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在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巡視員胡蘭芳表示,為規範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使用,上海作為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首批試點城市,將於2017年12月起,開展全新的有獎發票試點工作。
同時,對即開即兌獎首次嘗試採用「電子兌獎」的方式,普通消費者通過微信、支付寶就可以完成兌獎、領取獎金。
據第一財經了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安排,今年12月1日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除了上海之外,還有北京、湖北、湖南、陝西、深圳等6省市。
胡蘭芳表示,這次開展有獎發票試點,主要是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規範經營者發票開具和使用,提升納稅人稅收遵從意識,重返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促進協稅護稅機制的完善,進一步推動納稅信用體系的建設。
另外,「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有助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工作的持續推進,提高開獎兌獎的便捷性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和開具行為的監督,從而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胡蘭芳說,希望消費者能妥善保管取得的發票,對於發現發票違規行為的,可按規定向稅務機關進行投訴舉報。
具體到上海的有獎發票工作,此次有獎發票採用「兩次」搖獎模式。第一次開獎為即開式,單位和個人消費者均可以參與。單筆獎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獎金不低於5元。兌獎採取即開即兌方式,並以電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寶)兌付,逾期未兌獎將視為放棄。
第二次開獎為定期開獎,通過上海稅務網站和電子支付平臺等多種方式提前告知開獎日期。第二次搖獎僅限於參與第一次搖獎並已實名制註冊的個人消費者,最高獎金不超過40萬元,最低獎金不低於5萬元。中獎者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到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指定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的,同樣將視為放棄。
不過,此次全新的有獎發票試點範圍並不覆蓋所有行業,而是個人消費行為較為普遍的4個服務性行業,即餐飲業、住宿業、娛樂業和裝飾業。也就是說在上述四類行業消費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才能參與搖獎、兌獎。納入試點行業範圍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按分期確認的原則予以認定,本次納入試點範圍內納稅人共計5.9萬多戶。
與以前營業稅時代的有獎發票不同,此次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通過運用「網際網路+」技術進行創新,提高開獎兌獎的便捷性和社會公眾的參與度。
此次上海有獎發票不僅包括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還包括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獎發票不再使用原紙質發票刮獎模式,轉為運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採集信息、實施搖獎,從而使得搖獎信息更透明、搖獎方式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