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廣西14歲女生騎摩託一死兩傷#,駕駛摩託車的是一位14歲的初中女生(鄧某容),同乘的還有一位12歲女生(黎某)和一16歲男生(鄧某),駕駛的摩託車沒有牌照,三人不僅超載,而且均無駕駛資格,發生事故後,摩託車翻到,導致黎某當場死亡,另外兩名未成年人受傷。
交通安全教育不能靠學校,家長要以身作則
在交通事故中,雖然釀成慘禍的是未成年人,但根源是家長沒有安全意識,更主要的是家長平日裡的所作所為,就給未成年做了一個不好的榜樣。怎麼能把摩託車交給一個孩子,去接另外兩個更小的孩子呢,給自己和社會都埋下了安全隱患。
無證、無牌駕駛,不只是自己的事,危害了公共安全
在本案例中,顯然未成年人不是第一次,獨立駕駛無牌摩託車,並且沒有取得駕駛執照,其監護人對此現象聽之任之。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也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試想,如果是在人員密集場所,這種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多大的危害。
青春期的個性張揚,不能聽之任之
處於青春期的孩子,對事物的認知接近成年人,但屬於懂話不懂事階段,不遵守規則,敢於冒險,個性張揚,作為家長和老師應當正確引導,不能聽之任之,自由是在不違法,守規矩為前提。
安全教育要從家長自身做起,給孩子樹立一個正確的榜樣,消除安全隱患,才能給孩子一個,形成正確認知的成長環境。
圖片來源:百色交警(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