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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春季學期
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
中職學校學生返校(園)
學習有關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
各市、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各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和中職學校返校(園)學習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電傳字〔2020〕39號)精神,各地各校要全力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學校學生返校(園)學習相關工作。為督促各地各校抓好學生返校(園)學習相關工作,確保學生返校後各項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經研究,決定就學生返校(園)防控措施相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範圍
1.各級政府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
2.中小學校、幼兒園;
3.各省屬中職學校。
二、督查內容
督查內容包括:組織保障和制度要求、人員管控要求,重點區域防控要求、環境衛生要求、出現疑似感染症狀應急處置、境外師生返校要求、返校學習和教育教學情況、關愛特殊學生群體、學校條件保障情況、校園安全管理及安全風險防控情況(詳見附件1)。
三、督查方式
採取各縣(市、區)和省屬中職學校自查、設區市交叉檢查和省級抽查的方式。
四、督查程序
1.各地各校自查(5月12日-17日)。各地各校開展自查,建立問題清單,逐項及時解決。
2.設區市交叉檢查(5月18-29日)。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走訪部門、實地查看學校、隨訪師生群眾等方式。
3.省級抽查(5月18-29日)。採取明察暗訪相結合的方式(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學校)。
五、分組安排
分組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春季學期學生返校(園)學習有關工作,做好自查和重點排查。
2.各地各校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與督查組聯繫對接督查工作。設區市負責匯總本市、縣(區)聯絡員名單。省屬中職學校聯絡員名單、各設區市聯絡員匯總名單請於5月13日11:00前報省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交叉檢查組人員工作用車由各設區市自行安排,省級抽查由省教育廳統籌安排,檢查組人員差旅費按有關規定回原單位報銷。
4.檢查組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規定。
聯繫人:
省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謝婷,電話:0791-86765206;
省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督查組:羅亮,電話:0791-86756282,郵箱:jytdds@126.com。
附件:
1.2020年春季學期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學校學生返校(園)學習有關工作專項督查內容
2.各地各校專項督查工作聯絡員名單
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春季學期
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
中職學校學生返校(園)
學習有關工作專項督查內容
一、組織保障和制度建設情況
1.組織領導情況。是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學校主體責任,制定周密方案,依法依規有序防控。
2.聯防聯控情況。是否建立教育、衛生、學校、家庭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
3.責任落實情況。學校是否圍繞關鍵環節和重點措施,制訂專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和相關工作制度,並做好應急演練。
4.物資保障情況。學校是否儲備足夠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
二、學校閉環管理情況
1.人員管控情況。師生員工是否應用「江西省校園疫情防控信息系統」等信息平臺報送健康狀況;是否對來自重點疫區和健康狀況異常人員進行管控;是否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學生上、下學是否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
2.校內管理情況。學校是否錯時錯峰安排學生活動、用餐等。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情況。師生員工是否科學佩戴口罩情況(學生應隨身備用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學生不需佩戴口罩,老師授課時不需戴口罩,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是否存在大班額上課的情況。
3.重點區域防控情況。校園內公共場所特別是校園門口、臨時等候區、教室、食堂、飲用水設備與洗手設施、學生及教職工宿舍、廁所的防控管理情況。食堂是否做到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食品留樣、消毒管理是否規範安全。
4.疑似感染症狀應急處置情況。學校是否建立疑似感染症狀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部門人員責任,並根據預案做好與相關單位(醫院)的對接工作。
5.實習期間閉環管理情況。中職學校學生外出實習是否經學校批准,嚴格做好路途防護;在實習期間是否服從屬地管理;學生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時,是否立即報告帶隊老師或現場指導老師。
三、校園環境衛生情況
1.校園環境整治情況。學校環境衛生是否乾淨整潔;校園內教室、食堂、宿舍等學生重要聚集場所和洗手間、洗漱間是否定期清理和消殺。
2.垃圾分類管理情況。校園垃圾是否做到日產日清,分類收集並及時清運各類垃圾。日常使用廢棄口罩是否按生活垃圾處理並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四、教育教學情況
1.戰「疫」教育情況。學校是否將新冠肺炎及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等納入「復學第一課」內容,對師生員工進行愛國主義、防疫知識和生命教育。學校是否教育學生正確的洗手方法。
2.線上線下教學銜接情況。學校是否統籌做好線上線下銜接等工作,先進行串講複習,再進行新課程教學;是否加強初三、高三年級考試升學有關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傳解讀工作;是否引導學生注意做好近視的防治。
五、關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
1.控輟保學情況。學校是否對學生復學情況進行全面摸排,防止因疫情影響造成新的輟學;是否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子女全部入學、其它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關愛學生情況。學校是否安排專人,做好防疫一線人員子女、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及學習上有困難學生的學習指導和關愛幫扶工作。
3.師生員工心理疏導情況。學校是否關注師生員工的心理狀況,通過開設心理諮詢、公布心理求助熱線等方式給予適當心理援助。
六、學校條件保障情況
1.中職學校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情況。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條件是否滿足教學計劃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教育教學需要等。
2.後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等各項後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七、校園安全管理及安全風險防控情況
1.校園周邊綜合防控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建立健全警校聯動機制,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校園周邊民警是否經常到校溝通聯繫、指導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是否經常協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高危人員進行重點排查。
2.學校安防「三個百分之百」建設落實情況。學校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保衛人員情況報縣(區)教育、公安部門備案,建立完善門衛管理制度等要求是否落實。學校是否設置圍牆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及學校大門外一定區域內安裝視頻圖像採集裝置,寄宿制校園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是否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3.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學校門口是否設置防衝撞設施,道路設置警示牌、減震帶。
4.校園欺凌和暴力治理情況。是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動處置機制,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5.學生安全教育情況。是否利用開學初等關鍵節點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教育重點,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
八、校園食品安全保障情況
1.校園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情況。是否開展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落實校長(園長)陪餐制度、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教師與學生同餐制度以及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登記制度、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登記制度,食品加工製作、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符合規定。
2.學生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保障情況。是否通過招標程序準入,與學校籤訂合同、食品安全責任書,「明廚亮灶」建設、食品安全量化等級符合要求,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3.寄宿制學校超市(小賣部)食品安全保障情況。是否履行招投標程序,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不超範圍經營,不出售腐敗變質、超出保質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要求的食品。
4.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保障情況。
(1)校園周邊餐飲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資質情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原材料進貨查驗情況、食品加工製作過程、冷食類和生食類食品製作條件以及食品庫房使用情況等。
(2)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單位:經營的調味麵製品、熟肉製品、烘焙食品、糕點、飲料類等兒童、青少年經常購買的重點品種情況;查看食品標籤等外觀質量狀況,進貨渠道及進貨查驗記錄和儲存條件等情況。
來源:江西教育網
原標題:《江西重要通知!與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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