判。2016年,李潔16歲的女兒在教室內遭17歲的同學王某姦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王某無期徒刑。刑事審判結束後,李潔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李潔在法庭外哭訴,自己生不如死,每日靠藥物調節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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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在北京昌平的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名16歲的花季少女(姚某)被強姦並殺害,而兇手是和她同班上課的一名男生(王某)。受害者姚某的母親李潔表示,在這4年裡,自己和家人過得生不如死,每日只能靠藥物調節情緒。
2016年5月19日晚上9點左右,17歲的王某將姚某騙到教室,使用暴力手段,強行逼迫姚某與其發生關係。之後王某因害怕事情敗露,殘忍地將姚某掐死。在2017年6月26日,兇手王某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然而,兇手王某一方對審判結果表示不服,多次提起上訴要求重審。在2018年12月27日,北京人民法院對王某一方的上訴進行二審,最後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的判決結果。
9月27日,該案件在北京昌平人民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被害人姚某的母親李潔要求王某一方賠償187萬元,其中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費用。至於審判結果,法院會擇期進行宣判。受害人母親李潔表示,每次開庭她都會想起被殘忍殺害的女兒,這對她來說是一種巨大的折磨。
對於法院一審的判決,引發了網友激烈的討論。一部分網友覺得,無期徒刑這一判決太輕,王某不僅強姦還殺害了未成年人姚某,這種極度惡劣的行為,應該處以死刑。也有一部分網友表示,王某也還屬於未成年人,並且他在犯下錯誤後,能及時的自首,應該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據了解,在北京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無期徒刑後,王某一方對於審判結果十分不滿,曾多次上訴要求重新審判。在法院二審的時候,王某在做陳述時,厚顏無恥的說被害人姚某是自願與他發生關係,而姚某死亡則是由於自己的不小心,屬於過失殺人,甚至還莫須有的找了5個證據。最終在被害人媽媽的堅持下,將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弄清楚,王某的妄想破滅。法院駁回他的上訴,堅持了原判。
記者注意到,李潔提供的《民事起訴書》顯示,刑事審判時,原告李潔不想與被告人達成賠償協議,因為不想拿女兒的生命以金錢來作衡量,只想讓被告人獲得應有處罰,並當庭明確表示,在刑事審判結束後,會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得到法庭準許。
刑事審判後,李潔「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提起訴訟」。李潔在《民事起訴書》請求法院法院判令兩名被告——王某和他母親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差旅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費用,共計1752990元。
無論是強姦罪還是故意殺人罪,都是法律上的重罪。即便是未成年人也要為自己的惡行去承擔後果。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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