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籌出2000萬元新臺幣讓董事長李謀偉交保,李謀偉走出地檢署面露微笑。
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高雄檢方偵辦高雄氣爆案,昨(26日)傳喚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李謀偉及兩名幹部,調查氣爆管線的產權及使用標準程序,並搜索總公司及大社廠,昨晚檢方將李謀偉改列公共危險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被告,以2000萬元(新臺幣)交保。
「我們要負的責任,我們會負」,李謀偉昨晚23點15分交保後表示,李長榮會配合司法調查,他也希望經過這事件,能把真正發生氣爆的原因釐清,司法調查可能須一段時間,但真相總會出現。
高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指出,李長榮化工人員雖指氣爆管線是「中油」設管、「中油」負責維護,但那是榮化的說詞,不能接受。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檢方查扣榮化、「中油」的往來相關文件中,發現早在九幾年,相關文件就記載榮化有維護管線的責任,但李謀偉身為公司經營者,從許多文件及相關事證,可確認早就知道自己有維護管線的責任,可是卻長期沒維護。
「廢弛職務、官僚殺人」,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則批評市府團隊救災不力、一再掩飾過失,議長許昆源更是重炮批市長陳菊沒擔當。
許昆源說,議會6月審議通過160億元輕軌預算,工程才啟動,捷運局長陳存永(下臺)就成了氣爆事件的代罪羔羊,他批陳菊毫無擔當,只會諉責。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今(27日)將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市長陳菊等五名官員,市府則表示尊重。
高雄檢方為確保文件證據完整,向高雄地院聲請搜索票,主任檢察官高嘉惠率及高雄市刑警大隊警察赴大社廠搜索,查扣洩漏丙烯管線等文件、契約及計算機檔案。
檢方指出,因管線對於石化廠來說,算得上是重要的資產,公司不可能不了解管線的產權及使用權移轉規定,才傳喚李謀偉等人釐清責任。
昨晚檢方裁定交保後,榮化人員立即提手提袋進法警室,拿出現金,法警清點,23點15分,李謀偉走出法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