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頒布,如何「優化營商環境」成為社會各界熱議的話題。具體到網際網路行業,保護廣大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成為業界普遍關心的話題。10月27日,新京報社在京舉辦「營造公平競爭電商環境」研討會,與會專家指出,在電商領域,平臺強制商家「二選一」極大損害了消費者和商家的利益,長遠來看還會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
平臺經濟時代,對於普通消費者還有眾多商家而言,「二選一」已經不是陌生的概念,「二選一」帶給商家和消費者的傷害也都耳熟能詳,加強監管的呼籲越來越熱切。但是,平臺「二選一」的手段也在升級,例如用搜索降權、流量限制等逼迫商家做出選擇。在新興技術的加持之下,不公平競爭的手段在簡化,利用技術進行流量降權、搜索降權等手段越來越隱蔽,執法層面越來越難以取證。
監管勢在必行,專家學者都從宏觀方面論述了如何改善電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比如強調社會共治,由於網際網路平臺掌握了大量的數據、技術等,在一些重大事件中能迅速發揮巨大的作用,跟政府形成一種聯動協同機制。比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第三方組織的作用,由於網際網路是橫向的,目前第三方組織非常少,但在新業態領域,要發揮領頭企業的作用,強化調研;甚至還可以引入信用治理,把企業限制競爭的行為作為企業的信用檔案記錄下來,未來企業的信用檔案和信用記錄可作為區別執法的重要依據。
強調監管,但監管卻不是杜絕平臺「二選一」最有效的方式。可以理解電商平臺之間的競爭,但電商平臺首先自己要認清「二選一」對自身口碑的影響。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同樣,「二選一」也侵犯了商家的競爭自由。若能同時入駐多個平臺,商家就有了更多趨利避害的機會,包括在不同平臺銷售多種不同的商品,甚至最終離開一個平臺。如果被迫提前「鎖定」一個平臺,商家就會傾向於「一動不如一靜」,形成經濟學上的沉沒成本,喪失左右逢源的機會。
電商平臺假若允許商家入駐多家平臺,會不會流失消費者呢?未必!表面上看,雖然每個電商平臺都向消費者開放,但由於精力、習慣等因素,大量消費者會「黏在」一個主要的購物平臺,希望在一個平臺內獲取更多的選項,也就是同一個商家會進駐多個平臺,供消費者選擇。如此,電商平臺不但不會流失消費者,還會吸引更多消費者。
事實上,電商允許商家入駐多家平臺,「道義」上不違背市場經濟法則,不違背自由貿易規律,只要內功修煉好,對商家的品質與服務監督好,不但不會流失消費者,還會增加消費者的黏度。要知道,在一個「快時代」的生活節奏裡,消費者是不希望在不同電商平臺之間的比較中耗費太多精力的。
與其想方設法讓商家「效忠」某個電商平臺,真不如把精力用在提高消費者對電商平臺的黏度上,而「二選一」並不是提高消費者黏度的砝碼。
(來源:燕趙都市報)